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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元信息: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2022-03-15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普
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确定标准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相符。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普元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并同意以 20.7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