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沪硅产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06-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硅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硅产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3)和《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
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1
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
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
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2 年原    本次增加
 关联交易                                             本次调增后 2022 年    2021 年实     增加原
                关联人       预计额度     关联交易
   类别                                               度预计额度(注 2)    际发生金额      因
                             (注 2)     预计额度
              中芯国际及
 向关联方                                                                                 市场需
                其子公司      11,600.00    3,400.00            15,000.00      15,411.37
 销售商品                                                                                 求增加
              (注 1、2)
              长江存储科
 向关联方                                                                                 市场需
              技有限责任      15,500.00     500.00             16,000.00      16,222.63
 销售商品                                                                                 求增加
              公司(注 2)
              上海集成电
 向关联方     路装备材料                                                                  市场需
                                   0.00    2,500.00              2,500.00          0.00
 销售商品     产业创新中                                                                    求
              心有限公司
            合计             27,100.00    6,400.00             33,500.00     31,634.00
    注 1: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包括: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
(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以及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注 2:2022 年 7 月起,原董事任凯离任时间将达到 12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鉴于此,本次对长江存储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测对应期间为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4 月 3 日,注册地址位于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提供多种技术节
点、不同工艺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及配套服务。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
任凯担任其董事。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陈南翔,

                                                2
  注册资本为 5,627,473.69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三路 88
  号。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
  的设计、研发、测试、封装、制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任凯担任其董事。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法
  定代表人赵宇航,注册资本为 127,0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88 号 6 幢 JT2216 室。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执行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李炜任其董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                                      关联关系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担任其董事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担任其董事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高管任其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
  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
  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销售价格主要根
  据客户在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要求,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不同客户的产品在性能、结构等方面不同,销售价格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3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
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
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
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
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