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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元信息: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2-11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3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2月10日,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

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

意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9]201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5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156.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1.4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58,455.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

(2019)第7340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

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遇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

将已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

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

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

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

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

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3.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

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

(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

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

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