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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2022-01-27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2-00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共计 3 家公司,
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2022 年度计划签署担保合同不超过 7,0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
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5,396.16 万元,其中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
1,020.72 万元。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
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1 月 26 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
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约 30 亿元。为确保获得授信,计划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7,000 万元,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1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

                   广州擎天德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000

    公司           广州擎天恒申智能化设备有限公司                3,000

                   安徽擎天伟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00

                              合计                               7,000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保证生
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
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本次担保计划总额度内,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擎天德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擎天德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花和路 37 号(空港花都)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           吴汉龙

经营范围             属于智能装备板块,主要从事家电生产线中的输送线研制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51%,吴汉龙 40%,方文
股权结构
                     权 5%,陈创伟 4%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州擎天德胜智能装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6,927.24                   5,972.24

                                        2
资产净额                      1,403.35                  1,366.78

负债总额                      5,523.88                  4,605.46

资产负债率                     79.7%                      77.1%

营业收入                      4,445.74                  7,037.95

净利润                         36.58                      179.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00                      157.73
的净利润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
                               不存在                     不存在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经过审计                     否                         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审计机构名称                      -
                                                       普通合伙)


     2.广州擎天恒申智能化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擎天恒申智能化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花港大道自编 20 号(可作厂房使用)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           林志斌

经营范围             属于智能装备板块,生产部分智能设备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51%,黄元申 24.5%,
股权结构
                     林志斌 24.5%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州擎天恒申智能化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设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4,936.84                  3,515.89

资产净额                      1,341.46                  1,534.17



                                        3
负债总额                      3,595.38                   1,981.72

资产负债率                      72.8%                      56.4%

营业收入                      1,557.56                   3,255.19

净利润                         -192.71                     12.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2.09                     -9.43
的净利润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
                               不存在                     不存在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经过审计                      否                         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审计机构名称                      -
                                                        普通合伙)


     3.安徽擎天伟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擎天伟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 221 号

成立日期             2011 年 5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王一风

                     属于智能装备板块,主要生产家电成套智能装 备及配套,
经营范围             包括智能钣金生产线、智能发泡生产线和智能真空成型生
                     产线等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51%,王一风 10.25%,
股权结构             李志中 9.5%,徐如才 8.75%,王建国 8%,黄梅 3%,张翠琴 3%,
                     沈志斌 2.75%,张小磊 2.25%,陈风海 1.5%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擎天伟嘉装备制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8,136.84                   8,156.88

                                        4
资产净额                     2,268.82                1,856.4

负债总额                     5,868.02                6,300.48

资产负债率                     72.1%                  77.2%

营业收入                     5,172.45                7,128.21

净利润                        412.43                  41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62.11                  326.06
的净利润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
                              不存在                  不存在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经过审计                    否                      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审计机构名称                     -
                                                    普通合伙)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
保额度为公司拟于 2022 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
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取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保
障业务发展,需要争取较宽裕的授信额度。为满足业务结算的灵活性,需要在多
家机构获取授信额度。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非全资控股子
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7,000 万元,公司及其他股
东按所享有的权益向金融机构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对目
前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
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拟核定的 2022 年度担保计划额度是对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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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计划内的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
控。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
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公司董事
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5,396.16 万元,其中公司对非
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 1,020.72 万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5%,0.4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35%,0.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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