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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智造: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2 人。公司董事长汪建
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
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 2022 年度公
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 2022 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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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
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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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
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
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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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
权期限内新设立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400 万元(或
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
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
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编制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
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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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
授信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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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
项目”已投资完成,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拟将该项目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1,661.33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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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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