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2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元信 息”)拟使用募集资金29,318,385.6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3,415,944.23元置换已预先支付 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734,329.87元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 [2019]2016 号 ) , 普 元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获 准 公 开 发 行 23,8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26.90元,实际募集 资 金 总 额 641,565,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57,014,461.6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84,550,53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28日出具“众会字(2019)第7340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 1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14,902.12 14,902.12 2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12,113.26 12,113.26 3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6,413.36 6,413.36 合计 33,428.74 33,428.74 三、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29,318,385.64元。公司 拟用29,318,385.64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金额。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 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7551号),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14,940,982.77 14,940,982.77 2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9,491,180.75 9,491,180.75 3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4,886,222.12 4,886,222.12 合计 29,318,385.64 29,318,385.64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7,014,461.68元 (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44,001,725.00 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3,012,736.68元。截至2019年11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 付发行费用3,415,944.23元,本次拟一并置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 况出具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7551号),认为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318,385.64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415,944.23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32,734,329.8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 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普 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普元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制定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318,385.64元置换预 先 投 入募 集资 金投 资 项目 的自 筹资 金 ;同 意公 司使 用 募集 资金 3,415,944.23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32,734,329.8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1、普元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普元信息于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普元信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有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 况出具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7551号),认为普元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 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元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9)第7551号)。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