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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元信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修订版)2020-06-0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修订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普元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普元信息”、“上市公司”、
“公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
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作计划。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
                                               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
  3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   违法违规事项。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4                                            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等事项。
        证券交易所报告。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5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以及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7                                            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有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效执行。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相关内控制度。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况”。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10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详见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券交易所报告。
                                            露审阅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事前审阅的,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11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
                                            内,完成了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作,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控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
12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取措施予以纠正。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形。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3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
                                            承诺的情形。
     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4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该等事项。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15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
            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
  16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                                 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7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该等事项。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
            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
            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普元信息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不能持续保持产品技术创新的风险

       作为软件基础平台提供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够
及时、高效地进行技术更新与产品升级,以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需求。随着云
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深入发展,软件基础平台相关
技术升级迭代加快,公司必须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将前
沿技术与公司现有技术平台、核心产品有效结合。若公司未能及时把握或结合
技术发展趋势,将可能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
的风险。
    2、高端技术人才相对不足的风险

    软件基础平台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行业,软件基础平台研发、交
付均需以技术人员尤其是高端技术人才为支撑。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以及业务规
模的扩张,若公司不能保持高端技术人才资源储备,并持续吸纳高端技术人才
的加入,则公司产品系列、研发进度、交付效率等可能受到高端技术人才相对
不足的制约。


(二)经营风险

    1、收入季节性波动和前三季度可能存在亏损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分布于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制造业等行业领域。基于
预算管理制度的特点,主要客户通常在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 IT 预算,次年上半
年启动项目,年中采购、年末验收和付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
流受客户预算制度和预算执行的影响呈现季节性波动,一般为上半年确认收入
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少,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较多。

    公司收入存在显著的季节性波动,前三季度通常存在亏损的情况,不宜以
单季度或半年度数据推测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

    2、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规模持续增加,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公司人员规模尤其是高端技术人员数量将进一步增加。社会用工成
本尤其是软件技术人员用工成本的上升,将导致公司整体人力成本持续增加,
综合毛利率下降,对未来经营管理和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随着软件国产化及企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软件基础平台市场稳步增长,
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同时市场新进入的竞争者逐步
增加,在不同的业务领域公司将面对不同的竞争对手。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
展趋势,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
步增强实力,则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和加重,对国内、全球的宏观经济预计会
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业务可能会受疫情影响而导致部分客户延迟开展项目、或
延迟进行招投标程序、或缩减相关预算等,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应对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的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如果国家对软件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无法持续符合国家规
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无法通过其备案或认定,
则公司无法享受按 10%或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行业政策变动的影响

   公司所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鼓励,
国家在财政、税收、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众多具体的政策,为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得公司在国家政策背景下受益。如
果相关政策变动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将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负
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95,978,625.16   340,191,647.22             1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0,274,595.54           48,031,423.44                   4.6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6,002,825.90           45,008,625.84                   2.2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29,709.57           19,931,061.94                -105.17
金流量净额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62,822,174.77            277,996,946.91                246.34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088,453,698.28           393,305,269.08                176.75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5         0.719                -3.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95         0.719                -3.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36         0.674                -5.6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1         18.31   减少 5.4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1.82         17.16   减少 5.34 个百分点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3.92         13.63   增加 0.29 个百分点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增长 16.40%,主要是公司持续拓展行业
领域市场、不断提升软件基础平台技术及产品竞争优势;

    2、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 105.17%,主要系本
期支付的薪酬费用增加及应收账款增加;

    3、2019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分别增加 246.34%、
176.75%,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 64,156.50 万元,导致净
资产和总资产规模显著增加;

    4、2019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 2018 年度减少 3.34%,主要
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本增加所致;

    5、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 2018 年度减少 5.64%,
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本增加所致;
    6、2019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 2018 年减少 5.40 个百分点,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 2018 年减少 5.34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导致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7、2019 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8 年增加 0.29 个百分点,主
要系 2019 年研发投入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研发优势

    在研发模式与体系化管理方面,公司自成立之初即对标国际先进的研发和
产品管理机制,公司融合 IPD 等业界主流的产品管理与研发过程实践模型,建
立了自身独特的 iPALM 研发体系。该模式贯穿了从市场分析、技术预研、产品
规划、产品研发到产品维护的产品管理全生命周期,并已应用于公司全部产品
与技术研发。公司 2012 年即通过了软件开发过程成熟度 CMMI 5 级认证,2019
年 7 月,公司已连续第 2 次成功通过 CMMI 5 级认证的复审认定;CMMI 系国际
公认的衡量软件开发过程成熟度和过程规范性评估标准,连续获得该体系最高
等级 CMMI 5 级认证,表明公司研发管理有效性、过程规范性得到持续认可。
同时,公司也于 2019 年连续第 2 次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复审认定。
CMMI5 和 ISO9001 体系的有效运行,是公司研发体系持续改进、研发质量持续
提升的重要保障。

    在研发团队方面,基于近 20 年持续专注于软件基础平台领域的技术与产品
研发积累,公司积累和沉淀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化的研发团队,该团队与公
司业务端的交付与项目实施技术团队有显著的职责区分,他们并不承担具体客
户项目实施与交付工作,而是专注于公司云应用平台、大数据中台、SOA 集成
平台系列产品与核心技术的基础研发,是公司产品与技术创新发展的基石。公
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2017-2019 年研发费用分别为 4,515.37 万元、4,635.26 万
元、5,510.96 万元,研发投入保持持续增长。

    公司多次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高技术产业化、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振
兴与技术改造、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上海市“科教兴市”等重大专项的研
发与产业化任务。2019 年 1 月,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高技[2019]第 36 号文”,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多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
中心”,研发综合实力获得国家级认可。公司还曾参与 SCA/SDO 两项重要
SOA 国际技术规范的制定,截至报告期末已参与 11 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是
国内技术标准的重要制定者之一。

(二)产品优势

    完善的平台技术产品化能力、快速的产品更新迭代能力,是公司的重要竞
争优势之一。经过十余年软件产品研发经验和客户平台定制实施经验的积累,
公司形成了体系化、组件化的平台产品化能力。通过标准化产品结构与使用场
景,提高产品化程度;通过基于技术平台和业务组件,分离技术与业务问题,
降低研发复杂度;通过组件化方式建立复用,保证产品的快速组装与集成,提
升产品的演进速度。

    同时,公司紧跟新技术发展趋势,发展形成了 SOA 集成平台、云应用平台、
大数据中台三大业务线的丰富产品组合,体系完整、技术先进,其性能、成熟
度和安全性已在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制造业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诸多
大型、关键项目中得到验证,在技术域宽度与产品组合的丰富程度方面,拥有
与国外品牌主流产品比肩的技术实力。

(三)平台定制实施及服务支持优势

    国内金融、电信、政务等行业领域内的大中型用户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
靠的软件基础平台,通常会有较多基础平台建设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公司
结合多年的平台建设经验以及对相关行业的深入理解,以赋能方式为客户提供
专业的平台产品定制及实施服务,在与国际厂商的竞争中形成了差异化优势。
同时,公司基于多年的定制项目开发实施经验,形成了完善的项目实施工程方
法论体系,按照项目类型、项目复杂度、技术难度等维度匹配项目实施方式,
能够快速形成项目开发方案和实施路线图,有效提升项目实施效率和客户满意
度。

    此外,公司在全国多个城市设立了服务支持机构,通过完善的组织、高效
的流程和专业的服务团队来支撑客户的本地化服务需求。公司通过在线服务、
电话热线、驻地人员访问、定期巡检等多种方式对本地客户的服务需求做出及
时响应,从而对客户需求做到快速专业的技术支持。

(四)客户优势

    1、行业覆盖广泛、品牌认可度高

    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基础平台产品和技术方案在与国际品牌的长期竞争中,
成功进入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在技术先进性、性
能优越性、产品成熟度及安全可靠性等方面得到了各行业逾千家大中型用户的
认可,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在金融领域,公司产品已深入应用于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农商行、农信社等在内的各类银行,以及
金融管理机构、金融类交易所、保险、基金、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电信领
域,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客户已覆盖中国移动总部及上海、广东、安徽、云南
等 23 个省,中国联通总部及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 27 个省,中国电信总
部及广东、重庆、江苏、江西等 27 个省;在政务领域,公司的统一架构平台、
数据治理、数据交换、流程管理等产品与技术解决方案应用于各级政府政务管
理、公共安全、一网通办等领域,助力用户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府治理和服
务能力;在能源领域,公司拥有电力、石油、燃气等细分行业的大型企业用户;
此外,公司还在制造、航空、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领域拥有较多大中型企
业用户。公司软件基础平台的品牌接受度、行业辐射度呈现越来越广泛的趋势。

    2、优势行业突出、客户粘性强

    公司丰富的产品组合及有竞争力的产品性能,使得公司能够持续为大中型
客户提供基础平台技术解决方案,在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制造等行业,
均有较多与公司持续合作超过 5 年以上的大中型用户。特别是在基础软件性能、
安全性、可靠性要求更高的金融、电信领域,国外厂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公
司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和大量的案例积累,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受到金融、电信
客户长期信赖的国产基础软件品牌。金融、电信领域已是公司基础平台产品与
技术应用的显著优势行业,2019 年公司金融、电信行业的收入为 22,997.30 万元,
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 58.08%。
    2019 年,普元信息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19 年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当年研发支出为 5,510.96 万元,较上年增
加 18.8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3.92%。

(二)研发进展

    2019 年公司在核心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成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司
2019 年共取得 5 件授权发明专利和 30 件发明专利申请(含 1 件 PCT 国际专利申
请),分别较上年增长了 25%和 329%。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3,850,0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 26.90 元,实际募集资金 64,156.50 万元,扣除民生证券承销及保荐费
4,664.18 万元(含税)后的初始存放金额为 59,492.32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3,273.43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等 63.60 万元,收到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9.21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0,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6,164.49 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
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如下:
                                                                       数量:万股
   姓名      现任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刘亚东   董事长、总经理        2,277.1802           22.8689          2,300.0491
  司建伟   董事、副总经理          169.3776                    -         169.3776
             董事、副总经
  杨玉宝                           313.9170                    -         313.9170
             理、财务总监
           职工代表监事、
   陈凌                                     -          0.3383              0.3383
             监事会主席
  聂拥军       副总经理            175.9274                    -         175.9274
           副总经理、技术
  焦烈焱                           177.4091                    -         177.4091
                 负责人
  逯亚娟     董事会秘书             38.0447                    -          38.0447
  王葱权    核心技术人员           108.1132            9.8691            117.9823
   袁义     核心技术人员           126.9332                    -         126.9332
  王克强    核心技术人员           159.5332                    -         159.5332
   甄强     核心技术人员            99.5674                    -          99.567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
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