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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6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聘任陈潇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潇宇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
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陈潇宇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9-88338844-6050

    邮箱:ir@ltom.com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陈潇宇女士简历

    陈潇宇,199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中级会计师证书。曾就职于深圳市聚飞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深圳市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0年3月入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潇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