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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智造:华大智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2-2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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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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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8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

   议案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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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
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
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务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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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理人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理人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
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华大智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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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
当日须出示 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
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
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若会议召开当日相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
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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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 11 栋 7 楼 701 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

     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以下会议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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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补选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武丽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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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夏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少丽女士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少丽,女,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3 年毕业于广东
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会计学专业,取得本科学位。2019 年 8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财务主管。2022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内审内控主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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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8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31.9475 万股,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
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281 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37,179.0525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1,311.0000 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7,179.0525 万股变更为 41,311.0000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
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此外,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完毕,合计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24,730 份,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13,110,000 元变更为
414,334,730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拟修订《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并将其
名称变更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1
          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
          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注册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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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股,于【】年【】月【】 人民币普通股 41,319,475 股,于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2022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交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以
                                                下简称“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万元。                                41,433.473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414,334,73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第二百〇三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 第二百〇三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
          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交所
          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注册资本
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按照工商登记机
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
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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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8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19,475 股,发行价格为 87.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602,231,830.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17,677,388.48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84,554,442.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6 日,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
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
字第 220128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
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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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2,701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75,670.91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22,701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
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不进行
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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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俊生先生、颜光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俊生

  先生因升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根据学校规定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得在企

  业兼职,现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颜光美先生因其控制的企业未来拟接受公司关联方

  参与投资设立的基金的投资,出于谨慎性原则,为避免影响其履职的独立性,现

  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张俊生先生、颜光

  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怀斌先生、武丽

  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

         议案 4.01 关于补选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怀斌先生,195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曾于九十年代初公派赴香港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现德勤)实习西方独立审计

  实务,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及所属咨询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

  执业会员,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曾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融资与上市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华德匡成管理咨询

  (深圳)副总经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深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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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书。

     为客观反映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和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如许怀斌先生当选

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将给予其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的津贴(含税)。

     除前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

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 4.02 关于补选武丽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武丽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武丽波女士,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

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22 年

4 月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武丽波女士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约十年,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师事

务所工作十五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期间主持多家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及 IPO 等项目。

     2008 年以前在行政事业单位、深圳中小型企业从事财务工作、深圳市中小

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8 年至今,先后就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合伙人。

     为客观反映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和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如武丽波女士当选

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将给予其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的津贴(含税)。

     除前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

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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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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