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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德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5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
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
司多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
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
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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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于 1945 年,重建于 1985 年,成为
新中国第一家民办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重建后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
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9 年成立西北业务总部,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
计网络,大信版图进一步扩大。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5)业务资质: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
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
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52,717.79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共计 275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
    (8)2018 年 4 月,大信国际组织被评为“国际会计网络新星”,2020 年 2 月,
大信国际会计组织首次进入国际会计联盟排行榜,位列全球第 14 名,亚太区第
2 名。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
业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203 人,注册会计师较
上年增加 2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3、业务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1 亿元,为超过 20,000 家公司提
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4.51
亿元。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65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23 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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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行业 4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乔冠芳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 1996 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5 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
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海洲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 2009 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2 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
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先生
    拟安排刘仁勇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
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5、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2018-2020 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
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
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

                                  3/5
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度审计工
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
公正、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连续性,有利
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和资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诚信记录及投资者
保护能力良好,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

                                  4/5
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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