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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智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8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 11 栋 7 楼 7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18,132,30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18,132,3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2.646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2.64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牟峰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1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韦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18,132,102 99.9999       200   0.000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18,132,102 99.9999       200   0.000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2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18,132,102 99.9999            200    0.000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补选许怀
             斌先生为公司第
  4.01                      218,132,502                    100.0001                    是
             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武丽
             波女士为公司第
  4.02                      218,132,102                    99.9999                     是
             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号
     《关于使
     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
 3                     23,270,714      99.9991    200      0.0009         0       0.0000
     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
     议案》
     《关于补
     选许怀斌
     先生为公
4.01 司 第 一 届       23,271,114      100.0009
     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补
     选武丽波
4.02 女 士 为 公       23,270,714      99.9991
     司第一届
     董事会独
                                            3
       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韦佩、王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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