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唯捷创芯: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2-03-29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深圳 贵阳 成都 南宁 济南 福州 长沙 银川 南京
杭州 沈阳 西安 合肥 南昌 厦门 鸡西 台州 苏州 青岛 泉州 赣州 珠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2 号楼 11-12 层
11-12th Floor, Building 2, Zhengda Center, No. 20 Jinhe East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网址:www.zhongyinlawyer.com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76666          传真:010-65876666-6




                                二〇二二年三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中银专字【2022】第 0030 号



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唯捷创芯”
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战略配售(以下简称“本次战略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或“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中
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信建投证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就本
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承销指引》”)《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以下简称“《承
销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别声明如下: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基于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1
                                                               法律意见书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战略投资者相关事
项进行核查,查阅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3、本所律师对会计、审计、评估等事项不具备专业判断的资格。本所律师
引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的文件并不意味着对该等文件数据、结论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本所律师已得到相关各方主体的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材料或证言,该等材料或证言真实、准确、完整,有关
副本材料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无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5、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
请文件一起上报。本所同意中信建投证券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不得因引
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核查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资质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对发行人、主承销商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查阅,出具
如下法律意见。




                                  2
                                                                         法律意见书



                                    正       文
     一、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及配售资格

     (一)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根据《承销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可以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
括:(一)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
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三)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
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四)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
关子公司;(五)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六)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等相关资料,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如下:

     (一)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其下属企业;

     (二)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

     根据主承销提供的《发行方案》等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综合考虑投资者资质和市场情
况后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如下:

序                                                                       获配股票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战略投资者的类型
号                                                                       限售期限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2 个月
2    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12 个月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3    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12 个月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4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                12 个月
5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 个月



                                         3
                                                                              法律意见书


6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12 个月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
7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24 个月
                                                       关子公司
       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1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8                                                                              12 个月
       产管理计划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2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9                                                                              12 个月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及基本情况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1 月 2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
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
亚迪”)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17458F
住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注册资本               291,114.2855 万元
成立日期               1995 年 2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1995 年 2 月 10 日至 2053 年 2 月 8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
                       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
                       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 眼镜、
                       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
                       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
                       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
                       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
经营范围               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
                       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
                       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
                       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
                       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
                       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




                                            4
                                                                        法律意见书


                     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 3001 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
                     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比亚迪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根据比亚迪(01211.HK;002594.SZ)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比亚迪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材料,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查询,王传福为比亚迪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比亚迪的股权结构
如下: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 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其中王传福持有 1,000,000 股 H 股;
注 2:吕向阳为王传福之表兄,吕向阳及其配偶张长虹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0%和 10.50%的股权;

    (3)战略配售资格

    比亚迪成立于 1995 年 2 月,是一家致力于“用技术创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
活的向往”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 20 多年的高速发展,已在全球设立 30 多个工
业园,实现全球六大洲的战略布局。比亚迪业务布局涵盖电子、汽车、新能源和
轨道交通等领域,并在这些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能源的获取、存储,
再到应用,全方位构建零排放的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比亚迪曾获得“联合国能
源特别奖”,曾两次入选《财富》杂志评选的“改变世界的企业”。截至 2020 年底,
比亚迪及主要子公司员工共计 224,280 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比亚迪总资
产为 25,186,088.50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4,519,235.80 万元。综上,
比亚迪为大型企业。



                                        5
                                                                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人与比亚迪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①技术研发合作: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同意将利用各自的技术与平台
资源,每季度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结合唯捷创芯的研发能力及比亚迪对产品需
求的理解,共同规划双方未来的车载射频前端芯片应用方案、联合实验室及整体
布局,提升双方公司的技术创新水平。

    ②市场合作:唯捷创芯将依托自身射频前端芯片设计方面的优势,同时借
助比亚迪对车载射频前端芯片系统应用的深刻理解,提升和强化车载射频前端芯
片的产品规划、应用调试及大批量稳定供货能力,取得双赢局面。

    比亚迪将向唯捷创芯提供成为比亚迪合格供应商的具体认证要求,并在 2022
年积极开展对唯捷创芯的合格供应商资格考察工作。

    ③产品合作:比亚迪及其子公司将积极推动对唯捷创芯已开发完成的适用
于比亚迪及其子公司业务需求的车载射频前端产品和技术的验证工作,在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比亚迪及其子公司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比亚迪及
其子公司将基于战略合作关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唯捷创芯提供的满足比亚
迪及其子公司设计使用需求的此类产品。

    未来双方还将开展车载射频前端新产品的联合预研及应用开发。比亚迪及其
子公司将基于行业内技术发展路线及业务实际需求,为唯捷创芯提供相关产品技
术定义、质量要求等以作参考,唯捷创芯及时向比亚迪及其子公司提供产品规格
书、产品性能测试验证报告、样品等供比亚迪及其子公司验证。

    双方的共同期望是通过以上各项举措促进唯捷创芯车载射频前端产品的开
发并为比亚迪及其子公司此类产品的应用规划和供应提供更多保障。

    综上,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比亚迪属于与发
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比亚迪提供的书面确认,比亚迪与发行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
                                                                            法律意见书


       (5)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比亚迪已承诺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
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经核查比亚迪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比亚迪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
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6)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承诺

       比亚迪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如下承诺:①本机构具有相应合法的证
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文件
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②本机构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
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
购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③本机构就本次战略配售获配的发行人股份,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本机构获得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④本
机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上海摩勤
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勤技术”)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32731328W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 399 号 9 幢 5 层 501 室
法定代表人             崔国鹏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7
                                                                          法律意见书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3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7 月 3 日至不约定期限
                     从事智能技术、信息科技、电子技术、通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的研发、设计、制作、
经营范围             销售,计算机硬件、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从事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摩勤技术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根据摩勤技术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权结构说明》《华勤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等材料,
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勤技术”)为摩勤技术的控股股东。邱文生直接持有华勤技术 5.31%的股
份,并通过上海奥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海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华
勤技术 41.42%的股份,合计控制华勤技术 46.73%的股份。根据华勤技术特殊表
决权机制安排,邱文生通过持有华勤技术 A 类股份直接控制华勤技术 7.56%的表
决权比例,间接控制华勤技术 50.11%的表决权比例,通过持有 B 类股份间接控
制公司 4.42%的表决权比例,合计控制华勤技术 62.09%的表决权比例。因此,
邱文生为摩勤技术的实际控制人。摩勤技术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 1:上图中华勤技术的其他 27 名股东包括:i)崔国鹏,持股 2.49%;ii)英特尔产品(成
都)有限公司,持股 2.10%;iii)吴振海,持股 2.07%;iv)上海旭芯仟泰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股 1.73%;v)陈晓蓉,持股 1.66%;vi)福建悦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8
                                                                           法律意见书


合伙),持股 1.51%;vii)中移股权基金(河北雄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5%;
viii)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持股 1.23%;ix)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 0.92%;x)青岛海丝民和半导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92%;xi)智路(贵
安新区)战略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74%;xii)宁波清控汇清智德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74%;xiii)合肥华芯晶原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0.74%;xiv)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0.72%;xv)南京招银现代产业叁号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0.61%;xvi)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 0.37%;xvii)重庆极创渝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37%;xviii)
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36%;xix)宁波梅山保税区奥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 0.36%;xx)上海远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36%;xxi)招商证
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31%;xxii)成都景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31%;
xxiii)南通金信沅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31%;xxiv)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
南通有限合伙),持股 0.31%;xxv)成都高新建广广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31%;xxvi)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8%;
xxvii)交银启勤(张家港)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8%。

注 2:上海奥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i)邱文生,持股 51.00%;ii)崔国鹏,持股
15.00%;iii)吴振海,持股 11.00%;iv)陈晓蓉,持股 8.00%;v)邓治国,持股 3.00%;
vi)邹宗信,持股 3.00%;vii)濮赞岭,持股 2.00%;viii)楼正军,持股 1.60%;ix)张文
国,持股 1.40%;x)聂志刚,持股 1.00%;xi)阮泉,持股 1.00%;xii)庄显会,持股 1.00%;
xiii)奚平华,持股 1.00%。

注 3:上海海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i)邱文生,持股 51.00%;ii)崔国鹏,持股
15.00%;iii)吴振海,持股 11.00%;iv)陈晓蓉,持股 8.00%;v)邓治国,持股 3.00%;
vi)邹宗信,持股 3.00%;vii)濮赞岭,持股 2.00%;viii)楼正军,持股 1.60%;ix)张文
国,持股 1.40%;x)聂志刚,持股 1.00%;xi)阮泉,持股 1.00%;xii)庄显会,持股 1.00%;
xiii)奚平华,持股 1.00%。

注 4:上海勤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勤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勤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勤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勤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华勤技术的员工持股平台。

    (3)战略配售资格

    华勤技术成立于 2005 年,是专业从事智能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
和运营服务的平台型公司,主要服务于国内外知名的智能硬件品牌厂商及互联网
公司等。公司产品线涵盖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穿戴(包含智
能手表、TWS 耳机、智能手环等)、AIoT 产品(包含智能 POS 机、汽车电子、
智能音箱等)及服务器等智能硬件产品;华勤技术系发行人主要下游客户,发行
人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已广泛应用于华勤技术的产品。根据 Counterpoint 数据,
以“智能硬件三大件”出货量计算(包括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华
勤技术 2020 年整体出货量达 1.9 亿台,居全球智能硬件 ODM 行业第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勤技术资产总额为 3,213,916.30 万元,营业收入为
5,986,574.33 万元,公司员工超 32,000 人。综上,华勤技术为大型企业。




                                         9
                                                                法律意见书


    摩勤技术为华勤技术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华勤技术合并报表,同时华勤技术
享有摩勤技术全部的收益权。因此,摩勤技术为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根据发行人与华勤技术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①技术研发合作:华勤技术是全球最大的 ODM 公司之一,专注于手机、平
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产品远销全球 100 多个
国家和地区。全球领先的手机品牌客户除了苹果,其他均已有大量合作,包括
OPPO、vivo、小米、三星、Moto 等。具备研发能力强,敢于创新,尝试新方案
的特点。唯捷创芯在射频前端产品的开发上有着丰厚的技术积累,并计划大力提
升产品的技术领先性,需要与研发能力强,注重创新的客户共同规划产品方案,
确定产品需求并进行新产品的验证等合作。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同意将结合
各自的技术与平台资源,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双方公司的技术创
新水平。重点关注 5G 的项目上的新方案合作,唯捷创芯提供有竞争力的创新 5G
方案,以提升双方的产品竞争力。

    ②市场合作:华勤技术在手机 ODM 的市场占据领先优势,对射频前端产品
的需求量非常高,未来唯捷创芯将依托自身供应链和产品覆盖全面的优势,提升
产品性能,强化产品品质管控和稳定供应,同时借助华勤技术的市场领先优势,
与华勤技术在手机市场展开进一步的合作,共同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取得双
赢局面。

    综上,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摩勤技术属于与
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具有
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
的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摩勤技术提供的书面确认,摩勤技术与发行人、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10
                                                                             法律意见书


       摩勤技术已承诺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
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经核查摩勤技
术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1 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摩勤技术的流动资金足以覆
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6)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承诺

       摩勤技术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如下承诺:①本机构具有相应合法的
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文
件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②本机构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
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③本机构就本次战略配售获配的发行人股
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
或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本机构获得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④本机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
行为。

       3、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
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电科技管理”)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7B06A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集创路 200 号 1 幢 111 室
法定代表人             郑力
注册资本               21,000.00 万元




                                          11
                                                                     法律意见书


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不约定期限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投资管理,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
                    专用电子电气装置,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成套设备,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长电科技管理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根据长电科技管理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长电科技架构图》《江
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材料,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
600584.SH)为长电科技管理的控股股东。长电科技前两大股东分别为:国家集
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前两大股东
之间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关系,长电科技无实际控制人。因此,长电科技管理无
实际控制人。长电科技管理的股权结构如下:




    (3)战略配售资格

    长电科技是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制造和技术服务提供商,提供全方位的芯片
成品制造一站式服务,并可向世界各地的半导体客户提供直运服务。通过高集成
度的晶圆级封装(WLP)、2.5D/3D 封装、系统级封装(SiP)、高性能倒装芯片


                                         12
                                                                    法律意见书


封装和先进的引线键合技术,长电科技的产品、服务和技术涵盖了主流集成电路
系统应用,包括网络通讯、移动终端、高性能计算、车载电子、大数据存储、人
工智能与物联网、工业智造等领域,系发行人主要的封装和测试服务供应商之一,
且为发行人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一。长电科技在中国、
韩国和新加坡设有六大生产基地和两大研发中心,在逾 23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业
务机构,可与全球客户进行紧密的技术合作并提供高效的产业链支持。2021 年
11 月,长电科技作为主要参与者的“高密度高可靠电子封装关键技术及成套工艺”
项目荣获 2020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电科
技拥有专利 3,238 件,其中发明专利 2,437 件;长电科技及其主要子公司在职员
工超 23,000 名。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长电科技的资产总额为 3,715,530.17 万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191,711.52 万元。综上,长电科技为大型企业。

    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设立登记的
公告》和长电科技管理出具的《长电科技简介》,长电科技管理是长电科技于 2020
年在上海张江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 21,000.00 万元,由母公司长电
科技授权代为行使部分管理职能。此外,长电科技管理也提供高端研发设计及微
系统集成服务。长电科技管理为长电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并已纳入长电科技合并报
表,同时长电科技享有长电科技管理全部收益权。因此,长电科技管理为大型企
业的下属企业。

    长电科技已就长电科技管理与发行人战略合作事宜出具《确认函》:1)长电
科技确认长电科技管理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格;2)
长电科技作为中国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领域的领先企业,将充分运用自身的优势资
源,推动其及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与唯捷创芯的战略合作,增强各自的市场
竞争力与行业竞争力。

    根据发行人与长电科技管理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及长电科技出具的《确
认函》,长电科技将推动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与发行人的战略合作,各方的
主要合作内容及形式如下:

    ①技术研发合作:作为合作伙伴,唯捷创芯与长电科技(含全资子公司长电
科技管理)达成战略合作意向:长电科技作为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制造和封装技



                                     13
                                                                法律意见书



术服务企业,依托已有的 3200 多项专利技术优势,和在中国、韩国、新加坡的
六大生产基地及两大研发中心平台,唯捷创芯作为国内射频行业的龙头企业及在
5G 射频产品前沿技术开发的优势,各方同意将结合各自的技术与平台资源,定
期开展技术交流,在系统集成的 SIP 封装技术方向深度合作,共同提升双面塑形
技术、EMI 电磁屏蔽技术等在射频产品的技术开发,共同提升各方的技术创新水
平和行业竞争力。

    ②市场合作:各方互为优选合作伙伴。唯捷创芯将依托自身在射频前端市场
的行业资源优势,以及结合射频前端需求对封装技术的引领性规划,同时借助长
电科技(含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在封装领域已有的技术资源,包括 2.5D/3D
集成技术、晶圆级封装技术、倒装封装技术、焊线封装技术和能力,以及长电科
技(含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在汽车电子、通信、高性能计算、存储等领域
的大规模技术应用和上下游的资源优势,推动射频前端封装技术向前发展,提升
和强化射频前端产品的系统封装能力,形成封装和产品强结合的核心竞争力,取
得双赢局面。同时,各方亦就封装产能方面达成战略支持合作意见,扩大各方在
射频前端的市场影响力。

    综上,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长电科技管理属
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
项的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长电科技管理提供的书面确认,长电科技管理与发行
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长电科技管理已承诺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经核查长
电科技管理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和最新一期财务报表,长电科技管理的流动资金
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14
                                                                          法律意见书


       (6)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承诺

       长电科技管理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如下承诺:①本机构具有相应合
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
他文件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②本机构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
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③本机构就本次战略配售获配的发行
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委托他人
管理或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本机构获得本次战略配售股票
的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
定;④本机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
益的行为。

       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
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移远通信”)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31196115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高技路 205 弄 6 号 5 层 513 室
法定代表人             钱鹏鹤
注册资本               14,537.0828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0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10 月 25 日至不约定期限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经营范围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通信技术、电子科技、仪器仪表、计算机硬件领域内的技



                                             15
                                                                      法律意见书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子元
                     器件、通讯设备的销售;电子配件组装和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移远通信(603236.SH)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责任
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根据移远通信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材料,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钱鹏鹤直接持有移远通信 22.76%的股份,且钱鹏鹤系宁波移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 0.43%的出资份额;移远通信不
存在其他 5%及以上股东。钱鹏鹤为移远通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移远通
信的股权结构如下:




    (3)战略配售资格

    移远通信成立于 2010 年,是行业领先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拥有
涵盖 5G、车载前装、LTE/LTE-A、NB-IoT/LTE-M、安卓智能、WCDMA/HSPA
(+)、GSM/GPRS、Wi-Fi、GNSS 模组和天线的完备产品线以及丰富的行业经
验。移远通信可提供包括蜂窝通信模组、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及云平台管理在内
的一站式服务,系发行人主要下游客户之一,发行人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已广泛
应用于移远通信的产品中。移远通信产品主要应用于车载运输、无线支付、智慧
能源、智慧城市、无线网关、工业应用、医疗健康和农业环境等领域。2021 年



                                       16
                                                                   法律意见书


度,移远通信获颁“年度车载通讯模组领军供应商”,凭借在 5G 模组领域的持续
创新获颁“5G+AIoT 创新规模化发展论坛最具创新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移远通信已取得授权的专利 136 项,商标 67 项,软件著作权 136 项;移远通信
及其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超 3,000 名。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移远通信的资产
总额为 806,729.34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747,611.51 万元。综上,移远
通信为大型企业。

    根据发行人与移远通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①技术研发合作:移远通信主营是从事物联网领域无线通信模组及其解决
方案的设计、生产、研发与销售服务,可提供包括无线通信模组、天线及物联网
云平台管理在内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唯捷创芯在射频前端产品的开发上有着丰厚
的技术积累,并计划大力拓展车载等新的应用领域,需要与研发能力强,注重创
新的客户共同规划产品方案,确定产品需求并进行新产品的验证等合作。双方在
产品开发和应用上有着共同的目标和技术互补的特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
同意将结合各自的技术与平台资源,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双方公
司的技术创新水平。双方重点关注车载的项目上的新方案合作,在移远通信的需
求指引下,唯捷创芯将为移远通信提供先进的创新车载方案,以提升双方的产品
竞争力。

    ②市场合作:移远通信是全球领先的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供应商,唯捷创
芯将依托自身供应链和质量稳定的优势,给移远通信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以及供
应保证。同时借助移远通信在车载市场端拓展能力,提升和强化产品双方的产品
竞争能力,加速车载市场的产品推广,取得双赢局面。

    综上,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移远通信属于与
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移远通信提供的书面确认,移远通信与发行人、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7
                                                                              法律意见书


       (5)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移远通信已承诺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
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经核查移远通
信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移远通信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
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6)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承诺

       移远通信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如下承诺:①本机构具有相应合法的
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文
件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②本机构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
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③本机构就本次战略配售获配的发行人股
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
或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本机构获得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④本机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
行为。

       5、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 月 9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上海张江浩
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浩成”)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98904817L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 560 号 3 层甲 02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法华



                                          18
                                                                     法律意见书


注册资本            25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2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2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和创业投
经营范围            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张江浩成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根据张江浩成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下属企业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参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战略配售的声明与承诺》(以下简称“《声明与承诺函》”)等材料并经本所律师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张江浩成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高科”,600895.SH)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持有张江高科 50.75%的股份,且张江高科不
存在其他 5%及以上股东,张江集团系张江高科控股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持有张江集团 100%股权,
为张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浦东新区国资委为张江浩成的实际控制人。张
江浩成的股权结构如下:




                                         19
                                                                  法律意见书




    (3)战略配售资格

    张江高科依托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已形成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一代
信息技术、房产物业四个投资集群,其中,以中芯国际为产业核心、由 150 余家
企业组成的集成电路产业链群占居国内同行业的半壁江山。张江高科是上海科创
中心建设核心区的重要上市开发主体,在未来科技园区的创新引领、产业空间打
造和企业服务中将发挥关键品牌效应和核心引领作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张江高科的资产总额为 3,564,337.37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68,560.04
万元。综上,张江高科为大型企业。

    张江浩成为张江高科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张江高科合并报表,且张江高科享
有张江浩成全部的收益权。因此,张江浩成为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根据发行人与张江浩成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①业务拓展合作:张江浩成是张江高科的对外投资平台,母公司张江高科
是上海科创中心核心区张江科学城的重要开发主体,也是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
园的唯一开发主体。张江高科肩负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使命,通过科技投资、产
业培育、创新服务打造张江科学城创新生态圈,先后开发建设了技术创新区、上


                                    20
                                                               法律意见书


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等多个集成电路特色产业集聚区,并将持续致力于为包括
唯捷创芯在内的创新创业企业搭建起资源共享及创新服务平台,打造科技创新生
态圈。自 2013 年起,张江高科全资子公司上海德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租赁服务。未来,张江
高科还将积极发挥其在资金、管理、人才、政策服务等方面具有的优势,以专业
的资本运作能力、完善的投后增值服务,协助解决唯捷创芯在业务发展中面临的
研发中心落地、土地物业资源、人才招募和服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②资本运作合作:张江浩成作为张江高科旗下的产业投资平台,近年来深
耕集成电路相关产业,围绕芯片设计、ODM、终端产品、集成电路材料和装备
等集成电路产业链投资参与了多家公司,能够与唯捷创芯形成良好的战略互动和
行业上下游优势互补。未来,张江浩成将继续挖掘集成电路领域的潜力型企业,
通过业务合作等方式助力唯捷创芯的综合发展,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
力;

    ③产业促进合作:张江高科及张江浩成围绕射频前端相关领域进行了重点
布局,通过直接投资或通过参股基金间接投资了康希通信、韦尔股份、芯朴科技、
慧智微等龙头企业,张江高科旗下公益孵化器品牌---“895”创业营也引入了三
五微、开元通信等射频前端领域的优秀企业。未来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平台和
资源优势,强强联合,在射频前端芯片上下游的产业投资、资本合作、产业链整
合等各方面开展合作,共同致力于提升张江科学城集成电路产业链能级,打造世
界一流的综合性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在浦东新区的发展、完善,
助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根据张江高科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张江高科支持张江浩成与唯捷创芯
深化战略协同,联合开展业务拓展、资本运作、产业促进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张
江高科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配合张江浩成履行张江浩成与发行人签订的《战略
合作协议》。

    此外,张江浩成近年来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了格科微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88728)、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608)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



                                  21
                                                                法律意见书


    综上,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张江浩成属于与
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具有
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
的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张江浩成提供的书面确认,张江浩成与与发行人、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张江浩成已承诺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
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经核查张江浩
成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和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张江浩成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
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6)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承诺

    张江浩成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如下承诺:①本机构具有相应合法的
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文
件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②本机构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
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③本机构就本次战略配售获配的发行人股
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
或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本机构获得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④本机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
行为。

    6、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2
                                                                         法律意见书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
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甬矽电子”)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MA2AFL8H97
住所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舜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顺波
注册资本               34,766.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长期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仪器、半导体的生产、研发、测试、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封装及其测试设备、
经营范围               模具的生产、研发;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甬矽电子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根据甬矽电子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等材料,并经本
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浙江甬顺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甬顺芯”)持股甬矽电子 21.35%股份,通过担任宁波甬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甬矽电子 4.39%股份,合计控制甬矽电
子 25.73%股份,为甬矽电子的控股股东。王顺波直接持有甬矽电子 4.60%股份,
通过控制甬顺芯、宁波甬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鲸芯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鲸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控制甬矽电子 37.35%股份,为甬矽电子的实际控制人。甬矽电子的股权结
构如下:




                                             23
                                                                          法律意见书




注:1.上图中甬矽电子的其他 27 名 5%以下股东包括:i)青岛海丝民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 3.45%;ii)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88%;iii)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88%;iv)厦门联和
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73%;v)中金共赢启江(上海)
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21%;vi)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2.19%;vii)宁波辰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16%;viii)宁
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01%;ix)青岛华芯诚致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31%;x)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29%;xi)宁
波市奉化同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04%;xii)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96%;xiii)宁波首科燕园康泰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股 0.86%;xiv)上海金浦临港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 0.86%;xv)宁波君度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62%;xvi)
杭州津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58%;xvii)宁波清控汇清智德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58%;xviii)中金启辰(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 0.58%;xix)湖南钧景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57%;
xx)宁波根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40%;xxi)湖南景嘉高创科技产业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38%;xxii)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35%;xxiii)宁
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35%;xxiv)宁波燕园嘉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29%;xxv)南京创熠芯跑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0.29%;xxvi)嘉兴睿久合盈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9%;xxvii)
深圳市同创佳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0%。

2.甬顺芯的股权结构如下:i)王顺波,持股比例 55.50;ii)徐林华,持股比例 20.00%;iii)
韩令晖,持股比例 7.50%;iv)章巍,持股比例 7.50%;v)徐玉鹏,持股比例 3.50%;vi)
吴春悦,持股比例 3.50%;vii)包宇君,持股比例 2.50%。

3.根据《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以上股东包括:i)高炎康,持股比例 55.18%;ii)李逢
泉,持股比例 6.49%;iii)陈赛球,持股比例 2.39%;iv)干玲娟,持股比例 1.29%;v)高
文铭,持股比例 1.06%。

4.海宁齐鑫炜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i)执行事务合伙人显鋆(上
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00%;ii)有限合伙人青岛盛芯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出资比例 99.00%。其中,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i)叶枫,持
股比例 65.00%;ii)马洪敏,持股比例 25.00%;iii)余红斌,持股比例 10.00%。青岛盛芯
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i)执行事务合伙人叶枫,持股比例 39.93994%;
ii)有限合伙人李景林,持股比例 60.06006%。

5.宁波鲸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i)普通合伙人包宇君,出
资比例 13.52%;ii)有限合伙人绍捷,出资比例 8.51%;iii)有限合伙人彭晶晶,出资比例
8.51%;iv)有限合伙人赖云芳,出资比例 8.51%;v)有限合伙人孔令文,出资比例 8.01%;


                                         24
                                                                         法律意见书


vi)有限合伙人应杭钧,出资比例 8.14%;vii)有限合伙人周瑞金,出资比例 6.26%;vii)
有限合伙人徐林华,出资比例 5.82%;ix)有限合伙人顾凯,出资比例 5.01%;x)有限合伙
人周林茜,出资比例 4.63%;xi)有限合伙人杨涛,出资比例 4.26%;xii)有限合伙人黄华
美,出资比例 4.26%;xiii)有限合伙人吴君,出资比例 4.26%;ixv)有限合伙人许文成,
出资比例 4.07%;xv)有限合伙人王妍,出资比例 2.98%;xvi)有限合伙人孙芳,出资比例
1.50%;xvii)有限合伙人舒博,出资比例 1.28%;xvii)有限合伙人单斐,出资比例 0.50%;

6.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i)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85.00%;ii)宁波金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宁波市财政局),持股比例 15.00%。

    (3)战略配售资格

    甬矽电子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封装和测试业务。
自成立之初即聚焦集成电路封测业务中的先进封装领域,车间洁净等级、生产设
备、产线布局、工艺路线、技术研发、业务团队、客户导入均以先进封装业务为
导向,专注于中高端先进封装和测试业务,并在高密度细间距凸点倒装产品(FC
类产品)、系统级封装产品(SiP)、大尺寸/细间距扁平无引脚封装产品(QFN/DFN)
等先进封装领域具有一定的工艺优势和技术先进性,系发行人主要的封装和测试
服务供应商之一。甬矽电子 2020 年入选国家第四批“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
单”,系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甬矽电子已取得专利 123 项,
其中发明专利 67 项、实用新型 55 项、外观专利 1 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甬矽电子总资产为 422,627.74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83,645.74 万元,
公司在职员工 2,315 人。综上,甬矽电子为大型企业。

    根据发行人与甬矽电子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①技术研发合作:作为合作伙伴,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甬矽电子作为
具有中高端先进封装形式和能力的集成电路制造和封装技术服务企业,依托已有
的 120 多项专利技术优势,以及在高密度细间距凸点倒装产品(FC 类产品)、系
统级封装产品(SiP)、扁平无引脚封装产品(QFN/DFN)、微机电系统传感器
(MEMS)等 4 大产品封装类别的技术优势,唯捷创芯作为国内射频行业的龙头
企业及在 5G 射频产品前沿技术开发的优势,双方同意将结合各自的技术与平台
资源,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在系统集成的 SIP 封装技术方向深度合作,共同提升
双面塑形技术、EMI 电磁屏蔽技术等在射频产品的技术开发,共同提升双方公司
的技术创新水平和行业竞争力。




                                        25
                                                                 法律意见书


    ②市场合作:唯捷创芯将依托自身在射频前端市场的行业资源优势,以及
结合射频前端需求对封装技术的引领性规划,同时借助甬矽电子在封装领域已有
的技术资源,包括 4G/5G 通讯的射频芯片/模组封装技术、混合系统级封装(Hybrid
SiP)技术、多芯片(Multi-chip)/高焊线数球栅阵列(WB-BGA)封装技术、基
于引线框的高密度的 QFN 封装技术、多应用领域先进 IC 测试技术等,以及甬矽
电子在通信等领域的大规模技术应用和上下游的资源优势,推动射频前端封装技
术向前发展,提升和强化射频前端产品的系统封装能力,形成封装和产品强结合
的核心竞争力,取得双赢局面。同时,双方亦就封装产能方面达成战略支持合作
意见,扩大双方在射频前端的市场影响力。

    综上,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甬矽电子属于与
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甬矽电子提供的书面确认,甬矽电子与与发行人、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甬矽电子已承诺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
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经核查甬矽电
子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甬矽电子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
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6)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承诺

    甬矽电子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如下承诺:①本机构具有相应合法的
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文
件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②本机构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
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26
                                                                           法律意见书


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③本机构就本次战略配售获配的发行人股
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
或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本机构获得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④本机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
行为。

       7、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193JP0G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徐炯伟
注册资本               61000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 座 109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11 月 27 日至长期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项目投资。(“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经营范围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根据中信建投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信建投投资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出资资金均系
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中信建投投资不属


                                             27
                                                                     法律意见书


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
私募管理人,无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股权结构

      根据中信建投投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北京)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中信建投投资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4.61%;第二大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30.76%。因前两
大股东分别不能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无法控制董事会,也分别不能
控制股东大会半数以上表决权,因此中信建投证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
信建投投资亦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公告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
公司及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公示(第八批)》,中信建投投资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属于《承销指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的“参与跟
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中信建投投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中信建投投资为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控制下的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关系外,中信建投投资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28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信建投投资承诺,中信建投投资用于缴纳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均为其
自有资金,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
形。经核查中信建投投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其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
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6)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承诺

       中信建投投资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如下承诺:①本公司获得本次战
略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②
本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
为;③本公司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得
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8、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1)基本情况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 2 个,为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1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唯捷创芯 1 号资管计划”)和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2 号科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唯捷创芯 2 号资管计划”)。1 号资
管计划、2 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备案证明等资料,并经本
所律师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
信息如下:

项目                        唯捷创芯 1 号资管计划        唯捷创芯 2 号资管计划
                          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1 号科创   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2 号科创
产品名称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划
产品编码                          STR380                      STR383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备案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募集资金规模(万元)               14,200                         9,800




                                       29
                                                                 法律意见书



产品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唯
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有权“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
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管理人管理费用
及业绩报酬(如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
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托
管人违反资产管理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
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相关派出机构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行提供或者委托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的服务机构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募集、份额登
记、估值与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以
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按照
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停止或暂停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参与、暂停办理集合计划
的退出事宜;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终止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

    因此,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能够独立决定
该资产管理计划在约定范围内的投资、已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内部运作事宜,为唯
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

    (3)战略配售资格

    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系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依照法律程序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属于《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五)
项规定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具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的主体资格。

    根据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承诺,唯捷创芯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系接受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委托设立的集合资产管




                                   30
                                                                法律意见书


理计划,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符合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4)董事会决议情况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及其决议,发行人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发行上市战略配售。发行人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员工拟通过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已经过发行人董
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5)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员工,具体名单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附件二。

    经本所律师核查,因上海、北京等地集成电路人才储备相对集中,发行人设
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唯捷”)以及北
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捷精测”),并分别承担集团内
部研发、测试等关键职能。部分员工因工作地点、社保缴纳等因素入职前述全资
子公司,并对发行人业务开展存在重要贡献,系发行人的核心员工。

    根据发行人确认,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人员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员工。其中,核心员工具体是指:(1)在发行人或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
唯捷精测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核心管理人员;(2)在发行人或全资子公司
上海唯捷、唯捷精测核心业务岗位工作或具有专业技术经验的员工。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上述份额持有人劳动合同等材料,唯捷创芯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共计 240 名份额持有人,均已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
同,在发行人或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重要子公司重要岗位任职,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具备通过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主体资格,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31
                                                               法律意见书


    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出具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其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
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6)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出具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其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
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7)获配股票限售期

    根据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唯捷创芯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及全部份额持有
人就上述限售期出具了承诺函。

       (8)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承诺

    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已就唯捷创芯 1 号资管
计划、唯捷创芯 2 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如下承诺:

    ①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系本机构接受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委托设
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的情形;

    ②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
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资产管理合同或制度禁止
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③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符合员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

    ④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的本次配售的股票;



                                       32
                                                              法律意见书


    ⑤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
其他可能导致中信建投证券、发行人或承销商存在不当行为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情形;

    ⑥发行人未向中信建投证券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
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就其通过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如下承诺:

    ①委托人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
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②委托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
向;

    ③委托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获得战略配售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委托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
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委托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委托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
规定;

    ④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
其他可能导致委托人、发行人或承销商存在不当行为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向委托人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
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⑥主承销商未向委托人承诺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
返还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等事宜;

    ⑦委托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过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
过;




                                   33
                                                                 法律意见书


    ⑧委托人承诺按照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通知及时、足额缴纳认购金额;

    ⑨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证照/证件及其他文件均真实、全面、有效、合法;

    ⑩如违反本函承诺,委托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由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情况

    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4,008.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的 10.02%,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8.00 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01.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 2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
则进行回拨。

    (二)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1、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承销指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已与
发行人签署《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承诺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至 5%的股票,最终跟投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34
                                                                        法律意见书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中信建投投资的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即初始跟投
股数 120.24 万股。因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
模相关,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
进行调整。具体跟投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2 年 3 月 28 日(T-2 日)发行价格确定
后明确。

     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
的 10.00%,即 400.80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上限(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
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包括新股配售佣金和相关税费),其中唯捷创芯 1 号
资管计划参与认购规模上限(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人民币 14,200.00 万
元(包括新股配售佣金和相关税费);唯捷创芯 2 号资管计划参与认购规模上限
(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人民币 9,800.00 万元(包括新股配售佣金和相关
税费)。

     3、其他拟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

序                                                                  承诺认购金额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战略投资者的类型
号                                                                    (万元)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   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4,000.00
 3   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3,000.00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4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3,000.00
 5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6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合计                                  21,000.00

注:上表中“承诺认购金额”为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中约定的
承诺认购金额(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战略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进
行配售,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结果向下取整精确至股,配售股数=战略投资者获配的申
购款项金额/[发行价格*(1+经济佣金费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10 名,预计
获配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其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
司跟投数量预计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35
                                                               法律意见书


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的 10%,符合《承销指引》第六条第(一)款和第十八条、《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

    三、是否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根据发行人、战略配售投资者、唯捷创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及全部
份额持有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配售投
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如下禁止性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
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
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发行人上市后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委任与该战略投资者
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的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
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中的战略投资者符合《实施办法》《承
销指引》等相关适用规则中对于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和配售资格的相关规定,且
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6
                                                                        法律意见书



附件一: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1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名单:

                                              实缴金额 资管计划持有   签署劳动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比例(%)    合同主体
 1     孙亦军   董事、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100        0.70       唯捷创芯
                  董事、
 2     辛静                    高级管理人员     100        0.70       唯捷创芯
                财务负责人
 3     赵焰萍   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     100        0.70       唯捷创芯
 4     周颖        董事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WANG
 5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FENG
 6     林升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7     白云芳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8     艾诗华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9     巴于丹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0    鲍荣涛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1    蔡彧沁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2    曹辉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3    曹佩玲    质量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4    陈成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5    陈岗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6    陈嘉伟    运营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7    陈利飞    运营主管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8    陈鲁峰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9    陈飘飘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20    陈启兴   市场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21    陈雪     综合管理专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22    陈亚娟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23    陈吟秋   综合管理专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24    陈正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25    储凯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26    储昭飞    产品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27    崔嘉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28    戴俊玺   生产运营总监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29    戴猛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30    戴晓妍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31    戴震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32    底京浩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33    丁宝全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34    丁石礼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37
                                                                       法律意见书


                                             实缴金额 资管计划持有   签署劳动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比例(%)    合同主体
 35    段江昆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36    范文喆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37    范薛冬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38    方东旭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39    冯海粟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40    付华明     应用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41    富晓晖 信息技术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42    高晨阳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43    高文平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44    高原     证券事务代表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45    葛恒东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46    顾霞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47    郭锦玉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48    郭庆桢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49    韩军     信息技术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50    韩倩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51    郝梦洋    销售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52    郝贤修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53    洪胜平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54    侯华飞 信息技术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55    胡晨恽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56    胡晶晶     销售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57    胡腾飞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58    黄静燕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59    黄磊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60    黄马波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61    黄淑霞   综合管理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62    黄燚梅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63    黄趾维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64    霍艳丽    销售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65    季琼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66    贾鸿强    市场部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67    江义顺   信息技术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68    姜子薇 信息技术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69    蒋晟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70    蒋品方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71    蒋小燕 信息技术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38
                                                                     法律意见书


                                           实缴金额 资管计划持有   签署劳动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比例(%)    合同主体
 72    金福娟    产品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73    井立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74    柯恒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75    稂威      销售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76    李爱华    运营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77    李北辰    财务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78    李春领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79    李浩1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80    李浩2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81    李恒业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82    李欢      产品专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83    李俊峰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84    李萌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85    李敏利    质量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86    李启铭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87    李世元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88    李天明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89    李鑫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90    李星睿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91    李旭     销售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92    李艳丽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93    李源梁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94    李兆权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95    李振刚    产品总监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96    梁胜宇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97    梁肖肖   信息技术主管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98    林红宽    质量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99    林伟阁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00    凌静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01    刘博宇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02    刘东海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03    刘立筠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04    刘希达    产品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105    刘孝涛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06    刘旭东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07    刘耀宗   市场部总监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08    刘永浩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39
                                                                        法律意见书


                                            实缴金额 资管计划持有    签署劳动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比例(%)     合同主体
109    刘宇希   综合管理专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110    刘振有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11    龙建飞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12    龙自强    应用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13    鲁先维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14    陆道吉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15    陆海峰   信息技术总监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16    陆小利    质量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17    罗正财 信息技术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18    吕枞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19    吕梅越    产品专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20    马方玥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21    毛振华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22    孟丽君    应用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23    孟庆勇    研发总监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124    米多多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25    宁世朝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26    庞博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精测
127    齐金欢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28    钱磊磊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29    乔世兴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30    沙李丽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31    邵文忠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32    沈丹阳    销售经理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33    施鹏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34    石安军    运营主管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35    石岱泉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36    石法明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37    石立智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38    侍智伟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39    宋海龙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0.70       上海唯捷
140    宋瑾瑾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41    苏晓宇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142    孙崇望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0.70       唯捷创芯
                   合计                      14,200      100.00
注 1: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1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权益型资管计划;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注 3: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唯捷创芯的全资子公司,已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简



                                       40
                                                                      法律意见书


称为上海唯捷,下同;
注 4: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唯捷创芯的全资子公司,已纳入发行人合并报
表,简称为唯捷精测,下同;
注 5:本表所列示职务均为参与人于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处所担任职务,下同;
注 6:最终认购股数待 2022 年 3 月 28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下同。




                                      41
                                                                       法律意见书


附件二: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2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名单:

                                             实缴金额   资管计划持    签署劳动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有比例(%)   合同主体
 1     孙晓东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2     孙云     销售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3     索黎燕   财务主管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4     谭家欢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5     陶丽     销售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6     陶思达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7     田峰     质量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8     佟显飞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9     万亨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10    万文华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11    汪治辰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12    王广恩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13    王洁夫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14    王利明   销售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15    王庆俊   销售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16    王尚玉   财务主管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17    王洋     财务主管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18    王永寿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19    王跃海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20    王振振   质量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21    韦春军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22    隗亚静   运营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23    魏军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24    魏世哲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25    吴春艳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26    吴大磊   运营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综合管理专
 27    吴侍汝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员
 28    夏威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29    夏文泽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30    肖亚玲   产品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综合管理专
 31    谢寒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员
 32    谢曼     财务主管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33    熊宇航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34    徐大勇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42
                                                                       法律意见书


                                             实缴金额   资管计划持    签署劳动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有比例(%)   合同主体
 35    徐冠健   研发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36    徐杰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37    徐冉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38    徐衔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39    许超峰   销售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信息技术主
 40    许艳旭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管
 41    闫幸培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42    杨磊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43    杨威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44    杨伟伟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45    叶楠     财务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46    叶小玲   销售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YIN
 47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PING
 48    尹雪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49    应芸霞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综合管理主
 50    于婉林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管
 51    余瑛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52    鱼鼎文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53    张德志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54    张国友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55    张昊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生产运营总
 56    张华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监
 57    张华兰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58    张华硕   研发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59    张建秋   研发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60    张晶     销售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61    张俊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62    张磊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63    张启华   研发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64    张茜芸   财务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65    张巳龙   研发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66    张伟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67    张祥超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68    张小波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43
                                                                        法律意见书


                                             实缴金额   资管计划持    签署劳动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有比例(%)   合同主体
 69    张晓洁   质量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70    张鑫     市场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71    张鑫垚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信息技术经
 72    张毅洪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理
                综合管理主
 73    张英娇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管
 74    张瑜     销售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75    张玉双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76    张钊     财务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77    赵兵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78    赵发举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79    赵芬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80    赵金栋   产品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81    赵锦鑫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82    赵理     销售总监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83    赵铭琪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84    郑怡莎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85    钟鸣     质量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86    周斌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87    周鼎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88    周琦     销售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综合管理经
 89    周思源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理
 90    周天宇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91    周云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92    周志龙   应用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93    朱崇轩   运营专员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94    朱福敏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95    朱龙秀   研发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96    朱畦     产品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上海唯捷
 97    朱永刚   质量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精测
 98    宗伟誉   研发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02       唯捷创芯
                   合计                       9,800       100.00
注 1:中信建投唯捷创芯 2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权益型资管计划。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