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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1-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

                        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对中国电研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
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8.79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 93,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49.87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85,800.13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
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008086_A0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额
  1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14,320.00         14,320.00
         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
  2                                                  36,053.40         32,568.40
                             目
  3                  擎天聚酯树脂项目                30,300.00         18,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500.00         25,500.00
                       合计                         106,173.40         90,888.40
                                        1
       注:1.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额已在第四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

          2.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同意使用自有资金 5,300 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擎天聚酯树脂项目”追加投资,公

告内容详见,2021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因此,擎天聚酯树脂项目总

投资额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金额存在差异 5300 万

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

       (一)调整的内容
       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36,053.4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2,568.40 万元,建设期为 3 年,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国电研
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项目选址在广州开
发区开泰大道天泰一路 3 号,计划面向电器行业发展趋势,以人工环境模拟试验
室、智能装备性能检测实验室等条件能力建设为基础,升级基于大数据、云平台
的数据信息智能运维与诊断系统,致力于形成检测、分析、诊断、改进、验证一
体化的整体式服务能力,巩固并提升公司质量技术服务的竞争力,支撑我国重大
技术装备质量提升与技术进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012.19 万元,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为 18.46%,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
步夯实公司整体式服务能力,优化全国战略布局,公司计划对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威凯检测

   实施主体               威凯检测        嘉兴威凯

                                          威凯上海

                                          广州开发区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

                                          广州黄埔区光谱东路179号
                     广州开发区开泰大道
   实施地点                               佛山顺德区德胜东路3号、大良五沙居委会顺园
                        天泰一路3号
                                          北路6-7号

                                          廉江九洲江大道606号

                                           2
     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工业园六区

                                   嘉兴南湖区嘉兴总部商务花园3号楼、金港路35

                                   号、顺泽路1515号

                                   上海嘉定区南翔镇翔江公路485号

                                   温州瓯海区慈凤西路40号

项目达到预定可
                    2022年4月      2024年12月
 使用状态日期
    该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嘉兴威凯、威凯上海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的原因
    本项目原计划新建 1 栋综合检测大楼,相关功能场地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
主要用于扩建气候、化学、机械、电磁等环境试验室。受新冠疫情以及政府审批
进度滞后影响,综合检测大楼建设未能按期开展,原项目选址地威凯检测广州总
部现有场地不足,难以支撑实验室扩建,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
    近年来,公司结合全国各地 TIC 业务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全国实验室布局,
在扩建广州、嘉兴、顺德基地产能的同时,陆续在华南、华东和华中区域智能电
器、智能汽车等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城市上海、深圳、廉江、武汉、温州新建检
测基地。
    基于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应公司 TIC 业务全国布局战略,提升
本地化服务效率,公司计划新增位于华东区域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和威凯
上海作为实施主体,增加现有检测基地的 10 个地址作为实施地点,面向智能装
备、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等产业,提升、完善环境试验能力,开展检测、计量等
方面的测试服务能力建设,开发基于大数据的数据信息智能运维与诊断系统。同
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三)各地投资计划
    1.广东省广州市。实施主体威凯检测计划在广州总部基地广州开发区开泰大
道天泰一路 3 号新建一栋检测大楼,同时在广州黄埔区光谱东路 179 号租赁场地,
筹建气候、化学、机械、电磁等环境试验室,配套大数据的数据信息智能运维与
诊断系统,打造检测、分析、诊断、改进、验证一体化的整体式服务能力。
                                   3
    2.广东省佛山市。项目实施主体威凯检测计划在顺德基地投资建设气候环境、
电磁环境等检测能力,以协同广州总部基地,提升华南区域综合服务能力。
    3.广东省廉江市。廉江是我国小家电产业主要聚集地之一,为满足本地化质
量技术服务需求,项目实施主体威凯检测计划在廉江基地建设小家电、信息电子
产品等电器产品性能检测能力,以协同广州总部基地、顺德基地完善华南区域智
能电器领域的检测能力。
    4.湖北省武汉市。武汉是全国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城市之一,以汽车制造
业、通信和电子等为主要产业,项目实施主体威凯检测计划在华中基地武汉分公
司建设智能新能源汽车、关键电子电器部件性能、化学等检测能力,以完善华中
区域智能汽车领域的服务能力。
    5.浙江省嘉兴市。近年全国锂电池产业在华东聚集趋势明显,本次新增的实
施主体嘉兴威凯拟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扩建动力及储能电池产品的性能、循环
耐久等检测能力,同时完善智能家居、智能装备等领域的环境、性能等检测能力,
提升嘉兴基地整体式服务能力。
    6.上海市。为满足华东区域汽车电子产品电性能、环境与电磁兼容测试需求,
协同嘉兴基地服务华东区域整车厂和零部件供应商,本次新增的实施主体威凯上
海计划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扩建汽车电子振动噪声检测能力,以完善汽车电子
电磁兼容、振动及气候环境检测能力。
    7.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市瓯海区拥有制锁企业近 200 家,产品出口到世界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当地政府出台多项产业促进政策。为把握温州产业转型升
级,项目实施主体威凯检测计划在温州基地建设智能门锁性能检测能力,以协同
嘉兴基地完善华东区域智能电器领域服务能力。
    (四)重新论证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科创属性持
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包括分阶段
投入的各时间节点),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 50%,上市
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该项目。公司对“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进行重新论
证如下:

                                     4
    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我国电器及衍生行业的环境适应性技术服务需求市场容量快速增长并
向高端化发展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海洋强国战略、质量强国战略、中国装备走出去等
国家战略的布局与实施,中国电器已逐步走向全球化,但由于缺乏科学的技术标
准指引和有效的试验评价管控,我国产品的环境失效问题十分突出。随着我国产
业的转型升级,企业对产品环境适应性能的要求日益严格,带动了试验评价等技
术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对环境适应性技术服务需求由单一测试需求向综合服务
需求发展,具体反映在环境试验类型更加全面、更重视大型与多因素模拟的整机
综合环境试验、试验评价技术标准更加具有针对性、信息安全评估与数据增值服
务需求上升、一体化的整体式综合服务需求迫切五个方面。
   (2)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公司迫切需要结合全国战略布局,进一步完善环境

试验能力和性能检测能力,提升综合实力
    公司是我国最早开展电工电器产品环境适应性研究与服务的专业机构之一,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在环境适应性技术服务方面具备完整的经验,目前试验
能力已覆盖气候、化学、机械、电磁和生物五大环境类型试验,建设了国内外典
型气候自然环境试验网络,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的试验人才队伍,是
我国较为权威的电器产品环境适应性技术服务专业机构。
    随着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现有的环境适应性技术服务能力存在发展瓶
颈,试验服务能力日趋饱和,难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试验过程管控风险逐渐增
大;同时可带来高利润的高端增值服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适应性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在现有能力基础上,根据行业
发展趋势和企业高端需求,对标行业先进,积极加大投入,优化网络布局,扩大
产能,培育新领域,强化高端技术服务能力,保持并巩固市场竞争优势。根据行
业需求特点,项目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布局:
    ①结合产业布局,扩充常规环境试验产能与完善大型、多因素整机试验能力。
目前,公司已具有覆盖气候、化学、机械、电磁和生物五大环境类型的试验能力,
但试验产能受限,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根据产业的分布情况,计划在 7 个城
市重点区域进行布局,购置行业先进的仪器设备,快速提升试验产能,完善气候、

                                   5
化学、机械、电磁等整机环境试验能力,丰富公司试验品类,积极迎合行业发展
趋势。
    ②完善大型、多因素整机试验能力,目前公司针对零部件和材料的试验较多,
受制于整机试验装备的不足,公司的整机试验能力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将完善气候、化学、机械、电磁等整机环境试验能力,丰
富公司试验品类,积极迎合行业发展趋势。
    ③提升数据信息化应用层次,目前公司只实现了大量试验数据的存储和基本
统计分析功能,数据增值服务挖掘还存在很大空间,通过本项目实施,将显著增
强数据信息化水平,培育数据增值服务能力。
    ④培育高端服务能力,目前以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为技术支
撑,公司检测、分析、诊断、改进、验证综合能力已具有一定基础,通过本项目
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为企业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既为企业发现问题,又为企业
解决问题的目标,满足行业高端服务需求。
    综上分析,通过平台建设,公司将结合全国产业集群分布,在现有能力基础
上完善高水平的检测能力,形成一站式高端增资服务,提升公司本地服务能力,
支撑公司质量技术服务能力持续发展,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在环境适应性领域具有长期技术积累,测试经验丰富、完整
    公司始建于 1958 年成立的第一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自成立之
日起就长期专业从事电工电器环境适应性技术研究与服务,是我国电工电器环境
适应性技术领域的创始与归口单位,为我国产品质量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
年,国家科技部批准依托公司建设“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在
工业产品安全及耐久性能评价、服役寿命预测、试验设备开发、高性能环保耐候
材料研制、绿色制造与绿色设计等方面拥有核心技术,具备培育整体式服务的技
术基础。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在环境适应性测试方面具备完整的经验,全覆盖气
候、化学、机械、电磁和生物五大环境类型试验,同时还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
术能力强的试验人才团队,具备扩大产能、进入新领域、提升能力的基础。
   (2)公司质量技术服务管理规范,具有异地扩张的经验与基础

                                   6
    作为我国最早的专业质量技术服务机构之一,公司在试验流程、业务管理等
方面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具备国内外多项服务资质,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管
理支撑。此外,公司在战略上形成了“总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室”的网络布局
模式,在广东的顺德、浙江的嘉兴投资建立了区域中心,已经进行了多年的成功
运作,并且培养了一批核心的骨干,具备了向全国扩张的经验与基础,能够有效
支撑该项目的实施。
    3.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经重新测算,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达产年净利润、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
期基本与原经济效益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
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增加项目实施地点,优化项目投资方案。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计划

    (一)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采用借款方式向本次募投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
服务平台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嘉兴威凯、威凯上海提供所需资金,具体借款时间
和额度将根据项目付款计划确定,借款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嘉兴威凯、
威凯上海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资金到位时间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借款利息。
    (二)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嘉兴威凯
    (1)公司名称: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谢浩江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09 年 07 月 17 日
    (6)注册地址:嘉兴市嘉兴总部商务花园 3 号楼
    (7)经营范围:工业产品检测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的研发;
检验检疫服务;检测服务;计量服务;标准化服务;认证认可服务;会展服务;

                                    7
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环保技术的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成
年人的非证书类职业技能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数据处理
及存储服务;应用软件开发;网页设计与制作;物联网技术服务;实验室设备、
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环境监测;软件测试服务;公共设施安全监测服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2.威凯上海
    (1)公司名称:广家院威凯(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谢浩江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8 年 09 月 27 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翔江公路 485 号 1 幢
    (7)经营范围:从事汽车、车辆零部件、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的技术检测,从事汽车、车辆零部件、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
机器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认证服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后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全资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将监督嘉兴威凯、威凯上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8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本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
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家院威凯(上海)检测技术
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广州黄埔区光谱东路 179 号、佛山顺德区德胜东路 3
号、佛山顺德区大良五沙居委会顺园北路 6-7 号、廉江九洲江大道 606 号、武汉
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工业园六区、嘉兴南湖区嘉兴总部商务花园 3 号楼、嘉兴南
湖区金港路 35 号、嘉兴南湖区顺泽路 1515 号、上海嘉定区南翔镇翔江公路 485
号、温州瓯海区慈凤西路 40 号,并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将项目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
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

——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
同意上述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
                                   9
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的实施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
平台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本次事项已履行了相
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
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
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
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
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
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无异议。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
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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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龙飞                     刘连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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