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楼狄明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楼狄
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楼狄明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学历。1989
年6月至1995年5月,任上海铁道学院机械系助教、讲师、党支部
书记;1995年5月至1996年3月,任上海铁道大学机械系副教授;
1996年3月至1998年6月,任上海铁道大学机械系副教授、系副主
任;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任上海铁道大学机械系副教授、系
党总支书记;1999年7月至2000年4月,任上海铁道大学机械系教
授、系党总支书记;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同济大学机械
工程学教授、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兼机车车辆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2001年10月至2004年8月,任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学院
分党委副书记兼机车车辆工程系党总支书记、铁道与城市轨道交
通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4年9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楼狄明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
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
在《公司法》、《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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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
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楼狄明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5月
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
出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
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3日 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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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第二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
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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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2 年 6 月 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
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
2022 年 6 月 9 日-6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
(三) 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
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
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
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
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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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
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
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
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
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
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 2 号
收件人:何女士
邮编:226000
电话:0513-8563657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
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
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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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
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
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
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五)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
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
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
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
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
的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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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
“√”,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六)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
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
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
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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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
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楼狄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
决权。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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