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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元信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12-13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2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元信

息”)拟使用募集资金29,318,385.6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3,415,944.23元置换已预先支付

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734,329.87元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 [2019]2016 号 ) , 普 元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获 准 公 开 发 行

23,8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26.90元,实际募集
资 金 总 额 641,565,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57,014,461.6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84,550,53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28日出具“众会字(2019)第7340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
 1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14,902.12      14,902.12
 2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12,113.26      12,113.26
 3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6,413.36       6,413.36
               合计                         33,428.74      33,428.74



     三、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29,318,385.64元。公司

拟用29,318,385.64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金额。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

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7551号),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14,940,982.77    14,940,982.77
 2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9,491,180.75     9,491,180.75
 3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4,886,222.12     4,886,222.12
               合计               29,318,385.64    29,318,385.64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7,014,461.68元

(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44,001,725.00

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3,012,736.68元。截至2019年11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

付发行费用3,415,944.23元,本次拟一并置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
况出具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7551号),认为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318,385.64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415,944.23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32,734,329.8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

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普

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普元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制定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318,385.64元置换预

先 投 入募 集资 金投 资 项目 的自 筹资 金 ;同 意公 司使 用 募集 资金

3,415,944.23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32,734,329.8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1、普元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普元信息于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普元信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有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

况出具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7551号),认为普元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
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元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9)第7551号)。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