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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元信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普元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元信息”、“上市公司”、“公司”)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普元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作计划。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
                                               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以及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                                            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
                                               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5                                            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等事项。
        证券交易所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有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效执行。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相关内控制度。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其他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10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控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
11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取措施予以纠正。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形。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
                                            承诺的情形。
     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该等事项。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14   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15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质量。
                                                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
         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6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
                                                该等事项。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
         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普元信息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基础软件中间件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行业,
公司必须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保持研发投入规模,并持
续吸纳高端技术人员加入核心研发及技术服务交付团队,否则公司将可能面临
技术更迭、研发投入未达预期、人才流失等风险,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一定
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客户以金融、电信、能源、先进制造等行业大中型企业及政府机构为
主,且公司项目型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公司客户通常于各年度上半年履行相关预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等
流程,受此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通常呈现上半年尤其是第一季度收入占
比相对较低、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的特点,而公司成本和
各项费用在各季度相对均衡发生,因而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较为显著的季节性
波动风险。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人员规模尤其是高端技术人员数量将进一步增
加。社会用工成本尤其是软件技术人员用工成本的上升,将导致公司整体人力
成本持续增加,综合毛利率下降,可能对未来经营管理和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
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资
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但若未来下游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客户
因财务状况恶化而发生延迟付款或无法支付的情形,公司将面临着应收账款管
理及回收风险。

       3、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普元智慧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所
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子公司普齐信息适用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
元的部分,减按 12.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
果未来上述企业不能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或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对上
述所得税优惠政策作出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
影响。
(四)行业风险

    随着软件国产化及企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软件基础平台市场稳步增长,
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同时市场新进入的竞争者逐步
增加,在不同的业务领域公司将面对不同的竞争对手,市场竞争可能有所加剧。
公司将积极夯实优势行业客户、拓展其他行业市场,同时紧跟技术发展深化业
务布局,以减缓行业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冲击。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
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

    受国内多个超预期突发因素冲击,以及国内疫情多发散发影响,2022 年上
半年我国经济增速显著放缓,下半年新冠疫情态势和经济周期运行仍然具有较
大不确定性,如果疫情反弹或者形成新的蔓延,预计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和全年
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最大限度地
控制疫情防控对公司经营业务所带来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6,679,390.44     124,304,321.78               9.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520,400.61    -10,151,643.77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3,603,831.83    -17,411,447.02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215,043.98    -43,511,102.36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41,894,617.88     925,261,946.93               -9.01
总资产                            963,938,231.32     1,079,482,890.38               -10.70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9           -0.107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9           -0.107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365           -0.184               不适用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2            -1.05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3.81            -1.81               不适用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6.83            22.11      增加4.72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受益于行业信创及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营业收
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237.51 万元,增幅 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
比亏损增加 1,736.8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同比亏损增加 1,619.24 万元,亏损增加的原因主要系疫情多地散发及封控对公
司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另外,公司加大研发、营销、技术服务投入也导致了
亏损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净利
润下降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7,170.39 万元,主要受疫
情封控影响,人员交流和物流受阻,销售回款进度显著延迟;同时,公司人员
规模较上年同期显著扩大导致支付的职工薪酬相应增加。

    3、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6.83%,较上年同期增加 4.72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增加及其薪酬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研发优势

    完善的平台技术产品化能力、快速的产品更新迭代能力,是公司的重要竞
争优势之一。经过近二十年软件产品研发经验和客户平台定制实施经验的积累,
公司形成了体系化、组件化的平台产品化能力,建立了自身独特的 iPALM 研发
体系,贯穿了从市场分析、技术预研、产品规划、产品研发到产品维护的产品
管理全生命周期。通过标准化产品结构与使用场景,提高产品化程度;通过基
于技术平台和业务组件,分离技术与业务问题,降低研发复杂度;通过组件化
方式建立复用,保证产品的快速组装与集成,提升产品的演进速度。

    并且,基于近 20 年持续专注于软件基础平台领域的研发经验,公司积累和
沉淀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化的研发团队,专注于软件基础平台系列产品与核
心技术的基础研发,是公司产品与技术创新发展的基石。

    公司多次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高技术产业化、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振
兴与技术改造、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上海市“科教兴市”等重大专项的研
发与产业化任务。2019 年 1 月,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高技[2019]第 36 号文”,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多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
中心”,研发综合实力获得国家级认可。公司还曾参与 SCA/SDO 两项重要 SOA
国际技术规范的制定,截至报告期末已参与制定近百项国内标准、规范、白皮
书,是国内技术标准的重要参与制定者之一。

(二)产品及信创优势

    自公司 2003 年研发国内首款 SOA 架构的应用开发平台以来,为适应市场
化竞争,持续对标国际厂商进行技术创新及产品线扩展,从而逐步实现了在中
间件技术域宽度与产品组合的丰富程度方面,拥有与国外品牌主流产品比肩的
技术实力。2005 年公司推出工作流程平台,2006 年形成国内领先的应用开发平
台、工作流程平台、企业服务总线为主的 SOA 平台三大产品;2010 年布局云计
算、大数据,打造 SOA、云计算、大数据三大产品线系列,至今已率先发展形
成包括应用支撑、应用集成、云原生、数据管理与治理在内的全栈式信创中间
件产品与解决方案。基于拥有丰富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组合,使得公司能够紧跟
客户对于信创、数字化转型等新技术领域软件基础架构建设的要求,并可满足
客户不同时期对于不同定位、不同基础架构类产品的需求,给客户带来长期价
值。

    作为信创产业链基础软件领域重要成员,公司具备优秀的信创集成适配能
力和良好的生态体系,全面支持信创环境及生态支配,已累计完成 594 项产品
适配和互认证,已取得 29 项国内核心技术专利,已有 226 件产品完成著作权登
记。产品和技术的性能、成熟度和安全性已在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先进
制造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诸多大型、关键项目中得到验证。

(三)平台定制能力优势

    国内金融、电信、政务等行业领域内的大中型用户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
靠的软件基础平台,通常会有较多基础平台建设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公司
在自研核心产品和技术基础上,结合多年的平台建设经验以及对相关行业的深
入理解,以赋能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平台产品定制及实施服务,在市场竞争
中形成了差异化优势。同时,公司基于多年的定制项目开发实施经验,形成了
完善的项目实施工程方法论体系,按照项目类型、项目复杂度、技术难度等维
度匹配项目实施方式,能够快速形成项目开发方案和实施路线图,有效提升项
目实施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公司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团队规模逾千人,在平台定制及实施领域拥有较
深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在国内多个重点城市设立技术服务中心或分支机构,通
过完善的组织、高效的流程和专业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来支撑客户的本地化服
务需求。公司通过在线服务、电话热线、驻地人员访问、定期巡检等多种方式
对本地客户的服务需求做出及时响应,从而对客户需求做到快速专业的技术支
持。

(四)客户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基础平台产品和技术方案在与国际品牌的长期竞争中,
成功进入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先进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在技术先进性、
性能优越性、产品成熟度及安全可靠性等方面得到了各行业逾千家大中型用户
的认可,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特别是在基础软件性能、安全性、可靠性要求更高的金融领域,公司凭借
过硬的技术实力和大量的案例积累,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受到金融客户长期信赖
的国产基础软件品牌。公司产品与解决方案深度应用于各类型银行客户,包括
十余家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近百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
农商行等,以及多家大型保险机构、交易机构、证券公司等大中型金融机构。

   除金融行业外,公司还成功拓展了电信、政务、能源、先进制造、军工、
地产等十数个行业,积累了包括中核集团、航天科工、中航工业、中国移动、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海油、南方电网等在内的众多行业头部大型企业客户
及政府机构。此外,基于诸多行业大中型客户的辐射效应,公司产品与技术也
越来越多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带来显著价值,公司软件基础平台的品牌接
受度、行业辐射度呈现越来越广泛的趋势。

(五)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中间件领域的企业,十几年来一直专注于软件基础
平台研发,品牌优势积累丰厚。公司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出发点,围绕
在软件基础平台能力之上,致力于赋能大中型企业及政府机构面向信创环境下
的数字化转型,坚持以内容营销为核心,通过微信视频号、公众号等多种创新
的市场营销手段,实现全通路内容营销,持续分享服务使能企业数字化转型等
相关最新理念与实践,不断深化公司行业品牌和技术品牌影响力。

   公司秉承自主研发创新的技术路线理念,技术先行带动产品品质和性能的
双向提升,产品广受市场好评。在此基础上,公司以卓越的技术能力、高标准
的服务水平、丰富的大客户服务经验、灵活的定制化模式在金融、电信、政务、
能源、先进制造等众多行业领域树立了优质的品牌形象。大型客户为保持其品
牌形象、产品质量和成本优势,在选择供应商时对技术水平、产品品质和供应
稳定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能够与大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
对公司品牌高度认可的表现。

   2022 年上半年度,普元信息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3,666.4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18.32 万元,
增长率 33.4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26.83%,较上年同期增加 4.72 个百
分点。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信创及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
能力建设,加大了全栈信创中间件相关产品的创新投入。

(二)研发进展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软件基础平台领域专业厂商,具备近 20 年软件基础设
施建设的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和主流技术
发展,持续围绕行业信创与数字化转型两大领域进行研发创新,并取得多项研
发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1、全栈式信创产品与解决方案,助力行业信创规模化应用

    作为信创产业链基础软件中间件领域重要成员,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
普元应用服务器、普元应用开发平台、普元微服务应用平台、普元企业服务总
线、普元大文件传输平台等系列中间件产品的信创技术适配与升级,进一步提
高了产品在信创环境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通过紧跟主流技术发展,公司产品
线已覆盖应用支撑、应用集成、云原生、数据管理与治理在内的全栈式信创中
间件产品与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从规划咨询到产品替代再到应用迁移落地服
务的全方位服务,助力客户建设符合信创要求的技术底座,加速企业数字化转
型。

    公司积极推动信创业务场景的适配验证、技术攻关、标准制定及生态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完成 594 项产品适配和互认证,包括华为鲲鹏、飞
腾、海光等芯片产品,统信、麒麟等操作系统产品,华为高斯、人大金仓、达
梦、海量数据等数据库产品,以及宝德、浪潮、曙光等整机产品,基于成熟的
软硬件环境适配技术与经验,助推客户信创体系建设。公司已加入信创工委会
设立的中间件、人工智能、云计算、应用开发平台、运维管理、大数据工作组,
参与编写信创领域的标准、规范、白皮书共 25 项,为信创产业规范发展提供基
础保障。
    2、企业级低代码开发平台再优化,助推信创环境下数字化转型

    公司低代码开发平台产品践行中台思想,拥有数据模型和表单模型双驱动
特性,面向企业级应用而非互联网应用,可直接支持业务中台的基座建设,适
用银行科技系统、银行智能工单、大型企业 OA、运营监控、工程管理等多行业
应用场景,持续驱动信创环境下的数字化转型。公司将低代码开发理念融入全
系列产品进行创新研发,能够覆盖信创产业链关键领域,为企业提供全栈式信
创中间件替换方案,帮助客户稳妥替换国外同类产品,建设可靠、完备的信创
软件环境。报告期内,公司低代码开发平台持续升级,进一步优化产品性能和
功能。依托低代码平台创新实践,公司入选 LowCode 低码时代《构建敏捷数字
实践力-2022 年中国低代码/零代码行业研究报告》中的金融、政务、通信 3 大行
业“领先实践力厂商”,并荣膺“中国低代码/零代码行业综合影响力企业
TOP15”。

    3、智能化数据中台,赋能数字化防疫

    公司智能化数据中台,创新性地将数据治理与数据运营融合连接,解决长
期困扰数据治理建设的工作环节割裂、与应用衔接困难等问题。疫情发生以来,
公司智能化数据中台解决方案助力上海防疫,为防疫数据响应疫情攻坚不同场
景的模型开发、融合治理、数据共享等工作,支撑诸如“场所码”“电子通行
证”等应用和服务,快速高效地上线发布和无故障运行,充分展现数据治理运
营价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 226 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已授权发明专利
29 个,另有 53 个发明专利申请在审核程序中。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
号),普元信息获准公开发行 23,8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26.9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1,56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 57,014,461.6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4,550,538.32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众会字(2019)第 7340 号”验资报告验
证。

(二)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490.01 万元,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1.9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 34,791.54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084.74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7,785.52 万元(包含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15,000.00 万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                                         59,492.32
 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3,273.43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15,533.10
 减:发行有关费用                                                 985.00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5,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084.74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7,785.52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
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数量:万股
   姓名          现任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刘亚东            董事长                2,277.1802              22.8689           2,300.0491
  司建伟       董事、总经理                169.3776                        -          169.3776
              董事、副总经
  杨玉宝                                   313.9170                        -          313.9170
              理、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技术
  焦烈焱                                   177.4091                        -          177.4091
                  负责人
              副总经理、董事
  逯亚娟                                    38.0447                        -           38.0447
                  会秘书
  王葱权       核心技术人员                 61.0508                        -           61.0508
  王克强       核心技术人员                138.0832                        -          138.0832
   钱军        核心技术人员                  8.9765                        -            8.9765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
未到归属期,具体情况如下:
                                                                                     数量:万股
                             期初已获授    报告期新授                              期末已获授
                                                             可归属   已归属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予限制性股                              予限制性股
                                                               数量   数量
                                 数量        票数量                                  票数量
 刘相      核心技术人员              15                10         0            0           25
 顾伟      核心技术人员              15                10         0            0           25
 合计           /                    30                20         0            0           5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