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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本保荐机构”)
作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捷创芯”、“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唯捷创芯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 号),唯捷
创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93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16,681.6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251.13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 01003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本保荐机构、专户
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                132,100.22           130,800.2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921.60            67,921.6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            50,000.00
                       合计                              250,021.82           248,721.82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情况

       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捷精测”)系“集成电
路生产测试项目”直接实施主体。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人
民币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以及使用人民币 6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募
投项目实施期间。增资完成后,唯捷精测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13,000
万元。唯捷精测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唯捷”)系“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直接实施主体,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28,334.93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增
资完成后,上海唯捷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28,434.93 万元。上海唯捷将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并定期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MA01Q1F08F
        法定代表人         周颖
         成立时间          2020 年 0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 1 号院 8 号楼 8 层 801
                           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仪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检测、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经营范围
                           仪器仪表;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生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子测
                     量仪器;生产测试集成电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二)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03917920
     法定代表人      赵理
      成立时间       2012 年 02 月 08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 572 弄 115 号 10 幢
                     电子、集成电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唯捷精测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对上海唯捷增资,
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有助于推进“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唯捷精测、上海唯捷将分别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
用账户,并与公司、本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及提供无
息借款、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
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及提
供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及提供
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决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
并向其提供人民币 60,000 万元无息借款实施“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向全资
子公司上海唯捷增资人民币 28,334.93 万元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预计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唯捷创芯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
资并提供无息借款、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   鑫                沈   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