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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1-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中国电器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中国电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可控的外汇成
本管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对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
融产品。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司及子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就外汇币种、金
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
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金额不超过等值 1 亿美元,有
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期
间及额度范围内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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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子公司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
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
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远期结售汇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
响,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
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
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外汇
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合同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
流程、责任部门及负责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
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
定的风险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减少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 1 亿美
元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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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
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
不良影响,符合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
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根据相关规
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
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
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
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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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刘连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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