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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埃夫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2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埃夫特
                        股票代码:688165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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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1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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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
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
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
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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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
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
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
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
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
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
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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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1年7月30日11点00分
    (二)会议地点: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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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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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了《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获芜湖市国资委审批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分 别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7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埃夫特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芜湖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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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埃夫特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等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
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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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
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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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董事会可再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可委
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授权事项,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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