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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2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优
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管理规定,执行市场监督部门关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要
求,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氢氧化钠、抛光液、ITO 蚀刻液、铬蚀刻液、双氧水、
盐酸、硫酸、丙酮、显影液、异丙醇、去光阻液、硝酸、磷酸、氢氧化钾、无水
乙醇、氢氟酸、乙酸、氨水、氢氟酸和氟化铵混液、六甲基二硅烷胺、金蚀刻液、
甲醇(不含 M100 甲醇燃料)、硼酸、(酸性、碱性)清洁剂、乙酸酐、乙醚、三
氯甲烷、高锰酸钾、甲苯、氯化汞、乙酸汞、碘化汞、氧化汞、叠碳化钠、硫氰
酸汞、硝酸汞、溴化汞、硫酸汞、锂、重铬酸钾、三氧化铬、硝酸铜(无储存场
所和设施)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有机电
致发光材料及器件、液晶显示材料、医药中间体、化工材料(不含危险、监控、
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
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2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24.3759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汇会验(2022)第 0798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219.3826 万元变更
为人民币 40243.7585 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6219.3826 万股变更为 40243.7585
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核并于2021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于2021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在上海证券交 行人民币普通股40,243,759股,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
易所科创板上市。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2,437,585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243.7585万股,均为人
通股。                                           民币普通股。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范围为:氢氧化钠、抛光液、ITO 蚀刻液、铬蚀刻     围为:
液、双氧水、盐酸、硫酸、丙酮、显影液、异丙醇、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去光阻液、硝酸、磷酸、氢氧化钾、无水乙醇、氢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氟酸、乙酸、氨水、氢氟酸和氟化铵混液、六甲基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二硅烷胺、金蚀刻液、甲醇(不含 M100 甲醇燃料)、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
硼酸、(酸性、碱性)清洁剂、乙酸酐、乙醚、三氯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
甲烷、高锰酸钾、甲苯、氯化汞、乙酸汞、碘化汞、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氧化汞、叠碳化钠、硫氰酸汞、硝酸汞、溴化汞、 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
硫酸汞、锂、重铬酸钾、三氧化铬、硝酸铜(无储     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存场所和设施)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期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及器件、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液晶显示材料、医药中间体、化工材料(不含危险、 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服务;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监     审批结果为准)
控、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
举一名董事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
务。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二百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     第二百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    起生效并实施。
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
       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