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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4-0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电器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规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对中国电研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
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陈龙飞。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中国电研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中国
电研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
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
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
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询了中国电研 2022 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同时,项目组取得了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及登记文件、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文件、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记录、审计与风险
                                      1
管理委员会会议文件,并进行了核查及相应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电研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
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
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
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公司 2022 年度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内幕知
情人登记名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
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
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电研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
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
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银行账户,其中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
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电研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
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2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及四方
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并查阅了公
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等进行访谈,同时对募集资金
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抽查了相关合同,了解了公司的对外投资、委
托理财情况,取得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说明。

    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
资情况。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向公司管理人员访谈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查看了
公司定期报告等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
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主营业务
开展情况。

    核查意见:

    中国电研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
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
                                   3
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
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否。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中国电研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
荐机构与中国电研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
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中国电研在公司治理和内部
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
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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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龙飞               刘连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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