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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超导: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1-08  

                        股票简称:西部超导                          股票代码:688122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张平祥                     颜学柏                     巨建辉




       孙玉峰                      冯勇                      刘向宏




       王秋良                     杨建君                     张俊瑞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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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杜明焕                      隋琛                      孟德成




       梁民生                     王凯旋                     许东东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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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冯勇                      刘向宏                     彭常户




       张丰收                      闫果                      杜予晅




        周通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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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释     义 ........................................................................................................................................................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9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1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8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9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1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2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8

一、备查文件 .......................................................................................................................................... 38

二、查询地点 .......................................................................................................................................... 38

三、查询时间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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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西部超导、发行人、上市
                              指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指
次发行                             股票之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向特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指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情况报告书、报告书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
A股                           指
                                   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认购协议》                  指
                                   股股票认购协议》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建投
申报会计师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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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公司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同意授权公司董


                                      9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西部超
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70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 10 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
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
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众环验字[2021]1700003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
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2,012,999,958.91 元。2021 年 12 月 28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
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众环验字[2021]1700004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止,发行人已向 10 名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74,069 股,发行价格 88.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012,999,958.91 元,扣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的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29,995,282.43 元后,实际
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983,004,676.48 元,在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981,085,331.28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22,774,069 元,


                                       10
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958,311,262.28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
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不超过 50,000,000 股(含 50,000,000 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1,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
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按发行底价计算,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27,496,243 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1,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2,774,06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12,999,958.91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根据意向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22,774,069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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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73.21 元
/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
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8.39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20.73%。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12,999,958.91 元,扣除不
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1,914,627.6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085,331.28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 88.39 元/股,发行股数 22,774,069 股,募集资金总额 2,012,999,958.91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本
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月)
1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7,919,447   699,999,920.33     6
2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44,773   331,000,485.47     6

3    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394,049   299,999,991.11     6


                                          12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月)
4    国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2,262,699    199,999,964.61      6

5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1,357,619    119,999,943.41      6

6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31,349     99,999,938.11      6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7,706      81,999,933.34      6

8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678,809      59,999,927.51      6

9    潘旭虹                                        678,809      59,999,927.51      6

10   富善投资睿远特殊机遇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78,809      59,999,927.51      6

                       合计                      22,774,069   2,012,999,958.91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
《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西部超导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8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
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

                                           13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
之上增加该 8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陕西方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3                                            李丽华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在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的见证下,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期
间,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210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
邀请书》及其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 210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
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20 家、保险机构 10 家、其他 140 名已表明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经主承销商与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
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同
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
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
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
情形。


                                           14
     2、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12 月 23 日(T 日)8:30-11:30,在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的见证下,共
有 35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
除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34 名投资者均按时、
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投资者
号                                                                (元/股)   (万元)
                                                                    91.51      30,000
1    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2.35      35,000

2    方德嘉懿西部超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4.00      6,000

                                                                    88.40      20,000
3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39      40,000
                                                                    88.40      20,000
4    国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87.56      30,000
                                                                    85.00      12,000
5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82.00      18,000

6    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75.04      6,000

7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01.60      6,000

                                                                    78.78      12,700
8    Goldman Sachs & Co.LLC
                                                                    74.50      13,000
                                                                    90.01      10,000
9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2.42      15,000

10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84.30      10,300

11   李丽华                                                         76.00      6,000

12   潘旭虹                                                         89.80      6,000

13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鑫荣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00      6,000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     85.01      6,000
14
     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0.00      12,000

                                                                    84.03      7,500
15   UBS AG
                                                                    83.15      9,500


                                                15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投资者
号                                                                 (元/股)   (万元)
                                                                     77.50      14,500
                                                                     81.43      30,000
1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54      55,000
                                                                     78.79      79,960

17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83.15      10,000

                                                                     84.46      6,000
1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68      10,500
                                                                     80.01      23,200
                                                                     80.27      6,000
1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6.58      7,000

20   北京磐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泽扬帆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0.00      6,000

21   张宝祥                                                          77.78      6,000

                                                                     91.53      8,200
2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15      16,940
                                                                     78.80      30,400
                                                                     83.17      14,800
2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55      18,800
                                                                     77.92      21,070

2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53      13,150

                                                                     82.40      6,000
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0.10      16,100
                                                                     75.02      22,100

26   高毅任吴优选致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5.10      6,000

                                                                     79.08      11,000
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62      12,300

28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78.77      10,000

                                                                     91.51      70,000
29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86.94      80,000
                                                                     86.19      6,220
3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55      11,430
                                                                     81.31      16,930


                                          16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投资者
号                                                                (元/股)   (万元)
31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33         13,000

                                                                    85.00         9,100
3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16         16,100
                                                                    78.83         18,100
                                                                    89.50         6,000
33   富善投资睿远特殊机遇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4.00         6,500
                                                                    80.50         7,000
                                                                    90.00         12,000
34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84.23         18,000
                                                                    77.82         24,000
                                                                    83.26         10,500
3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25         14,660
                                                                    79.50         17,160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
上 34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
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以 88.39 元
/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22,774,069 股,认购总金额为 2,012,999,958.91 元。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0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月)
1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7,919,447   699,999,920.33      6
2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44,773   331,000,485.47      6

3    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394,049   299,999,991.11      6

4    国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2,262,699   199,999,964.61      6

5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1,357,619   119,999,943.41      6

6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31,349    99,999,938.11      6



                                            17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月)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7,706      81,999,933.34     6

8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678,809      59,999,927.51     6

9    潘旭虹                                              678,809      59,999,927.51     6

10   富善投资睿远特殊机遇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78,809      59,999,927.51     6

                       合计                           22,774,069   2,012,999,958.91     -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法定代表人          龙红山

注册资本            5,6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GC0U3L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经营范围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919,44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一期 14 号楼 80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航天国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陕西航天国华私募基金管理


                                            18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1104MA716T6R1M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经营范围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3,744,773 股,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 14 号中航发展大厦 A 座 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LQP88D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经营范围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5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3,394,049 股,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国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国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75(仅限办公用途)
注册地址
                   (JM)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华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5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EE5R1N



                                           19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国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2,262,69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5、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顺义园临空二路 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3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GG3U24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1,357,61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6、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四层

法定代表人          杜岩岫

注册资本            1,422,989.9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6938163191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业务;项目融资;资产管理;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            与购并;财务咨询;资信调查;房屋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其他市政府批
                    准的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131,34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经营范围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927,70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基金小镇 I 型号 D
注册地址
                    栋 40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湘投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0MA4QBAAL0K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
经营范围            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678,809 股,股份限
售期为 6 个月。

       9、潘旭虹


姓名                潘旭虹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102198611******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
投资者类型          普通投资者

       潘旭虹本次获配数量为 678,80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1
    10、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睿远特殊机遇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系富善投资睿远特殊机遇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 40 号 I60 室

法定代表人         林成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0677748956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富善投资睿远特殊机遇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678,809 股,股份限
售期为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
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
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
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NH509;其管理人为陕
西航天国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
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1583;

    2、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私募
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JG190;其管理人为中
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8877;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国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R7453;其管理人为国华产业发展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1032;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JT180;其管理人为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为 P1070706;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投资
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GG865;其管理人为湖南湘
投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
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8783;

    6、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富善投资睿远特殊机遇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私募投资
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TA949;其管理人为上海富
善投资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0712;

                                     23
       7、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潘旭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
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
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保守型(C1)、谨慎型(C2)、
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其中保守型(C1)包含风险承受能力
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的界定标准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
参与权益类投资的投资者。

       本次西部超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
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不允许参与本次申
购,普通投资者 C1(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除外)、C2 应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
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且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后,经主承销商
确认符合核查要求后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
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1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 I 类            是

 2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专业 I 类            是

 3      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专业 I 类            是

 4             国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专业 I 类            是



                                              24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5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专业 I 类            是

 6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 I 类            是

 8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专业 I 类            是

 9                        潘旭虹                     普通投资者            是

 10      富善投资睿远特殊机遇 5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 I 类            是


       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
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25
保荐代表人:郭尧、李靖

项目协办人:魏哲旭

项目经办人员:程琦、薛筱萌、韩东哲、关天强

联系电话:010-65608298

传真:010-8645119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路绿地中心 A 座 38 层 02 室

负责人:刘风云

经办律师:刘风云、刘瑞泉、陈思怡

联系电话:029-87651656

传真:029-87651656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负责人: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李素霞

联系电话:0898-68527376

传真:0898-68529007



                                   26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负责人: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李素霞

联系电话:0898-68527376

传真:0898-68529007




                                  2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      (股)
1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限售流通 A 股   100,035,000        22.67   100,035,000

2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59,372,280        13.45        -

3    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 A 股    28,639,000         6.49   28,639,000

4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7,541,560         3.98        -

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4,800,000         3.3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6                                      A 股流通股      13,634,602         3.09        -
     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1,076,679         2.51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8                                      A 股流通股       8,000,000         1.81        -
     合伙)-高毅邻山 1 号远望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
9    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A 股流通股       6,260,080         1.42        -
     证券投资基金
     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理有
10   限公司-陕西成长性新兴产业股权    A 股流通股       4,500,000         1.02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263,859,201        59.80   128,674,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
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例(%)        (股)
1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限售流通 A 股    100,035,000      21.56    100,035,000

2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59,372,280      12.79         -


                                          28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例(%)     (股)
3    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 A 股    28,639,000      6.17   28,639,000

4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7,541,560      3.78       -

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4,800,000      3.1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6                                      A 股流通股      13,634,602      2.94       -
     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1,076,679      2.39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8                                      A 股流通股       8,000,000      1.72       -
     合伙)-高毅邻山 1 号远望基金
9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 A 股     7,919,447      1.71   7,919,4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
10   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A 股流通股       6,260,080      1.35       -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         267,278,648     57.60   136,593,44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2,774,06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财政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产业发展方
向和公司战略布局,募集资金将用于航空航天用高性能金属材料产业化项目、高性能超
导线材产业化项目、超导创新研究院项目、超导产业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通过项目的
实施,公司将突破现有高端钛合金、高性能高温合金、超导产品的产能瓶颈,进一步提
高公司上述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显著提升公司所承担的我国飞机
和发动机等重大武器装备的供应保障能力,满足国家安全需要,具有重大的国防意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9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
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
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财政厅,本次
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
所提高,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
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
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30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
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
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
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1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上交所
核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及同意注册程序,符合《注册
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内容符合
《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合法有效。申购时间认购的对象具
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资格,
其提交的申购文件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其申购报价单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
报价。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数量的确定符合《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原
则和程序,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与获配对象
签署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
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
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
定,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




                                     32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3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魏哲旭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郭   尧               李   靖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刘风云




    签字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瑞泉                 陈思怡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年   月   日




                                    35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
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慧                        李素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6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
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慧                        李素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12 号

    电话:029-86514508

    传真:029-86514507

    联系人:周通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9 层

    电话:010-65608298

    传真:010-86451190



                                   38
    联系人:郭尧、李靖、程琦、薛筱萌、魏哲旭、江磊、徐钰、张思翼、韩东
哲、关天强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39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张平祥




                                 发行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