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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特气:中船特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2023-04-17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发
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42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
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船特气”,扩位简称为“中船派瑞特气”,股
票代码为“688146”。
    2、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
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
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 素 ,协商确定 本次发 行 价格为36.15 元 / 股, 发行数量为
79,411,765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5,882,353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882,353股,
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


                                    1
无需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0,823,912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2,705,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
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63,529,412股。
    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
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426.4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
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353,0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
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4,470,912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
7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40,019,246股,网下有锁定
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4,451,666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9,058,500股,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3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
中签率为0.04377772%。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4月1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
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
确定,主要包括:
    (1)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投资”);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国新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

                                     2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创新基
金”)。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占本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投资者名称             类型                         次发行数量的                    限售期
号                                             (股)                      (元)
                                                            比例(%)
                      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
1    中信建投投资                            2,382,353       3.00%       86,122,060.95    24 个月
                             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2      南方资产                              2,700,000       3.40%       97,605,000.00    12 个月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3      国新投资                              5,400,000       6.80%       195,210,000.00   12 个月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
      国风投创新      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
4                                            5,400,000       6.80%       195,210,000.00   12 个月
          基金        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合计                     15,882,353     20.00%       574,147,060.95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8,942,500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684,771,375.00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16,000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4,193,400.00元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44,470,912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607,623,468.80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元

      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
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16,000股,包销金额为4,193,400.00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18%,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数量
的比例为0.15%。


                                               3
    2023年4月17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
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
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5,064.41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795.28万元;
    3、律师费用:337.74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45.28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57.77万元。
   注:(1)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2)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中船(邯
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87.69万元,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确定,除前述调整外,发行
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
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6451547、010-86451548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2387




                                     4
   发行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5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