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研:关于子公司应收账款相关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5-12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1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应收账款相关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一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案原告
涉案的金额:验收款 26,273,504.27 元、质保金 13,136,752.14 元及延
期付款违约金 6,625,000 元,以及相应的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
司已在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时审慎评估、合理计提了减值损失 2366 万元,目
前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
负面影响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擎
天实业有限公司诉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
2020 年 5 月 8 日被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于 2020 年 5 月
9 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诉讼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内容
(一)案号:(2020)苏 1191 民初 783 号
(二)立案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三)开庭时间:暂未收到开庭传票
(四)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事实与理由
2016 年 12 月 19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化成分容系统】采购合同》(以
下简称“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原告完成交货及调试义务,原被告双
方签署《【化成分容系统】验收补充协议》,被告向原告出具《【化成分容系统】
有条件验收合格确认报告》。被告以短期资金周转紧张为由,与原告协商延期支
付合同款项下的验收款,并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向原告发出《验收款付款补充协
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采购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已届满,被告仍未支付合同款
项下的验收款及质保金。
(六)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采购合同项下验收款人民币 26,273,504.27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采购合同项下质保金人民币 13,136,752.14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6,625,000 元;
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已在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时审慎评估、
合理计提了减值损失 2366 万元,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
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