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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邦彦技术: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6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邦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邦

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

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阅读相关议

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

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邹家瑞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邹家瑞先生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且审核无异议,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

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

尚未届满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邹家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