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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德环境: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0-12-12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4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
过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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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0.4 条的规定,
并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除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光明先生之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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