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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夫特:埃夫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3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原则,对公司拟在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的
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
确认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以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
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该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梁晓燕        刘利剑         赵   杰          冯   辕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