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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21-12-14  

                                                                     TAHOTA藁
                                                泰 和泰




                 泰和泰 (式 汉冫律师亭务所

关于路德环坑科技股份有限公 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 意见书




               二 O二 一年十二月十三 日
     聿意 见书



                             秦和秦 (式 汉冫律 师亭务所

      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 份 有 限公 司 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 东 大会

                                      之 法律 意见书

致:路 份 公司
                                                 “     ”   “  ”   “    ”
      泰和 泰 (武 汉 )律 师事务所 (以 下 简称 泰和 泰 、 本所 或 我们 )
                                                “        ” “    ”
 作 为路德 环境 科 技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 简称 路德 环境 、 公 司 )的 常年 法
 律 顾 问 ,受 公 司委 托 ,指 派邱 亚飞 、王 国瑜律 师 出席 公 司 ⒛ 21年 第 二 次 临 时股
                        “              ”
 东 大会 (以 下 简称 本次股 东 大会 ),并 依 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以
           “             ”
 下 简称      《公 司法 》 )、 中国证 券 监督 管 理委 员会 《上 市 公 司股 东 大会规 则》
   (以 下 简称 “ 《股 东大会 规 则》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 公 司股 东 大会 网络
                                 “                     ”
 投 票实 施 细 则》 (以 下 简称     《网络投 票 细 则》 )、 中国证 券 监督 管 理委 员会
                                                                         “                ”
 《关于加 强社会 公众股股 东权 益保护 的若 干 规 定》 (以 下 简称             若 干 规 定》 )、
 公 司现 行章程 及 其 他相 关 法律 、 法规 的规 定 ,就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 召集 召开程 序 、
 召集 人 的 资格 、出席 和列席 本 次股 东 大会 人 员的 资格 、会议 的表 决程 序 等 有 关 事
 宜进 行 见证 ,并 出具 本 法律 意 见 书 。

      公 司 已 向本所保 证 ,已 向本所提供 了为 出具 本 法律 意 见 书所 必 需 的材 料 ,所
 提供 的原 始 材料 、副 本 、 复印件 、 口头语 言等均 符合真 实、准确 、完整 的要 求        ,




 有 关副 本 、 复印件 等材料 与原 始 材料 一 致 。

      在 出具 本 法律 意 见书之 前 ,本 所律 师作 如 下声 明    :




      1、   本所 仅依 据 法律 意 见 书 出具 日前 已经 发生或存在 的 事实 及 本所对 我 国现
 行 法律 、 法规 及规 范性文件 的理 解 发表 法律 意 见。

      2、   本所 已经对 公 司提供 的 与本 次股 东 大会 有 关 的文件 、 资料 及证 言进 行 审
 查判 断 ,并 据 此 出具 法律 意 见 书 ,但 并 不对 本 次股 东 大会 审议 的议 案 及 其 他议 案
 相 关的 事实 、数 据 的真 实性 及 准确 性 发表 意 见。

      3、   本所 同意将 本 法律 意 见 书作 为 本次股 东 大会 公告 的 法 定文件 ,随 公 司其
 他公告 文 件 一 并 予 以公 告 。

      鉴此 ,本 所依 据 上 述 法律 法规 ,按 照 律 师 行 业公认 的业 务标 准 、道德 规 范及
 勤勉尽 责精神 ,现 出具 法律 意 见 书如 下     :
国舀 聿意见书


      一、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枭和召开程序
           (一 )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 召集

      本 次股 东 大会 经公 司第三 届董 事会 第十 九次 会 议 决议 ,由 公 司第三 届董 事会
 召集 ,符 合 《公 司法》 及 《公 司章程 》 的规 定 ,合 法 有 效。

           (二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通知

        公 司已于⒛21年 11月 %日 ,在 上 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 m.cn)、 《中
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刊载 了 《路德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以 下简称 “会议通
知 ”)。

          《会议通知》就 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 召开方式、会议召开时间、会
议 出席对 象、会议地 `点 、会议 审议 事项、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 系人和联 系方式
及 可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 并参加 表决的权利等 事项 以公告的形式通知 了仝体股
东。公 司本次股 东大会 已于会议 召开前十五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东,符 合 《公
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本 次股 东大会的提案

     本次董事会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包括              :




     1、     《关于对外投 资暨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 案》       ;




    2、      《关于公 司修 改<公 司章程>的 议 案》   ;




    3、      《关于 审议公 司修订<股 东大会议 事规 则>的 议 案》     ;




    4、      《关于 审议公 司修订<董 事会议 事规 则>的 议 案》   ;




    5、      《关于 审议公 司修订(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白 勺议 案》     ;




    6、      《关于 审议公 司修订<,寸 外投 资管理制度>的 议 案》     ;




    7、      《关于 审议公 司修订<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 案》。

    经核查,本 次股 东大会审议 事项的具体 内容 ,与 董事会于⒛21年 11月 ⒛ 日在
上海证 券交易所 系统指定披露平 台发布 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 司第三 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的议案一致 ,符 合 《公 司法》 《公 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 召开
 翼要 聿意见书


       根据 本所律 师 见证 ,本 次股 东大会 于⒛21年 12月 13日 下午 14`点 ∞ 分 如 期在 武
 汉市 东湖 高新 区软 件 园 中路 4号 光谷软件 园六 期 E区 4栋 3F公 司会 议 室 召开 ,由 董
 事 长季 光 明主 持 。

       本次股 东大会 召开 的实 际 时 地 `点 以及 方 式与 《会议 通知 》中所告 知 的 时
 间、地 `点 及 方式 一 致 ,符 合 公 司法》 《公 司章程 》等有 关 法 律 、法规和规 范性
 文 件 的规 定 。

      二 、 曲席 本 次股 东大会会 议人 员的 资格

      经 本所律 师 查验 出席 本 次 临 时股 东大会 的股 东 (或 股 东代理 人 )的 身份证 明、
 股 东账 户卡和授权委 托 书 ,截 至⒛21年 12月 3日 股 权 登 记 日下午收 市 时在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 有 限责任 公 司上 海分 公 司登 记 在 册 的公 司股 东 ,以 及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交 易 系统投 票平 台、互 联 网投 票平 台的验证 ,出 席 或参 加 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股 东 (或
股 东代理 人 )的 情 况如 下   :




       (一 )出 席会 议 的股 东 (或 股 东代理人 )

      根据 本次股 东 大会 出席会 议 股 东的会 议登 记 册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股 东及
股 东授权 代表共 12人 ,均 为⒛21年 12月 3日 下午收市 后 在 在 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 有
限责任 公 司上 海分 公 司登 记 在 册 的公 司股 东及股 东授权 代表 ,持 有 公 司有效表 决
权 的股份 SS,⒛ 8,2犸 股 ,占 本次股 东大会会 议股 权 登 记 日公 司有 效表 决权股份 J总
娄 旬旬36.25%。

      其 中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会 现 场会议 的股 东及 股 东授权 代表 共 计4人 ,持 有 公
司有 效表 决权股份 ⒛ ,m3,5oo股 ,占 本次股 东大会会 议 股 权 登 记 日公 司有效表 决
权股份 总数 的22.犸 %;参 加 本 次股 东大会 网络投 票 的股 东共 计 8人 ,持 有公 司有
效表 决权 的股 份 12,臼 4,745股 ,占 本次股 东大会会 议股 权 登 记 日公 司有 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13.BO/0。

     经 审 查 ,现 场 出席 本次股 东 大会 的股 东及股 东授权 代表 具 有 相应 资格 ,股 东
持 有相 关持股 证 明 ,授 权 代表 持 有 授权委托 书 ,符 合 《公 司法 》等 有 关 法律 、法
规和规 范性 文 件 的 要 求 ,符 合 《公 司章程 》 的有 关规 定 。本 次会 议 没有 发生现场
投 票与 网络投 票 重 复投 票 的 情 况 。

       (二 )出 席 或列席 本次股 东 大会 的其 他人 员

     除股 东及 股 东授权 代表 出席 本 次股 东大会 外 ,出 席 或列席 本次股 东 大会 的其
他 人 员为公 司部 分 董 事 、监 事 、高级 管理人 员,公 司董 事会 办公 室 工 作 人 员 以及
本所 见证 律 师 。该 等 人 员均 具备 出席 或列席 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 合 法 资格 。
冒霪 聿意见书


     三 、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呆

          (一 )经 本所律师审查,本 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均 与公 司公告的议案

一致 ,未 出现 审议过程 中对议案进行修改或取消的情形 ,符 合 《公 司法》 《公 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出 席会议的股 东 (或 股 东代理人 )就 列入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议 事 日程

的议案进行 了逐一表决 。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了监事代表 及 本所律师共同
参与会议的现场验 票、监 票和计 票。

          (三 )经 本所律师审查,本 次股 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平

台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互联 网投 票平 台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

          (四   )经 本所律师 见证 ,本 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 票表决结束后 ,根 据上证所信
息网络有限公 司提供 的本次会议 网络投 票的资料 ,公 司合并统计 了现场投票和 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呆 ,最 终表决结 杲如 下       :




     1、    审议通过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 。

    表决结 果 :同 意33,⒛ 8,245股 ,反 对0股 ,弃 权0月 殳,同 意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 (含 网络投 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 数的1000/0,超 过出席本次股 东
大会股东所持 有 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 司修 改(公 司章程)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33,⒛ 8,⒉ 5月 殳,反 对0股 ,弃 权0股 ,同 意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 东 (含 网络投 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O0/0,超 过出席本次股 东
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

    3、     审议通过 《关于公 司审议修订(股 东大会议 事规 则)的 议 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33,⒛ 8,⒉ 5股 ,反 对0股 ,弃 权㈨殳,同 意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 东 (含 网络投 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 数的10O0/0,超 过 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

    4、     审议通过 关于 审议公 司修订<董 事会议 事规 则>的 议 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33,⒛ 8,⒉5股 ,反 对叫殳,弃 权0股 ,同 意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 东 (含 网络投 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J总 数的10O0/0,超 过 出席本次股 东
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

    5、    审议通过 《关于 审议公 司修订<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议 案》 。
 圉霆 聿意见书


      表决结呆 :同 意33,⒛ 8,245股 ,反 对0股 ,弃 权0股 ,同 意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 东 (含 网络投 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超 过 出
                                                                    席本次股 东
  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

      6、   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 司修订(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 案》。

     表决结呆 :同 意33,⒛ 8,⒉5股 ,反 对0股 ,弃 权0股 ,同 意股数 占出
                                                                     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 东 (含 网络投 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超 过出
                                                                   席本次股 东
 大会股 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

     7、    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 司修订<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 案》。

     表决结呆 :同 意∞,⒛ 8,⒉5股 ,反 对0股 ,弃 权O股 ,同 意股数 占出
                                                                         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 东 (含 网络投 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 `总 数的1OO0/0,超 过 出席本次股 东
 大会股 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

     本所律 师认 为,本 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 司法》 《若干规定》 网
                                                                           《
络投 票细则》、公 司现行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 定
                                                          ,表 决结呆合 法有效 。
     四、结论 意见

    基于 以上 事实,本 所律师认 为,公 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 资格 、出席和列席会议 的人 员资格、会议 的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
性文件及路德环境公 司章程的规 定,表 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法律 意见书一式三份 ,无 副本,经 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以 下无正文 ,为 《泰和泰 (武 汉
                                      )律 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
公 司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 页)
     (本 页无正文,为 《泰和 泰 (武 汉)律 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
                                                                      有
限公 司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 见书》的签字盖章 页)



                   武
     泰和 泰
                   “



                                  (


     负责 人   :




                        (刘 玉 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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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启



                                                                                    犭

                                                                               扌


                                                           (王 国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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