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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暨减持结果公告2021-07-13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 1%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山东松安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松安”)持有公司股份 5,364,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74%。该股份为山东松安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
得。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1),山东松安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285,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山东松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止,山东松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1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山东松安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
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内,不再减持。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将继续按照《股
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实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1
         长沙市松茂资产管 5%以上非第                5,364,000        6.74% IPO 前取得:5,364,000
         理合伙企业(有限 一大股东                                          股
         合伙)
                  注: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   减持                              减持完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股)        例       间     方式                              成情况        量(股)   股比例
                                                    (元/股)
长沙市松     1,113,900      1.40%   2021/7   大宗   112.43-    125,235,777.00 未完成:     4,250,100    5.34%

茂资产管                            /12~    交易   112.43                       171,800

理合伙企                            2021/7                                       股

业(有限                            /12

合伙)
            注: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山东松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山东松安本次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内,不再减持。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将继续按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1)实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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