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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超导: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1-015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
有限公司、西安聚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上公司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保
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合计不
超过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况。
     本次担保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担保有效期自担保实际
发生起一年。其中: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
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保证担
保、为西安聚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                                  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渭路西侧西部超导院内
法定代表人                                                      刘向宏
                                     高温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特殊钢的研发及销售;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技术除外)。
经营范围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
                                     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西 部 超导 持 股 49.20% ;西 安 工业 投资 集团 有限公 司 持股
                                     16.4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9.16%;付宝全持股
股东
                                     8.28%;李会武持股 3.78%;杜刚持股 3.78%;王玮东持股 3.78%;
                                     郝芳持股 1.87%;曹国鑫持股 1.87%;赵岐持股 1.87%。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2020 年度                     2021 一季度
资产总额                                                      312,169,676.32     365,577,364.11
负债总额                                                      164,040,659.64     220,277,064.29
资产净额                                                      148,129,016.68     145,300,299.82
营业收入                                                        80,229,460.90     27,069,603.57
净利润                                                        -11,283,878.20      -4,515,726.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342,706.24      -6,905,809.12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不存在                         不存在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被担保人的名称                                     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12 号西部超导园区磁体厂房 1 幢
注册地点
                                                              1号
法定代表人                                                       冯勇
                                     超导磁体和磁体部件(含专用复合电缆)的开发与设计、生产、
                                     销售和技术咨询;销售制冷媒质(液氦、氦气、液氮、制冷机)
                                     及超导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及合金、低温材料器件;货物及技
经营范围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上述经营范围中凡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
                                     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西部超导持股 65.00%;香港凤凰高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持股
股东
                                     35.00%。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2020 年度                   2021 一季度
资产总额                                                       67,899,213.15   78,622,848.67
负债总额                                                       32,534,998.77   43,040,214.21
资产净额                                                       35,364,214.38   35,582,634.46
营业收入                                                       42,842,678.10     1,332,743.35
净利润                                                          4,214,957.94       218,42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648,443.89       301,232.1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不存在                       不存在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被担保人的名称                                      西安聚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西侧凤城二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彭常户
                                     真空设备、冶金设备、机电设备(除小轿车)、电力电子产品、
                                     自动化系统的研发、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
                                     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
                                     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西部超导持股 60.00%;贾庆功持股 11.00%;李会武持股 9.00%;
股东                                 杜亚宁持股 4.00%;张嘉持股 4.00%;王锦群持股 3.00%;马乐
                                     持股 3.00%;方向明持股 3.00%;张磊持股 3.00%。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2020 年度                   2021 一季度
资产总额                                                       27,134,562.38   33,110,780.21
负债总额                                                       15,766,192.59   22,472,675.09
资产净额                                                       11,368,369.79   10,638,105.12
营业收入                                                       24,914,026.58   11,120,530.96
净利润                                                          2,682,200.91      -730,264.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57,976.82      -876,533.06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不存在                       不存在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5000 万
   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担保
有效期自担保实际发生起一年。其中: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保
证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
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方
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
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市公司认为子公司需要增加流动资金的同时丰富银行承
兑等融资方式,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本次担保对上市公司整体发展有利,为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
保。
    被担保人除上市公司外,其余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
程序;自然人股东均为公司员工,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有困难;外资股东
在境内没有实际可操作资产。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
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
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控股子公
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的高端装备用特种钛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于 2015 年 11 月获批国家第三
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 6,500 万元,该项基金投入方式为国有股东委托贷款,即国
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提供该笔贷款,贷款的实际
使用人、利息承担方及本金返还义务人实际均为公司。公司以部分自有土地及房
屋建筑物为该股东委托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因此,公司形式上为西北院的借款提
供了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2.31%和 1.17%。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