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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元信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元信息”、“上市公司”、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普元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作计划。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
                                               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以及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
  4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   违法违规事项。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5                                            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等事项。
        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1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有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效执行。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相关内控制度。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其他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10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控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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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取措施予以纠正。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形。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
                                            承诺的情形。
     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该等事项。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14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2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
  15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质量。                                 作要求,并完成了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6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该等事项。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
         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
         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普元信息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不能持续保持产品技术创新的风险

       作为软件基础平台领域专业厂商,随着软件基础平台相关技术升级迭代加
快,公司必须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将前沿技术与公司现
有技术平台、核心产品有效结合。若公司未能及时把握或结合技术发展趋势,
将可能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

       2、高端技术人才相对不足的风险




                                       3
   软件基础平台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行业,软件基础平台研发、技
术服务交付均需以技术人员尤其是高端技术人才为支撑。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以
及业务规模的扩张,若公司不能保持高端技术人才资源储备,并持续吸纳高端
技术人才的加入,则公司产品系列、研发进度、交付效率等可能受到高端技术
人才相对不足的制约。

(二)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客户以金融、电信、能源、先进制造等行业大中型企业及政府机构为
主,且公司项目型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公司客户通常于各年度上半年履行相关预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等
流程,受此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通常呈现上半年尤其是第一季度收入占
比相对较低、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的特点,而公司成本和
各项费用在各季度相对均衡发生,因而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较为显著的季节性
波动风险。

    2、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人员规模尤其是高
端技术人员数量将进一步增加。社会用工成本尤其是软件技术人员用工成本的
上升,将导致公司整体人力成本持续增加,综合毛利率下降,可能对未来经营
管理和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随着软件国产化及企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软件基础平台市场稳步增长,
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同时市场新进入的竞争者逐步
增加,在不同的业务领域公司将面对不同的竞争对手。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
展趋势,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
步增强实力,则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
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24,304,321.78        94,205,028.04            3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51,643.77        -14,236,689.5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411,447.02        -22,975,363.07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11,102.36        -73,925,485.83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07,702,230.55       978,021,175.95             -7.19
 总资产                       1,003,515,699.52        1,089,491,404.11            -7.89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7         -0.149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7         -0.14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84         -0.241              不适用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          -1.4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81          -2.40              不适用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2.11           25.90    减少3.79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5
    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009.93 万元,增幅达 31.95%,主要系公
司金融行业及信创业务收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行业优势积累,抓住
行业信创拓展机遇,深挖重点客户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发展打
下良好基础。

    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408.50 万元,主要
系本期销售增长,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 3,041.44 万元,主要系本期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研发优势

    1、独特的 iPALM 研发体系,创新的软件开发方法

    公司建立的 iPALM 研发创新体系贯穿了从市场分析、技术预研、产品规划、
产品研发到产品维护的产品管理全生命周期,并应用于公司全部产品与技术研
发。在 iPALM 研发体系下,公司产品技术能够保持与市场的紧密连接,形成正
向反馈循环,研发成果能够快速进行商业化应用。

    创新的软件开发方法、完善的平台技术标准化能力,是公司的重要竞争优
势之一。经过近二十余年软件产品研发经验和客户平台定制实施经验的积累,
公司形成了体系化、组件化(模块化)的平台技术标准化能力,并结合可视化、
图形化开发方式,有效降低了软件开发难度。通过底层技术复用,以及业务量
积累,能够保证软件的快速组装与集成;通过基于技术平台和业务组件分离技
术与业务问题,显著降低研发复杂度。

    2、专业的基础研发团队和持续的研发投入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核心基础研发队伍建设,积累和沉淀了一支经验
丰富、专业化的研发团队,并坚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保障公司产品与技术的
持续创新发展。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2,748.13 万元,同比增长 12.65%。


                                     6
(二)客户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基础平台产品和技术方案在与国际品牌的长期竞争中,
成功进入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先进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在技术先进性、
性能优越性、产品成熟度及安全可靠性等方面得到了各行业逾千家大中型用户
的认可。

   凭借创新的软件研发方法,可靠和稳定的技术架构,公司首先在金融行业
建立了标杆案例,并赢得了广泛的客户认可。目前金融行业已成为公司的显著
优势行业,公司产品与解决方案深度应用于各类型金融行业客户,包括十余家
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近百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农商
行等,以及多家大型保险机构、交易机构、证券公司等大中型金融机构,公司
金融业务收入占比已超过 50%。

   除金融行业外,公司还成功拓展了电信、政务、能源、制造、军工、地产
等十数个行业,积累了包括中核集团、航天科工、中航工业、中国移动、中国
电信、中国联通、中石油、中海油、南方电网等在内的众多行业头部大型企业
客户及政府机构。多行业龙头客户的认可有利于公司与用户行业结合更深,同
时帮助公司及时获取行业前沿动态、进入市场空间更为广阔的创新应用领域。
此外,基于诸多行业大中型客户的辐射效应,公司产品和技术也越来越多地为
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带来显著价值,公司软件基础平台的品牌接受度、行业辐
射度呈现越来越广泛的趋势。

(三)产品优势

   公司持续对标主流技术布局产品发展,拥有丰富的产品组合,主要产品包
括应用开发平台、业务流程平台、ESB、开发运维一体化平台、数据治理系列
产品、以及应用服务器、大文件传输等产品,可满足包括敏捷开发、流程再造、
业务协同、服务治理、数据治理、数据服务等在内的多类型需求,在产品覆盖
技术领域的广度和对业务支撑的宽度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此外,公司是业内较早采用低代码技术理念的公司,基于近 20 年的积累及
大型用户实践验证,公司低代码开发平台已成为专业面向企业级复杂数字化应
用的、更贴近用户业务需求的开发平台。在后续的产品研发中,公司不断将低

                                  7
代码开发的理念与行业场景、研发过程、工作流程以及新技术相融合,帮助客
户高效快速地在平台之上构建应用,提升业务竞争力。

(四)平台定制实施及服务支持优势

    国内金融、电信、政务等行业领域内的大中型用户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
靠的软件基础平台,通常会有较多基础平台建设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公司
在自研核心产品和技术基础上,结合多年的平台建设经验以及对相关行业的深
入理解,以赋能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平台产品定制及实施服务,在市场竞争
中形成了差异化优势。

    公司拥有近千人的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团队,在平台定制及实施领域拥有
较深的积累与沉淀。同时,公司在国内多个重点城市设立技术服务中心或分支
机构,通过完善的组织、高效的流程和专业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来支撑客户的
本地化服务需求。基于在线服务、电话热线、驻地人员访问、定期巡检等多种
方式,公司能够对本地客户的服务需求做出及时响应和快速专业的技术支持。

    2021 年上半年度,普元信息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当期研发支出为 2,748.13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12.65%,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2.11%。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新产品企业级低代码开发平台软件 V5、主数据管理平
台软件 V6;积极参与信创适配技术生态建设,形成整体适配解决方案;同时,
公司在标准工作领域继续进行技术标准研究和探讨工作。此外,公司在报告期
内还对应用开发平台软件 V8.1、开发运维一体化平台软件 V6.1、ESB 软件 V8.0
等多款基础软件产品进行了升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 4 个,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
记 14 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 215 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发
明专利 84 个,已授权 28 个,有 56 个发明专利申请在审核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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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23,8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26.9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1,56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014,461.6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4,550,538.3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众会字(2019)第 734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284.80 万元,2021 年上半年度收到的
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5.11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0,569.15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89.81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
资金余额为 40,612.98 万元(包含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4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                                              59,492.32
 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3,273.43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8,820.26
 减:发行有关费用                                                      975.46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5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89.8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0,6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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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
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不含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姓名       现任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刘亚东       董事长           2,277.1802         22.8689          2,300.0491
  司建伟    董事、总经理          169.3776                  -         169.3776
           董事、副总经
  杨玉宝                          313.9170                  -         313.9170
           理、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技术
  焦烈焱                          177.4091                  -         177.4091
               负责人
           副总经理、董事
  逯亚娟                           38.0447                  -          38.0447
               会秘书
  王葱权    核心技术人员          105.3732                  -         105.3732
  王克强    核心技术人员          159.5332                  -         159.5332
   钱军     核心技术人员            8.9765                  -           8.9765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司
建伟、杨玉宝、焦烈焱、逯亚娟、王葱权、王克强、刘相、顾伟在 2021 年上半
年获授限制性股票,其中司建伟、杨玉宝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 40 万股、
20 万股,其他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 15 万股,其所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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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顾伟系公司本报告期内新增认定
的核心技术人员,其报告期初持股数为 45,000 股,报告期内进行了减持,其认
定核心技术人员前持股数为 0 股,本报告期末持股数为 0 股。报告期初,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王葱权通过上海千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创明泽志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9.8691 万股,核心技术人员刘相通过上海合业众源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业众源”)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043 万股,
公司监事陈凌通过合业众源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0.3383 万股,报告期末王葱权、
刘相、陈凌均已不存在上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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