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沪硅产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硅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
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鸣、张卫、夏洪流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