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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元信息: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3-23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1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

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表》。

       3、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

下:
                                           买入合计   卖出合计
 序号      姓名          交易日期
                                             (股)   (股)
   1      王葱权   2020/12/14-2020/12/15        0       27,400
   2        刘相         2020/12/04             0       70,000
   3        顾伟   2020/12/15-2021/01/15        0       70,000
   4        周立         2021/01/28             0        1,000
   5        施杰   2020/09/08-2020/10/12      3,021      4,034
   6        唐军   2020/12/21-2021/02/23     30,000     93,974
   7      张靖怡   2020/10/23-2021/01/13     10,000        0
   8      杨卫东   2020/12/04-2020/12/11        0     375,385
   9      陈勇强         2020/12/04             0     191,000
  10        成燕   2020/12/30-2021/01/22        0       98,059



       经公司核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王葱权、刘相、顾伟、

周立、施杰、唐军、张靖怡、杨卫东、陈勇强、成燕在自查期间内存

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在买卖公司
股票前,并不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

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