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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洛耐:中钢洛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25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2-025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08,901,18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08,901,1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1.902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902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国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李旭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选举李果先生为公司 650,430,101             80.4090 是
         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2    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 650,430,201             80.4091 是
         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二)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    数   (%)    数   (%)
 1.01    选举李果先     122,490,100      82.4953     0 0.0000      0 0.0000
         生为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斌先     122,490,200      82.4954    0   0.0000    0   0.0000
         生为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00 为累积投票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钰锋、张伟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