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电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5-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9 年 11 月 5 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
研”、“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电研的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进行持续督
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中国电研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中国电研签订《持续督导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
  2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中国电研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经营情况,对中国电研开展了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19 年度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2019 年度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5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国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研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导中国电研依照相关规定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司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的内控制度的设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国电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8                                          研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行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保荐机构督促中国电研严格执行信息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关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的信息披露文件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10                                            进行了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真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问题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2019 年度,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东、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11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2019 年度,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东、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2019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中国电
13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     研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
        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14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     2019 年度,中国电研未发生相关情况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确现场检查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
        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
16                                               2019 年度,中国电研不存在前述情形
        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
        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中国作为电器制造大国,电器行业相关新技术不断升级迭代,公司需及时跟

                                         3
踪行业前沿技术并调整研发方向,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更新。如果公司对相
关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或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未及预期,将
对公司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
    2、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和泄密的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
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
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
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质量控制风险
    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其正常运营依赖于公司多年来在电
器领域建立起的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公司需采取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确保公
司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合规。如果公司因管理失当、违规检测、数据
舞弊等原因导致出具的报告质量达不到要求,将损害公司声誉、公信力,对公司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外协加工及生产基地搬迁风险
    公司为响应政府号召,将逐步关停花都环保涂料及树脂生产基地,其中聚酯
树脂花都工厂已于 2019 年关闭。目前公司聚酯树脂已与外协加工企业建立长期
稳定关系,可确保稳定的供货能力。
    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公司东莞聚酯树脂生产基地已完成土建建设、设备安
装、主体验收、消防验收等工作,已开展设备调试,计划 2020 年上半年实现投
产。
    若公司与外协企业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东莞新生产基地未能如期投
产并顺利达产,将对公司树脂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经营资质续期的风险
    公司及主要下属子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所涉及的资质主要包括《实验室认
可证书》、《检验机构认可证书》等。该等经营资质中多数具有一定的有效期。上
述资质有效期期满后,公司需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及评估,以延续上述经营
资质的有效期。目前公司及主要下属子公司已获得了主营业务所需的主要业务资


                                   4
质,不存在资质逾期情况。但若公司未能在上述经营资质登记有效期届满时换领
新证或更新登记,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继续生产有关产品或经营相关业务,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中涉及少量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公司少量的油漆业务
涉及易燃化学品的生产,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2019 年内未出现重大生
产安全事故,也未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来如果公司未能继续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出现人员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等情况,造成
安全生产事故或违反监管部门规定,公司将面临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停产整顿
的风险。
    5、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客户分散,数量众多,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要求较高。若宏观经济
或行业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导致公司较多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
系出现不利状况,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增加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下游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产品应用领域主要涉及家电、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公司的经营与下
游行业整体发展状况、景气程度密切相关。电器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
受宏观经济波动、城市化进程、房地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
或行业政策趋严,将导致电器行业景气度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新能源汽车短期内受国家支持政策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发展不确定性,进而影
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业务的拓展,并加大坏账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的质量技术服务、智能装备、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均属于竞争性行业,
未来随着行业技术成熟度的逐步提升,更多的厂商将进入该领域,导致市场竞争
加剧,若公司无法及时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提高产品及服务竞争力,更好地满足
下游客户的需求,则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宏观环境风险


                                   5
    1、宏观经济下行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电器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未来若宏观经
济下行,将导致电器行业景气度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受新冠
疫情影响,宏观经济压力增大,下游家电和汽车企业受停产和居民消费能力下降
的影响,存在波动风险,进而使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下降甚至
业绩下滑的风险。
    2、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受当地政策法规、政治经济局势、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
竞争、消费者保护、外汇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以及因疫情导致多国国境关闭、
人员无法正常交往,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的海
外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3、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9 年内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精对苯二甲酸、新戊二醇和
间苯二甲酸等大宗化工原材料,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大
宗原材料的价格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由于公司产品售价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如
果短期内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盈利能力
显著下降,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风险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尽管目前中国地区的疫情已逐步好
转,但全球疫情扩散形势日趋严峻,其最终对全球经济的影响程度尚无法准确预
期,如世界范围内疫情短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会对宏观经济造成进一步冲击。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
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及各驻地分(子)公司自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陆续开
始复工,由于国内市场我国家电和汽车企业受停产和居民消费能力下降影响较大,
海外市场多国国境关闭、人员无法正常交往,海外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
司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
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6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比
                                                                  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275,239.77        259,779.69        5.95    194,23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5,217.25          20,691.01        21.88   11,190.07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1,978.50          17,707.49        24.12    7,862.1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4,585.04          17,410.02       156.09   13,588.47
          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13,096.62        102,241.65       108.42   98,656.72
          产
         总资产                354,147.03        263,581.77        34.36   239,057.85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0          0.58          20.69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0          0.58          20.69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61          0.50          22.00         0.28
      收益(元/股)
                                                            增加0.65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63         18.98                       17.16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增加1.08个百
                                  17.33         16.25                       12.06
      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增加0.12个百
                                   7.79          7.67                        8.34
              )                                                分点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56.09%,主要系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较 2018 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
2019 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综上,公司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前身是国家级研究院所,建立了高效的研发
体系,拥有多层次研发平台公司,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7
等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长期开展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发,取得了一系
列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
    2019 年,获批牵头筹建广东省智能家电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承担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项目;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 8 项;公司下属擎天材料被评为
“2019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2、突出的技术标准创新能力。公司拥有 15 个 IEC 国际标准对接平台和 11
个国家标准平台,自 2010 年以来,公司累计主持和参与制修订 500 多项国际、
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2019 年,中国电研当选全球物联网标准组织开放互联基金会(OCF)首个
中国论坛主席,正式成立 OCF 中国论坛,将有力推动物联网标准化发展;积极
争取 IEC 国际标准话语权,推动在 IEC TC 72 成立 WG13“物联网设备用智能控
制器”工作组,在 IEC TC 61 成立 WG41“家用电器循环经济与材料效率”工作
组;2019 年内在研国际标准 5 项,发布 1 项;另主持和参与制修订 45 项国家、
行业标准。公司通过技术标准制修订,有效提升行业影响力,支撑检测认证业务
发展。
    3、行业公信力与技术资质优势。公司建有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和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两个国家质检中心,拥有多个层面的资
质授权,通过检验检测、监督抽查、强制性认证、试验室能力验证、国际认证等
业务在中国电器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出具的检测报告获得全世界 70 多个国家
和地区、100 个权威机构的认可。
    2019 年,公司新增 10 类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机构资质;节能认证项目
获政府采信;获国推 RoHS 认证授权;新增多家车厂能力认可,车企授权突破
28 家;获批成为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封闭道路测试首批检测机构。这些资质和
能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4、独具特色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深耕电器领域多年,对电器产品技术发
展趋势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主流客户开展广泛合作,并与之
建立了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以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为支撑、技术标
准创新为引领,成功构建起质量技术服务、智能装备、环保涂料及树脂的综合服
务模式,为电器行业质量提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拥有独特的产业模式,整体竞


                                   8
争能力优势显著。
    2019 年,公司着手建设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
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产业可持续发展。2019 年,公司位列在穗主要科研院所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支撑指数第 2 名(仅次于重组后广东省科学院),对
公司综合发展能力给予充分肯定。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19 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成 10 多项重大研发项目,获政府及行
业各类优秀成果奖 10 项,其中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8 项;申请专利 106 件,获专
利授权 74 件,其中发明专利 16 件,获 27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 482 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33 项,另拥有 146 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21,447.5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7.79%,
较 2018 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增长 7.65%。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
内先进水平。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电研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                            939,500,000.00
减: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                                         66,474,056.60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873,025,943.40
减:本期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10,083,018.8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62,942,924.51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注1)                                       209,020,000.00
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580,000,000.00
减:银行手续费                                                           216.57
加:收到银行利息                                                    1,436,678.3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5,359,386.28

   注1:本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20,905.8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已


                                            9
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2.00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中国电研控股股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机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电研 191,430,000 股,持股比例
为 47.33%;中国电研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 年度,
中国电研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中国电研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