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12-0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硅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硅产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3)和《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3、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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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
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
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
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
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22 年原 本次增加关联交 本次调增后 2022 2021 年实 增加
关联人
别 预计额度 易预计额度 年度预计额度 际发生金额 原因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
- 100.00 100.00 -
究院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销 市场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
售商品 - 30.00 30.00 - 需求
海)股份有限公司
小计 - 130.00 130.00 -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
向关联方采 - 3,800.00 3,800.00 - 业务
有限公司
购固定资产 需求
小计 - 3,800.00 3,800.00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
- 10.00 10.00 -
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采 业务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
购原材料 1,000.00 1,400.00 2,400.00 184.73 需求
股份有限公司
小计 1,000.00 1,410.00 2,410.00 184.73
向关联方提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
- 300.00 300.00 - 运营
供供给保养 究院有限公司
需求
服务 小计 - 300.00 300.00 -
为关联方提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
- 100.00 100.00 - 运营
供办公室租 究院有限公司
需求
赁服务 小计 - 100.00 100.00 -
向关联方采 上海嘉定工业区工业
- 60.00 60.00 -
购办公室租 用房发展有限公司 运营
赁及相关配 需求
小计 - 60.00 60.00 -
套服务
合计 1,000.00 5,800.00 6,800.00 184.73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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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6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俞
文杰,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兴贤路 1180 号 1 幢
3 层 301 室。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集成电路材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
络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
设计制作;办公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
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董事
孙健及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担任其董事。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31 日,法定代表
人尹志尧(GERALD ZHEYAO YIN),注册资本 61,624.448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 188 号。其经营范围为研发、组
装集成电路设备、泛半导体设备和其他微观加工设备及环保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和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董事范晓宁担任其董事。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3 日,法定代表人彭骞,
注册资本 136,941.7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浜路 269、299 号
1 幢 1、3 层。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计算机、显示屏、光伏、锂电池、新能源、
检测设备、测试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生产检测设备、测试设备,机械设备的安装及维修,芯片设计,面板设计,计算
机软硬件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自产产品。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
杨征帆担任其董事。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14 日,法定代表人李
少平,注册资本 26,0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 66-3 号。其
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危
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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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塑料包
装箱及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郝一阳担任其董事。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
蒋文武,注册资本 130,0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 66
号。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高纯材料及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
售及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董事郝一阳及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担任其
董事。
上海嘉定工业区工业用房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27 日,法定代表
人武斌,注册资本 1,738.8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925 号。
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业标准厂房的开发、经营、出租,自有房屋租赁,企
业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其为公司 5%
以上股东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 关联关系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管任其董事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担任其董事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江苏鑫华半导体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管任其董事
上海嘉定工业区工业用房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 5%以上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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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
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固定资产及原材料、提供服
务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
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
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
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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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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