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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夫特:国信证券关于埃夫特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埃夫特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埃夫特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1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埃夫特签订《保荐协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2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埃夫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特的业务发展情况,对埃夫特开展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0 年度,埃夫特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4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2020 年度,埃夫特或相关当事人在持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承诺等事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埃夫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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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
                                                    保荐机构督促埃夫特依照相关规定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对埃夫特的内控制度的设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埃夫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特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埃夫特严格执行信息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保荐机构对埃夫特的信息披露文件
     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10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2020 年度,埃夫特及其控股股东、实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0 年度,埃夫特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
13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
     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
14   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   2020 年度,埃夫特未发生前述情况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2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15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
        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16                                                      2020 年度,埃夫特未发生前述情况
        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 113,358.38 万元,同比减少 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6,898.45 万元,同比增加 29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0,546.13 万元,同比增加 167.9%。本期收入减少主要系公司海外业务
意大利、波兰、巴西和印度等海外子公司相继成为疫情重灾区,客户现场停产,境外
集成项目已获取订单无法按时启动,已启动订单执行周期性停滞,导致公司境外收入
明显下降。前述原因以及商誉减值等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增加。除
前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未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相关方面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898.4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546.13 万元;同时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548.81 万元。公司尚未实现首次盈利,若公司未来由
于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下游行业下滑、生产经营失误等因素,持续亏损,则
公司面临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为负,无法分配利润或回报投资者的风险。


                                            3
    2、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未来持续盈利的前提是公司实现高成长。公司在未来一
段时间内,仍将投入较多研发费用,同时公司现阶段的盈亏平衡点高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如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提高公司整体毛利率,则公司盈亏平衡点将无法明显下降;
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高核心零部件的自主化率并通过前期的业务开拓提升利润规模,
则可能导致未来一段时间仍无法盈利;如果公司由于经营策略失误、核心竞争力下降、
并购整合未达预期等因素,未来成长性不及预期,公司持续亏损的时间将延长,从而
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业务扩张、团队稳定和人才引进,进而对公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持续亏损,影响业绩经营的主要因素为: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的全球性爆发对本公司的经营造成巨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位
于意大利、波兰、巴西和印度等海外子公司相继成为疫情重灾区,客户现场停产,境
外集成项目已获取订单无法按时启动,已启动订单执行周期性停滞,导致公司境外收
入下滑;同时海外子公司整体产能和工作效率下降,固定成本无法有效分摊造成亏损
幅度相应加大。

    海外业务影响风险:若公司海外子公司所在国家无法有效控制疫情或疫情出现反
复,公司境外经营将无法恢复正常,经营业绩将持续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影响以后会
计年度。若境外新冠疫情在较长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公司下游行业自动化生产线
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将出现长期下行趋势,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境外技术转化风险

    公司收购 CMA、EVOLUT、WFC 等境外公司,消化吸收境外技术,并持续研发,
形成核心技术。公司 16 项核心技术,7 项为并购境外企业后吸收创新,1 项为引进海
外技术后吸收再研发。境外技术仍处于转化吸收的进程中,若该等技术消化过程受国
际产业环境变化等影响,不能顺利或按时完成,将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零部件技术无法突破风险



                                     4
    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是制约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机器人整机业务
毛利率较低主要系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及国产化率不高。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提升,
需要不断持续研发,若无法突破,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无法量产的风险

    公司拥有 16 项核心技术,2 项技术尚未量产。若核心技术无法量产,将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新投入研发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机器人行业的研发存在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大的特点,同时需要按照行业发展
趋势布局前瞻性的研发。如果公司无法准确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研发方向,则公司
将浪费较大的资源,并丧失市场机会;若研发项启动后的进度及效果未达预期,或者
研发的新技术或者产品尚不具备商业价值,可能导致前期的各项成本投入无法收回。

    5、关键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技术人员需要较长时间的技术积淀和积累才可参与或主导相关产品的研发
与设计。关键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
若公司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良好的研发条件,则存在
关键技术人员流失或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在技术突破,产品创新,
客户服务等方面能力不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下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服务汽车行业(占 85%左右),整机产品主要销售于汽车及
零部件行业、金属加工行业、3C 电子行业等通用工业。2018 年以来,汽车工业市场出
现“动能转换”,中国市场及世界市场整体销量下降,而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整体快速增
长,但部分国内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回款周期延长;通用工业行业景气度受宏观经济影
响较大。该等下游行业波动,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2、境外经营风险

    公司 2015 年以来先后收购了 CMA、EVOLUT 和 WFC,并设立了 Efort Europe 和

                                      5
Efort France。前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地位于意大利、波兰、巴西、印度、法国、
德国等国家。报告期内,公司国外主营业务收入为 64,086.49 万元,占比为 57.4%,境
外经营占比较大,境外经营规模较大,存在境外经营风险如下:

    (1)监管风险:境外经营场所分布国家较多,不同的国家监管环境不同,产业政
策、文化制度不同,经营环境、劳工制度也不同,若公司无法适应所在国的监管环境,
将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境外重要子公司分别采用欧元、波兰兹罗提、巴西雷亚尔等
货币作为本位币。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为 338.6 万元。在境外经营、境外销售占
比较大的情况下,汇率若持续出现较大波动,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3)政治与外贸风险:境外子公司所在国家的政治格局、社会稳定不同,关税、
外贸政策也不同,若公司所在国的政治稳定性、外贸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诉讼风险:鉴于公司境外经营地社会制度、文化背景不同,如巴西等地,诉
讼事项较为普遍,公司在该等境外地区若不能处理好相关诉讼事项,将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5)财务风险:公司海外子公司 2020 年受疫情影响经营亏损,若未来经营状况
仍不能有效改善,或为维持其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需要, 公司可能需要持续对其进行
财务资助或增资,该情形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6)对境外子公司管理的内控风险:若公司无法建立并执行起有效的境外子公司
管控体系,将产生境外子公司管理风险;

    3、核心零部件自主化进度不达预期风险

    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低,是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瓶颈,是提升公司整机产品毛利
率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控制器、伺服驱动、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开始提升,
2020 年度,公司控制器自主化率为 26.95%,减速器自主化率为 35.77%。但若未来核
心零部件自主化进度不达预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原材料供应链风险


                                       6
    公司的机器人产品和系统集成依赖于多种原材料,包括各种外购核心零部件、电
子电气元器件,定制机加工件等。由于机器人产业在未来几年预计有较大的成长,供
应商产能可能无法匹配行业的需求,加上国际政治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原材料供
应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的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不能及时获得足
够的原材料供应,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20 年及去年同期,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来源于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3.66%及 43.09%。虽然公司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技术方案、客户
关系等优势,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生产
经营发生重大问题,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6、管理风险

    公司的经营业务涵盖工业机器人的上下游全产业链,同时覆盖中国、意大利、波
兰、巴西、印度、法国、德国等国家,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较为复杂,对公司
的管理水平将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资本市场的考验和更高的管理要求,公司可能存
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行业风险

    1、市场机会风险

    截至目前,汽车行业仍是工业机器人最大的市场,但随着云技术、人工智能、5G
技术等新技术的商业化应用,通用工业将成为蓝海市场。工业机器人趋向轻型化、柔
性化、智能化。若公司不能及时抓住机遇,推进机器人智能化发展,则对公司未来的
盈利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国内对机器人的需求迅速扩大,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国内同类型企
业数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国外四大家不断重视中国市场,扩充在中国市场的产能
和销售渠道。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提高
产品性能与服务质量、降低成本与优化营销网络,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失去市场竞争


                                     7
力,从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1、工业机器人业务受宏观环境和企业投资意愿影响较大,如宏观经济增速下行,
制造业 PMI 指数下滑,企业资本开支放缓,则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如海外新冠疫情持续发展或反复,尤其各国对相互来往的人员进行管控,将导
致公司海外项目的获取和推进延迟,以及海外项目的安装、调试、陪产等会受到比较
多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和拖延整个项目进度,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其他重大风险

    1、商誉及客户关系减值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为 37,331.93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15
年以来先后收购了 CMA、EVOLUT、WFC 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已计提商誉减值准
备 14,384.05 万元。同时,截至 2020 年末,收购 WFC 产生的客户关系的账面价值为
19,616.10 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8,268.01 万元。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
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经营决策失误,并购该等公司产生的商誉及客户关系
将可能产生进一步减值的风险。此外,CMA、EVOLUT、WFC 注册地均为意大利,意
大利地区是受境外新冠疫情影响最重地区之一,若新冠疫情无法有效控制,EVOLUT、
WFC、CMA 将存在进一步商誉及客户关系减值的风险。

    2、政府补助无法持续风险

    2020 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5,834.25 万元,对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各级政府产业政策及扶持政策发生变化,公
司享受政府补助金额波动较大,甚至可能无法继续享受相关政府补助,则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存货减值风险

    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5.3 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5 亿元);存货
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 4.5 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0.38 亿元)。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
规模较大,如果未来市场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出现失误,应收账款、存


                                       8
货将可能发生减值风险。

    4、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佳的风险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前期采购及生产投入较大,而客户通常在终验收后支付合同款
项的 30%及以上,因此公司在系统集成业务中垫付较大规模的资金。公司经营规模扩
张阶段,会出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流出的情形。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净流出约 1.44 亿元。如果公司不能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及时推动客户终验收加快回
款,则可能导致营运资金紧张,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113,358.38            126,779.76                  -10.6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112,936.18            126,769.86                  -10.9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898.45             -4,268.28               不适用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0,546.13            -11,402.80               不适用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4,409.16            -16,678.79               不适用
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10,943.59            160,771.66                   31.2
的净资产
总资产                        330,733.29            279,803.29                   18.2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1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69            -0.29               不适用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9.34            -2.61               不适用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6.88               -6.96               不适用
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7.04              6.29    增加 0.75 个百分点
的比重(%)

    1、2020 年度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10.6%,主要系本公司海外收入下降约 1.62 亿所
致。2020 年初开始,本公司海外业务意大利、波兰、巴西和印度等海外子公司相继成
为疫情重灾区,客户现场停产,境外集成项目已获取订单无法按时启动,已启动订单
执行周期性停滞,导致公司境外收入明显下降。

    2、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 1.69 亿元,比去年同期净亏损增加 1.26
亿元,增加 295.9%。由于前述原因,公司海外子公司收入下滑;同时海外子公司整体
产能和工作效率下降,固定成本无法有效分摊造成亏损幅度相应加大。此外,由于 2019
年及 2020 年海外子公司 WFC、EVOLUT 经营不及预期,公司 2020 年末评估收购海外
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客户关系)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7,647.52
万元和无形资产减值 2,463.17 万元。

    3、本期扣非归母净亏损为 3.05 亿元,比去年同期扣非归母净亏损增加 1.91 亿元,
增加 167.9%。主要由于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 6,513.16 万元所致。
2020 年,根据 WFC 的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公司收购 WFC 的原收购或有对价将进行调
整,公司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人民币 8,025 万元。

    4、2020 年 7 月公司完成 A 股科创板首发上市,公开发行股份 13,044.6838 万股,
募集资金净额约 72,589.49 万元,2020 年期末总资产、股本和所有者权益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与国内竞争对手比

                                             10
    公司是中国工业机器人第一梯队企业(引自《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19)》),
初步具备与国际厂商竞争的能力,与国内竞争对手比,公司核心竞争力如下:

    (1)全产业链布局,具有协同效应

    公司是少数国产机器人企业同时布局核心零部件、整机制造、系统集成的厂商,
同时产品线覆盖中高端制造业工艺流程的铸造、切割、焊接、抛光打磨、喷涂等主要
环节。除此之外,公司是国内厂商中少数布局下一代智能工业机器人及系统(已获得
工信部立项)等世界前沿性工业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升级技术的厂商。




    公司上述布局,既保证重大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从而实现对制造业深度融合,
提升盈利水平,又保证了对从驱动控制,到云平台等影响未来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
的掌握。

    (2)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

    经过多年持续独立研发创新,公司突破多项国外技术垄断,形成了关键核心技术,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作为奇瑞汽车下属项目),研制国内首台重载 165 公斤机器
人。

    在自研的基础上公司持续加强海外子公司与国内子公司之间技术和市场的协同和
合作,实现海外关键技术在中国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海外子公司灯塔客户在中国
市场的协同。公司通过消化吸收海外关键技术,形成了“面向手持示教的结构设计技
术”和“机器人智能喷涂系统成套解决方案”,“智能抛光和打磨系统解决方案”,“机
器人焊装线体全流程虚拟调试技术”和“基于多 AGV 调度超柔性焊装技术”等相关核
心技术,“高性能机器人控制与驱动硬件技术”,“实时操作系统内核(RTE)和第三方
集成开发平台(RDE)”等核心技术。


                                      11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以及消化吸收,公司形成了机器人正向设计技术、机器人运
动控制技术、机器人智能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三大类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
有境内外专利 270 项(包括发明专利 41 项)及软件著作权 23 项。

    公司主力机型为 50 公斤负载、20 公斤负载、7 公斤负载、3 公斤负载。对于线性
轨迹精度、线性轨迹重复性两个核心性能指标,与国际知名品牌处于同一水平;公司
喷涂机器人是国内首个获得欧盟 ATEX 防爆认证证书产品。智能喷涂解决方案、智能
抛光打磨方案国内领先,基于多 AGV 调度超柔性焊装技术具有突破意义。

    (3)研发能力优势

    公司技术中心 2019 年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形成了
核心的研发团队,公司所处行业的研发工程师需要对运动控制器技术、离线编程和仿
真技术、本体优化技术、核心零部件制造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深入理解,同时需要拥
有长期的下游行业应用积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288 名,在公司
总员工人数中的占比为 20.3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有 10 年以上行业积累。

    公司在中国、意大利分别设立研发中心,并与哈工大、中科大、美国卡内基梅隆
大学等全球研究机构达成战略合作。

    公司是国家机器人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重点单位,机器人国家标准起草单位,
主持、承担或参与工信部、科技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 项、863 计划项目 5 项、十三
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15 项,国家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 9 项,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1 项,参与制定机器人行业国家标准、行业和团体标准 6 项,建有院士工作站和博士
后流动站。

    公司积极布局机器人技术与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结合,
发挥自身研发实力,发挥公司工艺云发明专利(全称:一种工业机器人工艺云系统及
其工作方法,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价值,推动具有感知、学习、决策和执行能力的
智能机器人的发展。

    (4)客户资源和市场优势

    依托公司独立发展,以及收购 CMA、EVOLUT、WFC 后的市场拓展,公司在全
球范围内逐步积累了汽车工业、航空及轨道交通业、汽车零部件及其他通用工业的客

                                      12
户资源:
     下游行业                                      客户
                      菲亚特克莱斯勒(FCA)、通用、大众、丰田、雷诺、北汽、奇瑞、吉利
汽车工业
                      等
                      法雷奥(VALEO)、麦格纳(MAGNA)、马瑞利(Magneti Marelli S.p.A.)
通用工业-汽车零部件
                      、布雷博(Brembo)、Valmet等
通用工业-航空及轨道
                      中车集团、中国商飞、阿尔斯通(ALSTOM)等
交通业
通用工业-电子电器行
                      蓝思科技、长盈精密、中光电等
业
通用工业-其他         中集集团、京东物流、鸿路钢构、箭牌卫浴、全友家居、双虎家私等

    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市场区域遍及中国、欧洲、拉美、印度等世界市场。

    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市场资源优势,拓展了公司行业应用技术积累及视野,拓展了
公司在高端制造业领域的行业应用积累。

    2、与国外竞争对手比

    与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整体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但在如下几个方面,公司具
有相对竞争优势:

    (1)贴近市场,服务通用工业的能力

    通用服务工业是工业机器人的蓝海市场,但在服务通用工业能力上,国内外工业
机器人厂商均处于起步阶段,埃夫特等中国本土工业机器人企业具有贴近市场的优势。
埃夫特将服务通用工业市场作为与国外厂商竞争的核心领域,在解决通用工业机器人
使用密度、 使用痛点上,埃夫特形成了局部先发优势。以卫浴陶瓷行业为例, 公司
产品在快速示教、 高防护等级、合理负载等方面具有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获得了客户
的认可。

    (2)技术平台重新构建,历史包袱少,具有后发优势

    传统工业机器人技术发展相对成熟,但通过与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
工智能技术的结合, 将推动具有感知、学习、决策和执行能力的智能机器人的发展,
在新技术平台构建上,公司无历史包袱,具有后发优势。如公司基于云端架构和智能
算法的机器人柔性作业技术,已经获得工信部立项,形成技术成果。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13
    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7,734.91             7,537.04                   2.6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样机销售金额                     247.77                  434.16               -42.9
研发投入合计                        7,982.68             7,971.20                   0.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
                                       7.04                    6.29   增加0.75个百分点
收入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
                                           -                      -                   -
重

    注:研发投入指研发费用加上研发样机销售金额。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较大的研发投入,并不断改进原有产品及开发新产品。
2020 年公司研发成果以新一代伺服驱动器、机器人产品和部分标准化专机为主。具体
为:

    核心零部件自主化方面:公司对一体化的机器人驱动器产品 EC2A 和 EC2B 进行
了产品化导入,形成了系列化电控系统;

    机器人产品方面:面向新能源、电子、金属加工等场景,新开发了 ER15 高速平
台型机器人产品,及 ER12-4 机器人产品,用于这些领域的搬运、高精度码垛及去毛刺
等应用;

    机器人性能和标准化专机方面:公司在面向弧焊、冲压上下料、喷涂等多个应用
领域优化完善了机器人工艺软件包;离线仿真软件增强了 CAM 模块功能,增加了多
种硬件通讯协议,满足与多种现场硬件的对接,及对多种逻辑控制部分的虚拟仿真;
开发了小件打磨专用打磨系统等标准解决方案产品。

    前瞻性产品研发方面:公司三维激光切割机器人产品完成第一代样机的开发及测
试工作,进入到二代样机的设计和仿真阶段;


                                               14
       以上产品除三维激光切割机器人外都已经进入到发布阶段,进行小批量或者批量
生产和销售。

       公司本年共申请发明专利 32 项,实用新型专利 50 项,外观设计专利 8 项,软件
著作权 2 项;取得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46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软件著作
权 3 项。完成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面向恶劣生产环境下经济型工
业机器人及成套系统的应用示范”、安徽省重大研发项目“新型开放式安全机器人控制
器及产业化”等国家重大研发项目的验收。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授权 293 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41 项,实用新
型专利授权 190 项,外观设计专利 39 项,软件著作权授权 23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858.50 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和利息
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76,863.72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990.54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658.72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438.67
     本年度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                                            1,432.1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14.84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63,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1,858.50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具体情况以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情况如下:
                                                                       截止日余额(万
序号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2630201040025100                   38.49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81257608300                       866.12


                                           15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40100100157456           67.94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1307007029200106776         885.95
合计                                                                          1,858.50
注:兴业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498040100100157456)衍生的通知存款户(498040100200126852)
结存金额 67.39 万元。

       埃夫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
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的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根据控制关系,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芜湖国资
委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


                                           16
    截至2020年末,除Marco Zanor直接持有公司147万股(持股比例为0.2817%)、Sergio
Della Mea直接持有公司147万股外,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间接持股

    截至2020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在持股公司   间接持有发行人
  姓名      职务及亲属关系       持股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份比例
                                   睿博投资           19.80%         1.7234%
                               芜湖进玮机器人技
                                                      50.00%         0.0011%
 许礼进         董事长           术有限公司
                                   睿埃咨询           17.95%         0.2033%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比例        1.9277%
                                   睿博投资           13.81%         1.2017%
                               芜湖进玮机器人技
            董事、总经理兼总                          50.00%         0.0011%
  游玮                           术有限公司
                工程师
                                   睿埃咨询           13.36%         0.1512%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比例        1.3541%
 肖永强      职工代表监事          睿博投资            2.66%         0.2312%
 Fabrizio
                  监事         Phinda Holding S.A.    20.00%         0.7666%
  Ceresa
 贾昌荣        副总经理            睿博投资            2.66%         0.2312%
  曾辉         副总经理            睿博投资            2.66%         0.2312%
 倪申来        副总经理            睿博投资            2.66%         0.2312%
 董茂年        副总经理            睿博投资            2.66%         0.2312%
  张帷         副总经理            睿泽投资            9.04%         0.2312%
            机器人事业部副总
  党进                             睿埃咨询            8.55%         0.0968%
                工程师
 Daniele    CMA 软件部负责
                                   睿埃咨询            0.85%         0.0096%
  Pillan          人
            机器人事业部主任
 葛景国                            睿泽投资            4.82%         0.1233%
                工程师
            机器人事业部主管
 冯海生                            睿泽投资            2.71%         0.0694%
                工程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7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8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存涛              李明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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