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唯捷创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资料,现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
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对《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可
以为公司及董监高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此举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
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
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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