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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元信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
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元信息”、“上市公司”、“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
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
        计划。                                   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2                                               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以及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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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指定媒   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行为
7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有效执行。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内控制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度。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不存在应及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形。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
                                            情形。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
13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事项。
     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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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   未出现该等事项。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
        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
        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
        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
        量。                                     求,并完成了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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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事项。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普元信息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不能持续保持产品技术创新的风险

      作为软件基础平台领域专业厂商,随着软件基础平台相关技术升级迭代加快,
公司必须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将前沿技术与公司现有技术
平台、核心产品有效结合。若公司未能及时把握或结合技术发展趋势,将可能面
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
    2、高端技术人才相对不足的风险

    软件基础平台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行业,软件基础平台研发、技术
服务交付均需以技术人员尤其是高端技术人才为支撑。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以及业
务规模的扩张,若公司不能保持高端技术人才资源储备,并持续吸纳高端技术人
才的加入,则公司产品系列、研发进度、交付效率等可能受到高端技术人才相对
不足的制约。

(二)经营风险

    1、收入季节性波动和前三季度可能存在亏损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分布于金融、政务、电信、能源、先进制造等行业领域。基于
预算管理制度的特点,主要客户通常在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 IT 预算,次年上半
年启动项目,年中采购、年末验收和付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
受客户预算制度和预算执行的影响呈现季节性波动,一般为上半年确认收入和经
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少,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多。

    公司收入存在显著的季节性波动,前三季度通常存在亏损的情况,不宜以单
季度、半年度或者前三季度数据推测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

    2、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人员规模尤其是高端
技术人员数量将进一步增加。社会用工成本尤其是软件技术人员用工成本的上升,
将导致公司整体人力成本持续增加,综合毛利率下降,对未来经营管理和盈利水
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随着软件国产化及企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软件基础平台市场稳步增长,行
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同时市场新进入的竞争者逐步增加,
在不同的业务领域公司将面对不同的竞争对手。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
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
则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如果国家对高新技
术企业、重点软件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无法持续符合相关优
惠政策的认定标准,可能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60,718,170.70            395,978,625.16                 -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1,365,211.08           50,274,595.54                -37.6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007,188.28           46,002,825.90                -82.5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447,429.64           -1,029,709.57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78,021,175.95            962,822,174.77                  1.58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089,491,404.11         1,088,453,698.28                  0.10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9         0.695              -52.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9         0.695              -52.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84         0.636              -86.79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3         12.91               -9.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83         11.82   减少10.99个百分点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5.73         13.92    增加1.81个百分点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071.82 万元,同比下降 8.90%。公司业
务以跨行业软件基础平台定制及相关软件开发服务为主,项目型收入占比较高,
且具有较为显著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上半年,受突发“新冠”疫情影响,公司
多个行业项目存在延迟复工、进场受阻、延迟招投标、推迟验收、缩减预算等情
形,导致 2020 年公司新签订单或项目招投标进程多数延期至下半年,公司业务
受到显著影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37.61%,主要是由于受“新
冠”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减少,毛利有所下降;同时期间费用较上
年微增,导致利润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
年减少 82.59%,比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高出 44.98 个百分点,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增加,导致本期非
经常性收益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44.7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47.71
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52.66%、下
降 9.68 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普元信息的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为:

(一)研发优势

    1、独特的 iPALM 研发体系,快速的研发迭代能力

    公司建立了自身独特的 iPALM 研发体系,贯穿了从市场分析、技术预研、
产品规划、产品研发到产品维护的产品管理全生命周期,并已应用于公司全部产
品与技术研发。

    在 iPALM 研发体系下,公司实现底层技术可复用,随着业务量的不断积累,
能够缩短产品交付周期,实现研发效率的不断提升。
    完善的平台技术产品化能力、快速的产品更新迭代能力,是公司的重要竞争
优势之一。经过近二十余年软件产品研发经验和客户平台定制实施经验的积累,
公司形成了体系化、组件化的平台产品化能力。通过标准化产品结构与使用场景,
提高产品化程度;通过基于技术平台和业务组件,分离技术与业务问题,降低研
发复杂度;通过组件化方式建立复用,保证产品的快速组装与集成,提升产品的
演进速度。

    2、专业的人才团队和持续的研发投入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基于近 20 年持续专注于软件基础
平台领域的研发经验,公司积累和沉淀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化的研发团队。专
注于软件基础平台系列产品与核心技术的基础研发,是公司产品与技术创新发展
的基石。

    3、研发综合实力强,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

    公司多次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高技术产业化、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
与技术改造、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上海市“科教兴市”等重大专项的研发与
产业化任务。2019 年 1 月,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高技[2019]第 36 号文”,公
司技术研发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多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研发综合实力获得国家级认可。公司还曾参与 SCA/SDO 两项重要 SOA 国际技
术规范的制定,截至报告期末已参与 34 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是国内
技术标准的重要参与制定者之一。

(二)产品优势

    公司一直关注产品技术创新和升级改进,已取得多项国内核心技术专利,产
品部分技术指标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优势。公司产品定位贴近业务场景、对标主流
技术,发展了 SOA、基础中间件、云应用平台、大数据中台多条产品线,拥有
丰富的产品组合,可满足包括敏捷开发、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服务治理、数据
治理、数据服务等在内的多类型软件基础架构建设需求。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有 201 件产品完成著作权登记。产品和技术的性能、
成熟度和安全性已在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先进制造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
诸多大型、关键项目中得到验证,在技术域宽度与产品组合的丰富程度方面,拥
有与国外品牌主流产品比肩的技术实力。

(三)平台定制实施及服务支持优势

    国内金融、电信、政务等行业领域内的大中型用户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靠
的软件基础平台,通常会有较多基础平台建设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公司在自
研核心产品和技术基础上,结合多年的平台建设经验以及对相关行业的深入理解,
以赋能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平台产品定制及实施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了差
异化优势。同时,公司基于多年的定制项目开发实施经验,形成了完善的项目实
施工程方法论体系,按照项目类型、项目复杂度、技术难度等维度匹配项目实施
方式,能够快速形成项目开发方案和实施路线图,有效提升项目实施效率和客户
满意度。

    公司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团队规模近千人,在平台定制及实施领域拥有较深
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在国内多个重点城市设立技术服务中心或分支机构,通过完
善的组织、高效的流程和专业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来支撑客户的本地化服务需求。
公司通过在线服务、电话热线、驻地人员访问、定期巡检等多种方式对本地客户
的服务需求做出及时响应,从而对客户需求做到快速专业的技术支持。

(四)客户优势

    1、行业覆盖广泛、品牌认可度高

    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基础平台产品和技术方案在与国际品牌的长期竞争中,
成功进入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先进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在技术先进性、
性能优越性、产品成熟度及安全可靠性等方面得到了各行业逾千家大中型用户的
认可,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在金融领域,公司产品与解决方案深度应用于各类型银行客户,包括十余家
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近百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农商行
等,以及多家大型保险机构、交易机构、证券公司等大中型金融机构;在电信领
域,公司客户已覆盖国内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在全国四分之三以上
省市自治区;在政务领域,公司的统一架构平台、数据治理、数据交换、流程管
理等产品与技术解决方案应用于各级政府政务管理、公共安全、一网通办等领域,
助力用户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能力;在能源领域,公司拥有电力、
石油、燃气等细分行业的大型企业用户;此外,基于诸多行业大中型客户的辐射
效应,公司产品和技术也越来越多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带来显著价值。公司
软件基础平台的品牌接受度、行业辐射度呈现越来越广泛的趋势。

    2、优势行业突出、合作持续度强

    公司丰富的产品组合及有竞争力的产品性能,使得公司能够持续为大中型客
户提供基础平台技术解决方案,在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先进制造等行业,
均有较多与公司持续合作超过 5 年以上的大中型用户。特别是在基础软件性能、
安全性、可靠性要求更高的金融、电信领域,国外厂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公司
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和大量的案例积累,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受到金融、电信客户
长期信赖的国产基础软件品牌。

(五)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中间件领域的企业,十几年来一直专注于软件基础平
台研发,品牌优势积累丰厚。公司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出发点,秉承自主
研发创新的技术路线理念,技术先行带动产品品质和性能的双向提升,产品广受
市场好评,良好的口碑使公司在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先进制造等行业领域
树立了优质的品牌形象。大型客户为保持其品牌形象、产品质量和成本优势,在
选择供应商时对技术水平、产品品质和供应稳定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能
够与大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对公司品牌高度认可的表现。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当年研发支出为 5,675.10 万元,较上年增
加 2.98%,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5.73%。

(二)研发进展

    为帮助客户持续应对新技术环境下的数字化转型挑战,报告期内,公司继续
加大研发投入,根据软件开发过程成熟度 CMMI5 级标准、ISO9001 质量管理体
系标准以及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持续对公司研发进行有效、规范
地管理,并取得诸多研发成果,包括普元应用服务器平台软件 V7、普元应用开
发平台软件 V8.1、普元开发运维一体化平台软件 V6.0、V6.1、普元移动平台软
件 V8.0、V8.1、普元元数据管理软件 V7、普元大文件传输平台软件 V7.0、普元
ESB 软件 V8.0、普元数据服务共享平台软件 V7.0、普元消息中间件软件 V7.0
等多款软件基础平台产品。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共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 27 件,正在申请中的发明专利
55 件(含 1 件 PCT 国际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1 件,其中报告期内新
受理 18 件发明专利,新增 20 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947.32 万元,2020 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15.49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284.35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24.70 万元,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33,000.00 万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732.67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                                            59,492.32
 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3,273.43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5,535.46
 减:发行有关费用                                                    975.46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500.00
 减: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33,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24.7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732.67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数量:万股
  姓名          现任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刘亚东          董事长             2,277.1802           22.8689          2,300.0491
 司建伟       董事、总经理            169.3776                    -         169.3776
             董事、副总经理、
 杨玉宝                               313.9170                    -         313.9170
                 财务总监
             职工代表监事、监
  陈凌                                         -          0.3383              0.3383
                 事会主席
聂拥军(已
                副总经理              175.9274                    -         175.9274
  离任)
             副总经理、技术负
 焦烈焱                               177.4091                    -         177.4091
                   责人
             副总经理、董事会
 逯亚娟                                38.0447                    -          38.0447
                   秘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
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
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