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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1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
    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将增加实施主体威凯
(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
路 1301-16 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 16 号,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
目”新增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上述事项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
能力提升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
深圳”),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16 号和广
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 16 号,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8.79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 93,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49.87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85,800.13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
     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008086_A0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14,320.00        14,320.00

 2     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36,053.40        32,568.40

 3                  擎天聚酯树脂项目                    25,000.00        18,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500.00        25,500.00

                        合计                           100,873.40        90,888.40
        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额已在第四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

         二、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
         (一)调整的内容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14,320.00 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 14,320.00 万元,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国电研及威凯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项目选址广州开发区开泰大道天泰一路
     3 号,计划在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国际标准化创新能力提升、智能电器无线通讯
     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家电智能制造技术研究三个方向上加强研发投入,实现在研
     发合作、测试能力、技术能力、标准能力、国际合作、服务能力等六个方面的能
     力提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716.16 万元,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为 18.97%,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计划对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中国电研、威凯检测、
   实施主体      中国电研、威凯检测
                                                        威凯深圳

                                      广州开发区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深圳市龙
                 广州开发区开泰大道
   实施地点                           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广
                    天泰一路3号
                                                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

项目达到预定可
                     2021年4月                         2022年12月
 使用状态日期
       该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全资孙公司威凯深圳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的原因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之一是智能电器无线通讯质
   量基础技术研究和家电智能制造技术研究。深圳作为我国通讯企业的聚群地,拥
   有全国 60%以上的通讯企业,新增深圳无线通讯产品检测基地作为实施地点,能
   更好利用地理优势,联合相关企业,进一步开展无线通讯体系的检测要求和相关
   实验室建设规范研究。擎天工业园是公司核心技术研究成果产业化、开展智能装
   备业务的产业基地,新增此实施地点,有利于家电智能制造技术研究的开展。鉴
   于此,经审慎考量,公司将增加威凯深圳作为“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
   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16 号(威凯深圳经营地)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 16 号(擎天工业
   园)。
       受新冠疫情影响,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较原计划有所滞后,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三)重新论证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
   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
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
升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是中国电研针对我国电器行业产品智
能化、市场国际化发展趋势所做出的战略部署,通过在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国际
标准化创新能力提升、智能电器无线通讯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家电智能制造技术
研究三个方向上加强投入,将中国电研电器行业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到
国际先进水平,帮助我国电器行业打造高质量技术基础,实现国际标准引领。
     (1)我国的质量基础设施仍显薄弱,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电器领域的质量基础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支撑了电器领域的快速
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不仅社会认知度
有待提高,质量基础领域仍存在一些标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且中国作为电子电
器产品的制造大国,近年随着制造能力的提升,自主品牌的出口量越来越大,技
术创新越来越强,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意识和能力也越来越强。因此,提升家用
电器及电器附件产品国际标准化创新能力符合我国电器企业由国内走向国际、充
分参与国际竞争的行业发展趋势,能够与我国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在打造优质产
品、走向国际市场的战略上实现协作发展,推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同时也有助
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国际国内影响力,在提升公司服务质量的同时,能够提高客
户粘性。
     (2)家用智能电器市场快速发展,智能电器无线通讯质量基础技术有待提
升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个性化、智能化生活品质的需求日益迫切,家电供给
侧不断改革,WIFI、蓝牙、5G 等无线通讯技术持续发展与完善,推动了“智慧
城市”、“智慧家庭”等生活方式的不断改变,使得智能家电迎来黄金时代。随
着家用智能电器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的智能家电产品种类繁杂、智能化系
统各异,系统相互独立、集成度比较低、各个系统相互联系不大、家庭内部没有
统一的平台。
     作为电器质量技术服务提供商,目前中国电研正积极推动智能家电控制器国
际标准工作组 TC72 WG13 的成立,在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提出了 3 个智能家电
的国际标准提案,同时参与了智能家电通信可靠性、接口一致性的国家标准制定
工作,其中涉及测试方案、技术要求等需要同行业内企业进行长时间的共同开发
和磨合,结合市场、行业企业的反馈不断优化测试方案,不断明确产品技术要求。
中国电研当前的试验和研发能力与技术发展与市场要求尚有距离,本项目的实
施,能够夯实中国电研在无线通讯质量评价领域的基础研发水平,对中国电研开
展检测、认证、计量等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具有直接推动作用。
    (3)智能制造技术不断发展

    为了适应社会老龄化、消费者个性化、竞争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需求,国家出
台了《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
(2021-2023)》,推动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协同推进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工业
企业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明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明显增
强。在建设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等五种新型能
力方面,应用智能传感、测量仪器、边缘计算等技术,实行全要素数据采集;应
用大数据分析,实时精准预测,智能超前预警;推动设备系统上云上平台,实现
生产全方位实时监测;通过工业互联网创新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智能制造
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电器质量基
础研发水平,对中国电研开展电器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具有直接推动作用。
    2. 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拥有完善的科研体系及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
    中国电研专注于电器产品生产技术、质量基础技术研发,公司通过持续的研
发,始终走在技术变革的前沿。自 2010 年以来,公司累计主持和参与制修订近
600 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拥有 20 多项核心技术。当前的中
国电研在科研方面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产业技术
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 12 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23 个省部级科研平
台,拥有科技研发人员 362 人(占总人数的 14.4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32 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1 人,国内国际专家库专家 217 人,在标准化工
作方面拥有的 15 个 IEC 国际标准对接平台、11 个国家标委会/分委会、1 位
IEC/SC59L 主席、8 位 IEC 工作组召集人和 30 余位 IEC 注册专家。
    (2)公司拥有较好的技术基础
    依托以上平台和专家资源,公司前期通过开展“物联网框架下智能家电检测
技术研究”、“广东省智能家电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典型家电产品
机器人生产线集成及应用示范”、“面向家电及信息通信行业的国内国际测试评
价互认公共服务平台”等一批研发项目,在智能家电结构安全、电磁兼容(EMC)、
智商评测、通讯可靠性、互联互通、大数据、云平台、信息安全、国际认可准则
等涉及智能家电无线通讯质量基础技术领域,在智能数控钣金设备、真空成型设
备、专用发泡设备、机器人智能装配生产线、自动检测线和试验设备等家电智能
制造技术领域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公司目前通过全国 10 多个产业基地和服务
机构,为全球 30 多个国家、10,000 多家客户提供服务,未来的市场仍在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的团队实力雄厚、基础积累丰富、
目标市场可期,具有施行项目的人才、技术、市场基础。通过电器质量基础技术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开展,将推动公司在电器质量基础技术领域的积累,进一步
提高我国在电器及电器附件国际标准领域的话语权,促进电器行业的整体质量提
升。
       3. 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技术
服务能力,加快实现打造国际化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的战略目标,同时也为行业整
体技术水平提升、支撑我国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该项目不涉及直接
经济效益。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
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调整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
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计划
       (一)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采用借款方式向本次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
目”新增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提供所需资金,具体借款时间和额度将根据项目付款
计划确定,借款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威凯深圳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资
金到位时间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
算借款利息。
       (二)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谢浩江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20 年 03 月 26 日
     6.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16 号办公楼 1
层
     7.经营范围:计量服务;标准化服务;其他质检技术服务;软件测试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新能源技
术、环保技术的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
网广告服务;其他广告服务;机械设备的研发;实验室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
项目是:检测认证服务;认证认可服务;检验检疫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工仪
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试验机制造。
     8.股权结构:威凯检测持有 100%股权(公司持有威凯检测 100%股份)
       (三)本次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本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本次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后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全资孙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将监督全资孙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
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增加实
施主体威凯深圳,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16
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 16 号,并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将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
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
意上述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
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的实施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顺
利实施,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本次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
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
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
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