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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超导: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0-02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西部超导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超导”)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8.61元/股,转让股份数量为8,581,800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8.41%减少至6.46%。

    一、转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组织
 实施西部超导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转让前持股数量           转让前持股
                      出让方名称
                                                        (股)                 比例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099,200                8.41%

  注:持股数量截至三季末,与三季报披露信息一致。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西部超导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出让方实际转让数量

                                               实际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占所持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股份比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581,800          1.94%      23.13%

                                           1
    注:持股数量截至2020年11月10日,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信息一致。

      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8.41%
  减少至6.46%。

        1、基本信息

     深圳市创新投资         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2月3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深圳市创新投资
                       询价转让    2020年12月3日     人民币普通股     8,581,800      1.94
    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8,58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4%。

        3、出让方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深圳市创新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37,099,200      8.41       28,517,400       6.46

     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099,200      8.41       28,517,400       6.46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
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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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1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     铸锋资产管理(北京)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公司
           4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二)询价过程

      2020年11月30日9:00-12:00,华泰联合证券簿记室共收到12单申购报价单,参
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为有效申购。

      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确认本次转让价格为48.61元/股,6家投
资者获配。

       (三)受让方实际受让数量

  序                                        受让股数                   受让股份在    锁定期
  号             受让方名称                 (股)      金额(元)     总股本占比    (月)
  1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19,444,000            0.09%   6

        铸锋资产管理(北京)管理有
  2                                           400,000    19,444,000            0.09%   6
                   限公司

  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0    77,776,000            0.36%   6

  4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    34,027,000            0.16%   6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48,610,000            0.23%   6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81,800   217,860,298            1.02%   6

                 合计                       8,581,800   417,161,298            1.94%   -

       (四)本次转让后,受让方获配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四、华泰联合证券的核查过程及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资格的进行了核查,并对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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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过程和结果是否公平、公正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具备《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规定的主体资格。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
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
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
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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