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 “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进行上 市后的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中国电研签订《持续督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 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 期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了解中国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电研经营情况,对中国电研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2022 年上半年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 5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项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电研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导中国电研依照相关规定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公司治理制度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国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 电研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范运行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中国电研严格执行信息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的信息披露文件 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10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 2022 年上半年,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2 年上半年,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2022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 情况 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2 年上半年,中国电研未发生相关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情况 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 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 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 2022 年上半年,中国电研不存在需要 15 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 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 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 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术升级迭代风险、侵权和泄密风险、质量控制风 险、安全生产风险、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新能源汽车行业风险、宏观经济下行及 下游行业波动风险、境外经营风险、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中国作为电器制造大国,电器行业相关新技术不断升级迭代,公司需及时跟 3 踪行业前沿技术并调整研发方向,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更新。如果公司对相 关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或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未及预期,将 对公司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 (二)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和泄密的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 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 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 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质量控制风险 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其正常运营依赖于公司多年来在电 器领域建立起的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公司需采取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确保公 司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合规。如果公司因管理失当、违规检测、数据 舞弊等原因导致出具的报告质量达不到要求,将损害公司声誉、公信力,对公司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中涉及少量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公司少量的环保涂料 业务涉及易燃化学品的使用,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来如果公司未能继 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出现人员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等情况,造 成安全生产事故或违反监管部门规定,公司将面临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停产整 顿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客户分散,数量众多,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要求较高。若宏观经济 或行业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导致公司较多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 系出现不利状况,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增加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面临多种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 行业业务的拓展。 4 (七)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若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将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使公司 存在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下降甚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受当地政策法规、外汇政策、当地疫情防控不利等多种因 素影响,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的海外经营带来 一定的风险。 (九)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精对苯二甲酸、新戊二醇和间苯二甲酸 等大宗化工原材料,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大宗原材料的 价格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由于公司产品售价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如果短期内大 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盈利能力下降,对公 司的收入及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64,730.58 158,136.69 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77.12 15,652.89 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848.42 11,369.07 21.8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81.97 -4,272.36 不适用 项目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6月30日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6,590.71 244,442.98 0.88% 总资产 541,220.53 485,125.90 11.56%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9 5.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9 5.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4 0.28 21.43% 5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变动幅度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6 6.59 增加0.0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5.57 4.83 增加0.74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66 7.56 减少0.10个百分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主要系销售回款同比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 如下: (一)长期积淀的优秀文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肩负着服务国家、行业所需的使命,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 砥砺奋进,经过对长期积淀的文化基因的提炼与升华,形成了优秀的“和、专、 实”企业文化,构筑成中国电研人才团队的精神底座和精神纽带,凝聚员工共创、 共享、共担,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在传承中创新,不断丰富企业 文化的精神内涵,确保公司事业常青的内生动力源源不断,成为支撑公司发展的 软实力。 (二)领先的技术及研发能力 公司由国家级研究院所转制而来,长期围绕电器及相关行业开展应用基础与 共性技术研究、应用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产品技术开发,在相关行业理解、研 究条件、研究成果、技术及产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建立了高效的 研发体系和多层次的研发平台,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 在标准规范、检测评价、系统集成、电能转换、先进控制、环保材料等方面取得 了一系列行业领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主持完 成了科技部 863 计划、973 计划、“火炬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多项重大科 研项目,并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多项科技进步奖项。同时,公司持续 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不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开展核心技术攻 关,布局中长期技术储备,为保持长期领先的技术优势奠定了稳固基础。 6 (三)突出的技术标准创新能力 技术标准是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公司一直致力于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中国产 业的国际化竞争力,不断争取国际话语权。公司建有 15 个 IEC 国际标准对接平 台、11 个国家标准平台以及 1 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是国家标准委首批标 准化服务业试点及首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拥有大量标准领域专家, 其中 IEC 注册专家 30 余名;共有 4 名标准化专家获得 IEC1906 奖,1 名获 IEC 托马斯爱迪生奖。自 2010 年以来,公司累计主持和参与制修订超过 600 项国 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包括家电行业中首个由中国主导制定的 IEC 国际标准“IEC 62863-2017”等多项“首个”标准,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提升产 品质量及技术水平。 (四)独具特色的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深耕电器产品生产技术、质量评价、基础材料等质量提升领域关键共性 技术研究,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各业务板块合作、协同 发展的推动下,形成了为客户提供电器产品质量提升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 力,包括标准研究、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工厂规划、装备制造、涂料涂装、检 验检测、改进(失效分析、标杆对比提升、品控体系建立等)、认证鉴证的“全 链条”服务,具有整体竞争优势,并不断完善在汽车等领域产业的服务能力,打 造更加完整的产业链。 (五)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公信力 品牌和公信力是公司稳健发展的关键之一。公司业务起源于 20 世纪 50 年代, 经过六十余载对品质理念的不懈坚守,凭借着强大的技术实力及创新能力、良好 的服务质量、规范的管理模式,公司已在各业务的细分市场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公 信力,拥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坚持打造自主品牌,立志将“中国 电研”打造成世界级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并顺应业务同心多元发展的需要,在不 同的专业领域实施品牌细分,打造了“威凯”“擎天”子品牌,得到了主管部门 和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为市场开拓奠定了基础。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 年上半年,公司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申请各类知识产权 44 件,其中发明专利 13 件;新增各类知识产权 56 件,其中发明专利 24 件、计 7 算机软件著作权 11 件。新增标准发布 17 项,其中国家标准 7 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各类知识产权 1,033 件,其中发明专利 225 件、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 236 件。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 12,616.24 万元,本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7.66%。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 先或行业先进水平。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审核同意,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 号)核准,同 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研”)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39,5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 66,474,056.6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873,025,943.40 元,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 (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 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 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008086_A04 号验资报告。 (二)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 4,816,702.10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58,249,803.55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209,058,900.00 元,投入项目资金 人民币 349,190,903.55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 8 27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64,712,673.4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当期金额 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20,919,571.80 873,025,943.40 减: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 10,083,018.89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保荐机构承销 20,919,571.80 862,942,924.51 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 209,058,900.00 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655,000,000.00 4,287,000,000.00 减:投入项目资金 46,021,767.89 349,190,903.55 减:银行手续费 1,832.61 14,694.55 加:收到银行利息 4,816,702.10 35,034,246.99 加: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740,000,000.00 4,012,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64,712,673.40 64,712,673.40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月 30 日余额(人 备注 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602072229201140663 - 已销户 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 3602072229201142068 - 已销户 支行 3602072229201141716 - 已销户 628872433688 7,340,463.77 三方监管专用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84772615767 332,603.74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司广州海珠支行 695174635613 6,214,890.45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999005900510606 47,671,794.46 三方监管专用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07188910202 2,262,574.53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司广州滨江东支行 120921258810901 890,346.45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120921286110801 0.00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9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中国电研控股股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国机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电研 191,430,000 股,持股比例 为 47.33%;中国电研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 年上 半年,中国电研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长秦汉军,董事、总经理陈立新,副总经 理孙君光、陈传好、易理、陈斌,核心技术人员陈伟升、张兴旺、揭敢新、张捷、 黄文秀、郑毅穗、余和青、符永高、谢浩江、刘国荣、邓俊泳通过公司员工持股 平台凯天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2 年上半年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的中国电研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刘连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