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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3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204 号 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6,398,80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6,398,8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5.636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5.63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因章晓斌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陈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韩保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陈伟
  升先生、孙君光先生、陈传好先生,公司董事候选人秦汉军先生、纪委书记陈兴
  祥先生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46,396,804 99.9994 2,000 0.000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选举公司     153,196 98.7113 2,000 1.2887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力峰、黄珏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