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路德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德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路德环境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 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915 号),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 德环境”)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 22,960,000 股。2020 年 9 月 22 日,路德环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91,8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0,953,192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0,886,808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涉及 57 名股东,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 份数量为 47,79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37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1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东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 晓波先生、陈晓峰先生、达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 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 会、上交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予以公告。 3、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本企 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 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 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宁波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熔岩新三板 1 号基金(以下 简称“熔岩新三板 1 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宁波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熔岩新三板 1 号基金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促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同意于公司上市审核期间至 上市之日起满一年以内维持熔岩新三板 1 号基金有效存续;如果中国证监会、上 交所有新的监管要求,本企业将按照新的监管要求对熔岩新三板 1 号基金的存续 期作出调整或以其他方式确保熔岩新三板 1 号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满足相关锁 定期的要求。 3、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 式对熔岩新三板 1 号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 2 予以公告。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企业因未履 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吴军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 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本人因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5、若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 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知公司予以公告。 7、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因未履行承 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 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3 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其他 51 名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 定。 3、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本企 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 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 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7,790,800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量(股) 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1 5,400,000 5.8798% 5,400,00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李晓波 3,739,500 4.0718% 3,739,500 0 3 肖冰 3,353,100 3.6510% 3,353,100 0 樟树市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 4 3,000,000 3.2666% 3,000,000 0 限合伙)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 5 2,670,000 2.9072% 2,670,000 0 合伙) 6 李宏梅 2,634,200 2.8682% 2,634,200 0 7 刘焕琴 2,430,000 2.6459% 2,430,000 0 宁波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熔 8 1,618,725 1.7625% 1,618,725 0 岩新三板 1 号基金 9 董云仙 1,500,000 1.6333% 1,500,000 0 4 武汉路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0 1,340,000 1.4591% 1,340,000 0 合伙) 11 达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16,000 1.4329% 1,316,000 0 12 汪小明 1,000,000 1.0889% 1,000,000 0 13 柯剑 1,000,000 1.0889% 1,000,000 0 14 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0889% 1,000,000 0 15 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5,000 1.0834% 995,000 0 16 张文跃 993,600 1.0819% 993,600 0 17 喻丽丽 970,000 1.0562% 970,000 0 18 陈晓峰 785,000 0.8547% 785,000 0 武汉东湖华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19 725,000 0.7894% 725,000 0 合伙) 武汉布斯投资资讯有限公司-成 20 都斐然源通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700,000 0.7622% 700,00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银石十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 21 620,000 0.6751% 620,000 0 业(有限合伙) 22 胡逸民 614,000 0.6686% 614,000 0 23 刘明达 593,000 0.6457% 593,000 0 24 王玮 580,500 0.6321% 580,500 0 25 黄郴 572,175 0.6230% 572,175 0 武汉雁归来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26 570,000 0.6206% 570,000 0 业(有限合伙) 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27 550,000 0.5989% 550,000 0 (有限合伙) 28 杨国录 535,600 0.5832% 535,600 0 29 骆晓鸣 500,000 0.5444% 500,000 0 30 郑信传 463,000 0.5041% 463,000 0 31 叶建民 432,600 0.4710% 432,600 0 32 彭玉环 407,300 0.4435% 407,300 0 33 胡芸 360,000 0.3920% 360,000 0 34 徐军 313,000 0.3408% 313,000 0 35 袁满 290,000 0.3158% 290,000 0 36 陈竹 278,000 0.3027% 278,000 0 37 陈小庆 270,000 0.2940% 270,000 0 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 38 260,000 0.2831% 260,000 0 伙) 39 卓四清 259,200 0.2822% 259,200 0 40 李艳羽 243,000 0.2646% 243,000 0 5 41 薛义忠 237,000 0.2581% 237,000 0 42 李浩源 230,000 0.2504% 230,000 0 43 赵腾 224,100 0.2440% 224,100 0 44 刘郁 203,300 0.2214% 203,300 0 45 周贤君 200,000 0.2178% 200,000 0 46 应小明 200,000 0.2178% 200,000 0 47 沈英 150,000 0.1633% 150,000 0 48 139,200 0.1516% 139,200 0 注【2】 吴军 49 徐瑛 125,100 0.1362% 125,100 0 50 陈奚 108,600 0.1182% 108,600 0 51 吕柏仁 38,000 0.0414% 38,000 0 52 戴秀兰 23,000 0.0250% 23,000 0 53 王新凯 15,000 0.0163% 15,000 0 54 谢金祥 7,000 0.0076% 7,000 0 55 刘强 7,000 0.0076% 7,000 0 56 魏先月 1,000 0.0011% 1,000 0 57 刘烈江 1,000 0.0011% 1,000 0 合计 47,790,800 52.0370% 47,790,800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吴军先生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其在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 12 个月届满后解除锁定,但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47,790,800 12 合计 47,790,800 12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路德环境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 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6 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路德环境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