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沪硅产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8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杨征帆先生非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的
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免去杨征帆先生非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的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免职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免去杨征帆先生非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的情形。根据新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
况,我们认为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和公司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工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鸣、张卫、夏洪流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