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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高骨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6-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骨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威高骨科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威高骨
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00股,并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 板 上 市 , 发 行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为 400,000,000 股 ,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367,697,0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302,94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454,708股,已于2021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
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4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6,000,000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4.0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
届满,将于2022年6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份),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份),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限售期相关承诺如下:

   (一)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
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二)通过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持股的董事长弓剑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
股份。

   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
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
整。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三)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

   战略投资者中,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6,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4.00%。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6,000,000 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
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0,000,000 股,限售
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剩余限
序                                               股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数量                   流通数量    售股数
号                                               总股本比
                                     (股)                     (股)    量(股)
                                                     例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
1                               10,000,000       2.5000%     10,000,000     0
     伙)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
2                                3,375,000       0.8438%      3,375,000     0
     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12,500     0.3281%      1,312,500     0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
4                                  1,312,500     0.3281%      1,312,500     0
     公司
              合计                 16,000,000    4.0000%     16,000,000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0,000,000               12

   2        战略配售股             6,000,000               12

  合计             -              16,000,000               12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威高骨科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
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
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高骨科本次部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澍                   唐逸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