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收到股东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松安”)的 通知,山东松安合计持有的公司 4,250,1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5.3393%)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相应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 经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山东松安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过出方 过入方 过户数量(股) 比例(%) 1 王卫国 991,734 1.2459% 2 缪培凯 226,031 0.2840% 3 张瑛强 201,634 0.2533% 4 唐小勤 172,214 0.2163% 5 徐瑞红 157,145 0.1974% 6 李平 127,367 0.1600% 7 李玉良 125,573 0.1578% 8 唐兰庭 147,232 0.1850% 9 山东松安 姜志学 102,970 0.1294% 10 臧亦武 102,970 0.1294% 11 周林 98,664 0.1239% 12 曾煜 89,695 0.1127% 13 朴春明 136,695 0.1717% 14 肖汉林 76,420 0.0960% 15 汪文笔 71,756 0.0901% 16 李绘江 67,451 0.0847% 17 孙能春 67,451 0.0847% 18 周杰 58,481 0.0735% 19 何睿坤 53,817 0.0676% 20 仇筱赟 53,817 0.0676% 21 纪光辉 47,190 0.0593% 22 李丙强 55,970 0.0703% 23 凌湖燕 37,281 0.0468% 24 梁峰 26,908 0.0338% 25 FU RAOSHENG 123,061 0.1546% 26 何志华 52,023 0.0654% 27 凌春 52,023 0.0654% 28 李勇 40,901 0.0514% 29 谢辉 49,153 0.0618% 30 向伟 30,137 0.0379% 31 何流 27,267 0.0343% 32 张符轩 30,137 0.0379% 33 杨浩 30,137 0.0379% 34 伍俊芸 27,267 0.0343% 35 丁伟 38,389 0.0482% 36 彭忠 40,901 0.0514% 37 杨庆彪 27,267 0.0343% 38 黄巨波 30,137 0.0379% 39 熊非常 7,893 0.0099% 40 邹文波 30,137 0.0379% 41 张解红 27,267 0.0343% 42 戴智威 21,886 0.0275% 43 张光景 21,886 0.0275% 44 符良才 13,634 0.0171% 45 龚建华 13,634 0.0171% 46 刘建富 7,893 0.0099% 47 喻华五 16,504 0.0207% 48 林元 193,741 0.2434% 49 河南松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59 0.0005% 合计 4,250,100 5.339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山东松安(原名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松茂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股东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 以执行。 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 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 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松茂合伙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 告;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 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松茂合伙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 让所持股份; ③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松茂合伙未履 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松安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本次证券过入方中,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卫国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 缪培凯先生、董事 FU RAOSHENG 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瑛强先生、监事唐 小勤女士、监事徐瑞红女士、董事会秘书伍俊芸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 关规定。 3、本次因山东松安解散,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体合伙人 承诺,将继续履行山东松安作为公司大股东所需遵守的各类减持要求。 4、山东松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山东松安进行证券非 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通知 函》。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