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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夫特:埃夫特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1-039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葛景国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离职后,葛景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葛景国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由公司窦锦志先生负责,葛景国
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葛景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
毕离职手续。葛景国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
对葛景国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葛景国,男,1975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就职于 ABB 中国有限公司,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就职于上海 ABB 工程有限公司,任机器人研发工程师,
主要从事机器人应用的研究开发。2016 年 10 月加入埃夫特,主要负责机器人控
制器软件平台的研究开发,现任公司机器人事业部主任工程师、软件总体架构
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景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芜湖睿泽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247%的股份。葛景国先生将继续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葛景国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机器人控制器软件平台开发的研发工作。
主要参与的在研项目为“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技术与应用示范”项目的子项
目“下一代全自主控制器平台”。现上述在研项目已经交接给窦锦志先生,葛
景国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上述研发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
上述项目外,葛景国先生未涉及公司其他核心技术研发,未参与其他在研项目,
葛景国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现有研发项目的进展产生影响。
   此外,葛景国先生在职期间担任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新型开放式安全机
器人控制器及产业化”项目负责人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于机器学习和快
速示教的智能型防爆喷涂机器人的研制”的课题负责人。目前,“新型开放式
安全机器人控制器及产业化”项目已验收通过;“基于机器学习和快速示教的
智能型防爆喷涂机器人的研制”的课题已经结束,等待验收。葛景国先生的离
职不会影响上述研发项目的推进及验收。
   葛景国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其作
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子公
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葛景国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
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葛景国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与解除
劳动关系后,均应保守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信息。约定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接
触或产生的有关信息、资料属于国家或公司秘密事项,为国家和公司所有,其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公司保密相关规定,规范言行,忠实履行保密安全义务。在其离职时,应退
还其所控制的、有关公司的全部书面及/或描述性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书
面或电子)、蓝图、描述、磁盘、磁带、论文、文件或其他包含保密协议所约
定信息的其他媒体。
    根据公司与葛景国先生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
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两年内,其不得有以下行为:任职于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
或相近似的企业/单位,及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单位内工作,或通
过劳务派遣、借调等其他方式入职上述企业/单位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与公
司从事相同/相似工作或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单位提供咨询、顾问、提供
信息、劳务等服务。不得以自办、投资、联营、承包、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或
参与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与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
制造、生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公司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
键岗位的职工离开企业。不得直接、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公司的客户关系,包
括原材料、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客户和公司产品的销售客户,使其向离职职工或
者第三方转移。也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司权益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葛景国先生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或其他存在
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公司及董事会对葛景国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葛景国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葛景国先生任职期间主
要负责公司机器人控制器软件平台开发的研发工作。葛景国先生离职后,上述
研发工作将由窦锦志先生接手负责后续推进。葛景国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培养了一支
年轻高效、有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长期致力于机器人
整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研究与开发。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并
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288
人及 295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20.3%和 21.03%,研发人员数量呈
增长趋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人员稳定,
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葛景国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
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7 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许礼进、游玮、肖永强、党进、Marco Zanor、Daniele Pillan、
               Carlo Paletto、葛景国
 本次变动后 许礼进、游玮、肖永强、党进、Marco Zanor、Daniele Pillan、
               Carlo Paletto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葛景国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
研发工作交由窦锦志先生负责后续推进,相关工作已交接完毕。
    窦锦志先生简历如下:
    窦锦志,男,1976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9 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
2004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就职于诺基亚公司,任资深系统工程师,资深软件开
发经理等职,2013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 月就职于科锐安网络(上海)有限公司,任
资深软件经理,产品线总监等职,专注在网络系统,以及相应协议和平台软件
的开发工作。2020 年 11 月加入埃夫特,主要负责机器人软件开发、控制器软件
平台及运动控制算法的研究开发,现任公司机器人事业部产品与技术开发中心
软件开发部长。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
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葛景国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
协议,并审阅了上述文件的重要条款;查阅了公司专利清单等文件;查阅了公
司公开披露文件,了解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埃夫特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葛景国先生已办理完成
工作交接,葛景国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葛景国先生与埃夫特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包含保
密、竞业禁止等条款。葛景国先生在埃夫特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
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
葛景国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目前,埃夫特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葛景国先生的离职未
对埃夫特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