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路德环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9 月 22 日,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德环境”或“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路德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路德环境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
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信证券出具 2021 年半年
度持续督导报告书,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完成督导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路德环境签订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
2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备案                                             和义务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3                                                     式,了解路德环境经营情况,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路德环境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序
                        工作内容                               完成督导情况
号

                                                        2021 年上半年,路德环境在持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2021 年上半年,路德环境在持

5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违背承诺等事项

     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路德环境及其董事、监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路德环境依照相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路德环境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了核查,路德环境的内控制度
8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与规则等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路德环境严格执
9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序
                         工作内容                                  完成督导情况
号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路德环境的信息披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21 年上半年,路德环境及其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等事项
     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1 年上半年,路德环境及其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2021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2021 年上半年,路德环境未发
14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生相关情况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序
                          工作内容                                 完成督导情况
号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15                                                          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
     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

     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
                                                            2021 年上半年,路德环境不存
16   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
                                                            在前述情形
     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
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风险

     随着行业快速发展,高含水废弃物环保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也进入快速更
新、迭代阶段。公司如不能准确及时地预测和把握高含水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
的发展趋势,可能出现核心技术发展停滞甚至被替代的风险。公司一直通过申请
技术专利、注册商标,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等方式构筑起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
系,降低市场因竞争者仿制公司专利技术或进行专利侵权的影响。

    2、新应用领域的业务开拓风险

    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公司加强应用领域横向拓展,近年来逐步加大对
市政污泥、其他工业糟渣及工业渣泥等市场开拓力度。在前述领域,公司的技术
储备及经营时间相对较短,相关运营经验尚有待进一步积累成熟,品牌认知度仍
在建立过程中。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持续技术创新等满足客户要求,
降低公司因新业务开展产生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石渣、粉煤灰和白酒糟。未来或将受上游市场环境、地
方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市场供需关系发生较大变化,将造成公司采购原材料价
格的波动,进而对公司业务的盈利状况和后续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高度保
持关注原材料价格趋势,适时调整公司采购政策,并扩大白酒糟储存能力,在白
酒糟价格较低时大量采购并储存,降低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

    2、市场区域较为集中风险

    公司已于长江中游、赤水河流域、珠江流域及黄河流域等进行战略布局,短
期内长三角地区仍然是业务发展的主要区域。未来若该地区相关环保政策放宽或
地方政府环保产业投入缩紧,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公司经营业绩或将受一定影响。
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和项目运营能力,扩大经营区域,减少因某一地方区域
的政策变化带来的业务影响。

    3、公司在手订单普遍剩余运营期限较短的风险

    公司不同业务板块在手订单剩余运营年限不同,工程泥浆业务涉及的绍兴滨
海项目剩余运营期限较长,河湖淤泥业务涉及的项目在手订单普遍剩余运营期限
较短,公司面临河湖淤泥涉及的项目在手订单普遍剩余运营期限较短的风险。公
司将加大工程泥浆类业务的市场开拓,提升长期运营类业务占比。

    4、采购第三方服务或产品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的应用主要体现在组合各个设备系统的整体工艺流程设计等
高附加值环节。公司生产所需的设备及部分非脱水固化业务环节,采用向第三方
采购产品或服务。目前公司与第三方合作稳定,但不排除未来公司面临合作关系
变化、成本升高等由第三方导致的风险。一方面,公司将竭诚维护与原合作方之
间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积极调整公司采购政策,降低第三方可能引发的风险。

    5、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相应扩大。如果下
游行业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应收账款可能发生坏账损失,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提高企业付费业务占比等多种
方式来降低应收账款占比,减少因应收账款增加带来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未来的产业政策
或行业规划若出现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公司
对行业动态保持关注,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因行业政策变化而带来的风险。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环保行业总体处于快速增长阶段,随着众多实力强大的国企等竞争者加入,
市场逐步呈现头部企业集中现象,给公司业务的拓展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
持续技术研发、积极开拓市场、提升内部管理等手段,从容面对市场竞争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时期,偶发的疫情或将可能再次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落实政府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
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对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持续推进疫情风险
管控。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路德环境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 1-6 月/2021 年 6 月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47,851,457.25       81,760,934.13               8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548,302.38      2,931,310.79              94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2,998,487.86      2,638,195.38              771.75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7,991.30     16,270,046.54              -91.41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 6 月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20,423,216.51      707,906,229.13                1.77
总资产                           927,631,543.33      878,794,589.11                5.56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2020 年
               主要财务指标                                             增减变动幅度
                                               1-6 月       1-6 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04               7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04               72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04               5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2      0.87     增加3.35个百分点
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8      0.78     增加2.4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24      3.57     增加0.67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80.83%,主要系上年同期受新
冠疫情影响较大的河湖淤泥处理业务恢复正常运营,且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白酒糟
资源化利用领域生产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等所致;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942.14%,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771.75%,主要
系公司销售结构进一步优化,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91.41%,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期限 1 年的应收票据增加,及公司新建项目短期内经
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725.00%,
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上年同期基数低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先进性

    公司专注于高含水废弃物处理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取得
多项专利及非专利专有技术。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形成了泥浆脱水固结一体化核
心技术体系,在工艺、设备、材料、余水处理和资源利用等方面不断进行技术创
新,该技术体系适用的高含水废弃物处理对象广泛。公司通过对白酒糟等工业糟
渣持续进行技术研究,形成了有机糟渣微生物固态发酵核心技术体系。

    2、创新运营模式

    公司采用工厂化运营模式,与各地方政府加大合作力度,在长三角、长江中
游等区域逐步推广复制。计量方式简单,成本较低,能够有效解决河湖淤泥出路
难、减量难、计量难和监管难等市场需求痛点。公司将在工厂化运营的基础上,
持续进行运营模式创新,提高服务质量。

    3、技术产业化应用

    公司积极进行研发成果转化,研发技术与产业化深度融合并持续发展创新,
实现产业化的业务主要涵盖河湖淤泥、工程泥浆和白酒糟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公
司采用泥浆脱水固结一体化技术体系,应用于十余个产业化项目;采用有机糟渣
微生物固态发酵技术体系,应用于白酒糟资源化利用,未来将进一步扩大至其他
工业糟渣。

    4、成本管控优势
    公司在河湖淤泥、工程泥浆等业务上采用自主研发的 HEC 和 FSA 等核心材
料,并关注其他原材料市场行情,定期分析原材料价格走势,以直接与原厂商合
作为原则,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通过制定标准物料单位消耗定额
指标,及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通过技术优化等,降低单位成本。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势。公司 2021 年
1-6 月共计投入研发 626.1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4.24%,较上年同期研发投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增长 0.67 个百分点,进一步保持并扩大行业竞争优势。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受理专利 10 项,获授权专利 6 项,均为实用新型
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 10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
专利 83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新增申请受理 3 个注册商标,目前均在审批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 13 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2020 年 11 月 18 日,路德环境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武汉尚源新能环境有
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尚源恒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 8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1600
万元),新开展水处理业务。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事项,变更后名称为武汉路
德尚源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对公司新业务开展上
述进展予以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1 年 1-6 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3,228.58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
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3,228.58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现金管
理收益 342.0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99.11 万元,手续费支出
0.2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为 28,757.31 万元,其中: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7,840.91 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 20,916.40 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338,070,112.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196,226.40
减: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50,710,280.06
加:累计利息收入                                                      991,075.74
减:手续费                                                               2,110.90
加: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3,420,572.00
募集资金余额                                                       287,573,142.38
减: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现金管理)                           209,164,017.5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8,409,124.86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共开立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2100725061      12,265,317.2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11155000000859292        65,464,068.7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127905133610188            679,738.89

                               合计                                 78,409,124.86

    公司 2021 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光
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018,200 股;公司副总经理吴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票 139,200 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间接持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主体         数量          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      季光明                                            570,000          0.62
                  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技
 2      程润喜                                            150,000          0.16
                  术总监
                                       武汉德天众享企
 3      刘菁      董事、董事会秘书     业管理合伙(有      60,000          0.07

 4      李兴文    监事                 限合伙)            40,000          0.04

 5      冯胜球    职工代表监事                             60,000          0.07

 6      胡卫庭    财务总监                                100,000          0.11

                         合计                             980,000          1.07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