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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8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卫婵女
  士、王珏女士、王亚龙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卫婵女士担任。审计
  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委员中
  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有关要求。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无缺席情况,决议均获得全体委员的一致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1、《关于确认公司 2018 至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关于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01.26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关于批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1.03.31                      《关于公司最近 3 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1.07.09                      《关于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1.09.27                      2、《关于批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1.11.05                      《关于公司 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1.12.21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管理体系。我们认
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中出现的
问题 ,提高了审计效率,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核查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8 至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均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审议关联交
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经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规
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建立了相对完善
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并有效执行。

    (五)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
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
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六)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督促其严格按
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公司内部审计及
治理水平得到有序提升,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
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
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发展。




                                    审计委员会成员:卫婵、王珏、王亚龙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