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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邦彦技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邦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
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现将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2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完成
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3
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张俊生先生、柴远波先生以及桂金岭先生;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张俊生先生、柴远波先生以及桂金岭先生。
2022年7月,张俊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7月18日,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申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吴申军简历
   吴申军: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2年8
月至2004年12月,任职于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2005年1月至12月,任职于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税务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
3月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税务经理,
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让
定价经理,2008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重庆南方教育集团财务总监,2009
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埃森哲中国中华区税务总监,2015年1月至2016年4
月,任职于上海安越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资深讲师,2016年5月至今任职于北京中
博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深讲师,2022年7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赛宸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职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独立董事柴远波简历
   柴远波: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3年
12月至2010年12月任职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职
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至今任职于黄河科技学院。2019
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公司独立董事桂金岭简历
   桂金岭: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0年7
月至1993年8月任职于兰州军区技术局;1996年7月至1997年9月任职于广州军区
广州物资站;1997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广州军区联勤部;2010年7月至
2015年6月任职于广州军区农业新技术试验培训基地。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4、公司独立董事张俊生简历(离任)
   张俊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6
月至2014年6月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4年6月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2018年2月至今兼任东莞市雄林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3月至今兼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
兼任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兼任深圳
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2年7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
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
    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
    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
    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张俊生
               4          4          4           0          0         否             3
(离任)

柴远波         9          9          9           0          0         否             4

桂金岭         9          9          9           0          0         否             4

吴申军         5          5          5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8次,其中
    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1次,均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
    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
话、邮件、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
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出
专业建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我们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
供了必要条件,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我们履行
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员
工出租宿舍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
司向员工出租宿舍属于对员工住宿问题的直接解决方案,既符合公司的经营范
围,也能满足员工的住宿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依据公
司实际需求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
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未对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
督,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11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并购重组事项。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5月6日,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2022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经审阅拟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相关材料,认为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具备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
   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
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事项。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了内控规
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实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良好运行。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明显不规范需
要改进的事项。后续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变化,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
程,不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对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研究和审议,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
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
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吴申军、柴远波、桂金岭
                              离任独立董事:张俊生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